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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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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关于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及新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付波先生、王晓军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5、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姚静波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授权有效期与上述业务办理期限一致。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且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163.5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3,226,346股减少至561,590,84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63,226,346元减少至人民币561,590,846元。根据上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3,226,346元减少至人民币561,590,846元。 二、《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情况 具体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授权有效期与上述业务办理期限一致。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 及新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方林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方林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林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方林擎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该辞职事项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林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其中包含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92,000股,公司将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对其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予以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方林擎先生辞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规范管理,并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方林擎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新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俊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内部审计负责人辞任情况 鉴于朱俊楠先生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其原定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同时,朱俊楠先生正式辞去该职务。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聘任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的辞职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简 历 朱俊楠先生:199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会计师。曾任汤始建华建材(淮安)有限公司、汤始建华建材(宿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内审负责人。现任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朱俊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朱俊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朱俊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67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以及部分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需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3.5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5、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6、2024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0元/股。 7、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予日为该议案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4年4月18日。 8、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4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25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3、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9.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4、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9.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已离职或退休激励对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6.3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核实〈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05)。 5、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6、2025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28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8元/股。 7、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予日为该议案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5年2月10日。 8、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27.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27.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以及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135.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1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3、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7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4)。 4、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5、2025年10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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