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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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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17,604.1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6,861,046.98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0,966,560.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751,591.3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31,917,431.97元,本年度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531,917,431.97元,提取盈余公积2,575,159.14元,2025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3,176,432.25元,本年度按照0.015元(含税)/股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金额为 8,674,812.27元(含税),分配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2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售电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17.08%,比上年同期上升4.94个百分点。2025年售气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10.42%,比上年同期上升0.76个百分点。2025年售水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38.79%,比上年同期下降2.57个百分点。
  公司目前主要有电力业务、天然气业务、自来水业务、新兴业务、服务业务五大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和行业情况如下:
  1.电力业务:公司电力业务拥有水力发电站和独立的电力网络,主要通过“输配电价模式”和自发电力销售获取收益,公司电网供电区域主要分布在乐山市和眉山市的部分区县。
  2.天然气业务:公司天然气业务通过“购销价差”和安装服务获取收益,天然气气源采购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成都销售部,公司供气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和五通桥区。
  3.自来水业务:公司自来水业务通过生产自来水并直接向用户销售后收取用水费,扣除供水成本后获取收益以及安装服务获取收益,供水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和沙湾区范围内。公司污水业务主要通过承接污水处理设施的施工及运营工作以获取利润。建设期间通过向业主收取工程建安费的方式回收部分建设成本及产生利润;建成后由政府授予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将生活污水处理成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水后排放,运营采取政府可行性补贴或成本加成的方式获取收益。
  4.新兴业务:新兴业务包括售电、用户侧、电网侧、台区侧储能、光伏运维、电力建设运维,以及节能和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主要通过降低用户用能成本、电力施工及技术服务获利。用户侧储能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用电成本并参与效益分享;电网侧储能通过电力市场交易、辅助服务及政府补贴收益;台区侧储能通过改善低电压及保供电服务获取收益。
  5.服务业务:经营主体为金海棠酒店和绵阳安泓公司,主要通过住宿、餐饮、会议经营、培训、检验检测、文化传媒等业务获取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乐山电力”)于2026 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基本户支付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和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基本户支付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920,15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6.59元,扣除发行费用1,866,344.8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33,651.7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2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XYZH/2025CDAS1B0024号验资报告。
  2025年2月7日,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四川乐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晟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及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6年3月31日,乐晟公司通过由专户至基本户等额置换自有资金金额为1,979.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使用基本户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原因及情况
  为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需通过使用公司(含子公司)基本户对外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的情况,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主要原因及情况如下:
  (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相关电费需使用纳入白名单的基本户进行支付,为保证电费开户、支付的连续性、稳定性,乐晟公司需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基本户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相关电费。
  (二)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基本户先行垫付项目物资采购款项后,按照等额置换原则,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基本户完成垫付资金等额置换。
  五、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确需使用基本户支付电费、零星支出款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清算,多余部分退回,由经办部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
  (二)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程序,事前或事后将支付募投项目有关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财务部门负责明细台账的登记及管理,台账中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时间、账户、对应募投项目、金额等。
  (四)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基本账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公司(含子公司)基本户对外支付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等额置换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以基本账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事前或事后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含子公司)基本账户情况,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通过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6年4月16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至议案6经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26 年4月 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至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江荔 王斌
  2.电话(传真):0833-244580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乐山电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4月16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1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3,176,432.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320,8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74,812.2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8,674,812.27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20%。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没有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分红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1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首席合伙人:张先云先生。
  2025年末,合伙人67人,注册会计师37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7人。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3,81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3,771.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197.10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审计收费3,94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03.41万元,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涉及的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苏红梅女士,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7月开始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女士,202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卢勇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9月开始在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1月开始担任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合伙人;近3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苏红梅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卢勇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苏红梅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卢勇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预计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人民币9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7.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如年度内另有其他审计需求,双方再对其他审计需求的价格另行协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16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主体;
  (三)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 万元;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请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8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3名,独立董事吉利、副董事长林晓华和董事乔一桐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销情况如下:
  2025年合并报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82,327,578.19元,报告期内计提各项减值准备7,658,545.28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725,160.00元;转销减值准备352,246.37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末余额为88,908,717.10元。以上因素减少本年利润6,933,385.28元。本年度无资产核销。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17,604.1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6,861,046.98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0,966,560.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751,591.3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31,917,431.97元,本年度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531,917,431.97元,提取盈余公积2,575,159.14元,2025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3,176,432.25元,本年度按照0.015元(含税)/股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金额为 8,674,812.27 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20%。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6-01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本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林晓华、邱永志、乔一桐、何曙光、吉利、潘鹰、周凯和贾海燕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本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委员林晓华、何曙光、吉利和潘鹰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全体委员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2025年年度股东会说明。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何曙光、吉利、潘鹰、周凯已按规定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给出了无异议的结论性意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16)。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6年度主要预算指标:发电量:53,000万千瓦时;售电量:475,000万千瓦时;售气量:16,200万立方米;售水量:6,330万立方米;电力综合线损率、天然气输差、自来水综合漏损率分别控制在4.95%、2.30%、12.65%以内;电、气、水费回收率100%。
  上述经营预测指标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额为35,848.81万元,其中:投资项目计划投资31,371.52万元;零星设备购置计划投资2,977.29万元;市场拓展、安全隐患治理等应急专项项目计划投资1,500.00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经营实际,可对2026年投资计划在不超过总额的前提下对部分固定投资项目、部分前期项目进行调整,调整资金可用于新增项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不超过187万元。主要用于峨边县乡村振兴项目、托底帮扶马边下溪镇、解困助学项目及关心下一代工程项目等教育帮扶。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及资金周转等需要,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2027年4月30日前,在不新增抵押、质押物的情况下,办理到期借款的续贷,同时在上一年度董事会授权的融资规模11.96亿元基础上,在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办理新增不超过融资额度20,000万元的信用借款业务,并向签订借款协议的金融机构出具本次董事会决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6-017)。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 票,回避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为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 主体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保险期限12个月,保费支出不超过15.00万元/年。
  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按规定 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9)。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基本户支付部分募投项目资金和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的公告》(2026-020)。
  三、听取事项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第10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920,15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6.59元,扣除发行费用1,866,344.8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33,651.71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于2025年2月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XYZH/2025CDAS1B0024号验资报告。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四川乐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以上银行简称“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155,431.66元。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7月28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二)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3,388,243.3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ESG报告/年度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办法》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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