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52,500.00万元。不超过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23.08元/股计算,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22,746,967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宫殿海,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按照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如下:
  ■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及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0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19,343,295.09元,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劲威”)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交易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捷安泊2023-2025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时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捷安泊”)增资6,885万元获取其51%股权。2023年11月23日,捷安泊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及《关于以增资方式投资并控股捷安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捷安泊原股东等各方签订的《关于捷安泊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次交易中,捷安泊原股东就未来业绩情况做出承诺,捷安泊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净利润及现金流不低于以下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机构所审计的目标公司剔除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及递延所得税影响(如有)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捷安泊2023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捷安泊业绩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97号)、(德皓核字[2025]00000947)及(德皓核字[2026] 00000985号)。
  捷安泊主要经营地位于沈阳地区,业绩承诺期内,由于宏观环境变化导致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叠加成本上涨、费用增加等因素,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压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年业绩承诺期满。捷安泊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0.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589.33万元,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承诺数低5,089.33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增资协议》,捷安泊原股东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四、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委托天津中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含商誉资产组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北京新时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D-0029号),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评估后的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为16,500.00万元。基于评估结论及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公司对捷安泊商誉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297.85万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业绩补偿义务人尚未履行补偿义务。公司能否全额收回业绩补偿金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督促业绩补偿义务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
  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丽丽、陈晖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同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相关批准、备案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备案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对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2,000,765.65元,盈余公积44,400,109.49元,资本公积1,214,587,420.84元。
  由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44,400,109.49元和资本公积127,600,656.16元,两项合计172,000,765.65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为以前年度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1,086,986,764.68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增加至0元。
  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期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增加3,670.93万元,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因此减少约3,529.71万元、净资产减少约3,529.71万元。
  ●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针对同一客户,其风险特征不因组合不同而不同,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将同一客户合同资产各个组合对应的坏账比例进行统一,即将“在建项目合同资产”的坏账比例调整为与“已完工验收未结算合同资产”、“一年以内到期的质保金”一致的坏账比例。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估计,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准备计提的比例如下表:
  ■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准备计提的比例如下表: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
  分析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和总资产的影响: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汇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1、议案15全称“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20全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及2026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3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3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2~3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宫殿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前台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 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股东账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 以上文件报送以2026年5月6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电话:010-87227460
  传真:010-87765964
  邮箱:zqsw@nnlighting.com
  (二)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宫殿海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项概述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丽丽、陈晖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宫殿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7.5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宫殿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中,宫殿海先生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公司新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可以提请股东会同意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宫殿海先生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需按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的要求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能否取得前述批准及具体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439.5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00.08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并且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任意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目前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103.61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3,109.01万元;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479.15万元,其中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287.46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应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因2023年合并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商誉1,885.61万元。公司聘请天津中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商誉资产组进行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捷安泊交通科技(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50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18,968.78万元。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商誉减值1,297.85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582.76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9,582.76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8,425,231.83元,实收股本为99,08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主业经营业绩承压。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需求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夜间经济业务阶段性承压,行业竞争加剧、盈利空间收窄;智慧城市业务基本稳定,整体增长动能有限。
  2、信用及资产减值拖累公司业绩。因宏观环境、地方财政状况及客户群体性质导致项目结算及付款周期较长,使得部分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叠加商誉减值、闲置固定资产减值等因素,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较高。
  3、公司成本支出压力较大。面对市场和行业的变化,公司持续推进向文旅方向转型,并不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受业务复杂度提升、新成立运营公司、聘任风险代理机构以及组织架构调整等因素影响,2025年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三、应对措施
  针对当前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稳定传统主业,聚焦提质增效
  夜间经济板块业务将有序收缩低毛利、高风险项目,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支付能力稳定、盈利能力好的优质文旅场景;智慧城市板块业务将聚焦智慧停车运营、智慧路灯管理两大核心业务方向,持续强化精细化运营管理能力,巩固区域市场领先优势。通过战略收缩与能力聚焦,确保传统业务现金流稳健、根基稳固。
  2、抢抓战略机遇,布局新兴赛道
  公司将紧抓人工智能驱动存储产业结构性升级及国产化替代加速推进的战略窗口期,以产业并购为重要抓手,战略性切入半导体存储领域,构建企业第二增长曲线。同时通过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组建专业化运营团队等方式,加快布局半导体存储相关业务,推动存储板块业务快速成长为公司重要业绩增长点,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与长期发展势能。
  3、强化资金管控,筑牢现金流安全线
  公司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针对长账期项目制定专项催收方案,通过优化结算条款、发送催收函、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加大回款力度。同时,完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强化合同全流程管控及回款动态预警机制,全力推进长期逾期款项清收处置力度,切实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与资产运营质量。此外,公司将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产业引导基金等,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合理补充流动性储备,保障业务转型与并购重组关键期的资金安全,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4、深化精细管控,激活组织效能
  公司以“降本、增效、扭亏”为首要经营目标,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控与全流程成本费用约束,严控非必要开支。围绕新业务、新组织并入后的管理需求,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与内控体系,强化信息披露、合规运营及风险防控,全面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稳步推进组织、人员与业务深度融合,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考核与刚性绩效约束机制,压实经营责任、激发团队活力,提升整合协同效率与整体运营效能,为公司战略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
  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丽丽、陈晖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嘉合劲威”)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变动率=变动幅度/交易前数据的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均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布局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调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证监会在《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上市公司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夜间经济及智慧城市相关业务,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政府财政收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承压。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在坚持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积极寻求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点,打造新的业务增长引擎,构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嘉合劲威专注于DRAM及Flash存储器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以消费级为主,具备一定知名度。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业务将拓展至半导体存储领域,实现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战略转型;标的公司可借助上市公司平台直接对接资本市场,建立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企业业务进一步发展;同时,上市公司平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嘉合劲威的企业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助力其市场拓展,进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注入优质资产,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标的公司嘉合劲威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500强企业,拥有发明专利46项,拥有光威、阿斯加特和神可三大品牌,产品以消费级为主,在国内市场具备一定知名度。随着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存储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预计标的公司未来营收将稳定增长。
  本次交易将优质的半导体存储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助于推动上市公司在信息技术领域的转型升级与持续增长,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赋能,标的公司可增强品牌效应、拓宽融资渠道,夯实标的公司的经营实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标的公司处于半导体存储器行业,标的公司凭借多年来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营销推广,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口碑,与国内国际主流晶圆厂或其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存储行业的发展及行业竞争态势的日益激烈,标的公司越来越感受到融资渠道的压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标的公司可以进一步提升在行业和市场内的品牌效应、拓展市场渠道;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为标的公司的融资渠道拓展、经营规模的提升提供巨大助力,进一步夯实标的公司的资本实力,助力标的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防范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完成标的公司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业务、财务管理、人员等各方面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市场、技术、生产管理等领域的深度融合与联动,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与整体盈利能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上市公司将持续增强价值创造、风险管控能力,健全和完善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企业运行体系,全面有效地管控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张丽丽、陈晖、东珵管理、普沃创达约定了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四、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相关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未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