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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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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银河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不收取申购费,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2、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申购本基金的,不收取申购费、销售服务费。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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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通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有关公告安排。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用由赎回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针对个人投资者,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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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非个人投资者,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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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0.00份银河A基金份额1年后决定转换为银河B基金份额。
  假设银河A基金申购金额小于50万元,申购费率为1%,持有期限满1年未满2年,赎回费为0.05%。
  B基金申购金额小于50万元,申购费率为1.2%。
  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0.00×1.050×0.05%=52.5元
  转出金额=100,000.00×1.050-52.5=104,947.5元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104,947.5×1.2%/(1+1.2%)-104,947.5×1%/(1+1%),0]=205.36元
  转换费用=52.5+205.36=257.86元
  转入份额=(104,947.5-205.36)/1.195=87,650.3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0.00份A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B基金份额,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19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87,650.33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2026年4月22日起(含该日),银河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6958;C类026959,A类和C类不能互转)开通与银河中证8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8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25723;C类025724,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银河中证A500ETF联接,基金代码:A类023949;C类023950,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简称: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A类023162;C类023163)、银河科技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科技成长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2704;C类022705,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A5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22706;C类02270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CFETS0-3年期政金债指数,基金代码:A类021567;C类021568,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通信设备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通信设备主题指数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1988;C类021989,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家盈债券,基金代码:006761)、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沃丰债券,基金代码:A类006070;C类022289,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基金代码:A类021388;C类021389,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ESG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ESG主题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1476;C类02147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机器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机器人指数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1301;C类021302,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新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新材料股票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0276;C类02027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高端装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高端装备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20057;C类020058,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发起式,基金代码:A类019797;C类01979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星汇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星汇30天持有债券,基金代码:A类018527;C类018528,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基金代码:018452)、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和美生活混合C,基金代码:015665)、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智联混合C,基金代码:017761)、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文体娱乐混合C,基金代码:015667)、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季季盈90天滚动持有短债,基金代码:A类015350;C类01535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景气行业混合,基金代码:A类016856;C类016857,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基金代码:A类016340;C类016341,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3665;C类01366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核心优势混合A,基金代码:011629)、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创新混合C,基金代码:014143)、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医药混合A,基金代码:011335);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A类007275;C类00727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天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天盈中短债,基金代码:A类007635;C类007636,A类和C类不能互转)、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银河银富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005;B类150015,A类和B类不能互转)、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银河研究精选混合A,基金代码:150968)、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银河钱包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988;B类150998,A类和B类不能互转)、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河收益混合,基金代码:151002)及银河产业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银河产业动力混合A;基金代码010898)的转换业务。
  2、转换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如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投资者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单笔转换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5)当转出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7)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上述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9)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10)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扣款起始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元。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1楼,22楼
  法定代表人:胡泊
  公司网站:www.cgf.cn(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5号 3404-A 单元(邮编510630)
  电话:(020)88524556
  联系人:王晓萍
  7.2代销机构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海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ht.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会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7)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sdicsc.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0755-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1)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ms.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com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1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8)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法定代表人:王建力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郭川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2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潘海标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2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夏宏建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2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2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xzsec.com
  (2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956066
  网址:www.bhzq.com
  (2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7.3第三方销售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788
  网址:www.txfund.com
  (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010-83275199
  网址:www.new-rand.cn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50688
  网址:funds.hexun.com
  (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acaijijin.com
  (7)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010-63158805
  网址:www.hcfunds.com
  (18)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19)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fund.sina.com.cn
  (20)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2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2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8)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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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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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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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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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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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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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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