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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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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0 公司简称:浙江东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5,381,49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68,325,601股后股数为3,347,055,89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4,005,738.6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6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8日)登记的总股本3,415,381,492股,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68,325,60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7,146,956.1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加上公司已经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2025年度利润分配总体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1,152,694.8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8%。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五年发展指明方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为金融业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了清晰路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结构性工具持续加码,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小微等领域;监管机构聚焦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与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推动行业稳健运行。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与经济大省,区域经济韧性强、活力足,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绿色低碳等产业快速发展,为地方金融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战略机遇。
  信托行业整体呈现转型深化、质效提升、稳健向好的发展态势,行业运行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步伐持续加快。在“三分类”政策指引下,行业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传统融资与通道业务稳步压降,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成为增长主力,信托资产规模稳步回升,经营质效逐步改善。行业坚守受托人定位,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与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在产业金融、财富传承、公益慈善、养老服务等领域积极作为,风险防控成效明显,整体信用环境保持稳定,行业形象与市场信心持续修复。展望未来,信托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财富管理与养老保障需求持续增长,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服务信托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信托在财产隔离、财富传承、风险隔离等方面的独特制度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同时,行业也面临新的挑战,优质资产供给相对不足对机构主动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服务信托盈利模式仍需持续探索与完善。如何在细分领域打造专业优势、构建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将是信托行业巩固转型成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期货行业整体呈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品种体系不断完善等特色。一是期货期权品种上新加速,全年上市新品种18个,总品种数量达164个,覆盖有色金属、新能源金属等多个重要领域,补齐产业链风险管理短板。二是市场规模显著增长,全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约90.74亿手,累计成交额766.2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4%和23.74%。三是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资金总量与客户权益相继突破2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参考期货价格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四是风险防控体系与对外开放持续推进,《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相继出台,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的期货期权品种总数拓展至107个,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国债作为商品期货保证金业务正式落地。进入2026年,绿色期货品种体系进一步完善,新能源金属等战略性品种成交活跃度显著提升;《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行业营销行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开放方面,跨境品种交易机制持续优化,境外客户参与度稳步提升,期货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制度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保险业在结构调整中持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行业保障功能与规模实力同步增强。人身险行业表现稳健,全年原保费收入达4.36万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寿险业务贡献突出,原保费收入3.56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当前,行业在数字化转型、普惠保险拓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并逐步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上升等机遇,以及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环境复杂等挑战,人身险行业坚持回归保障本源,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风险管控。展望2026年,行业有望延续高质量发展态势,寿险产品将更聚焦“健康+养老+财富”综合保障,科技应用将进一步深化,推动核保、理赔、服务等环节智能化升级。在监管引导行业回归保障、强化风险底线的大背景下,人身险行业将持续服务国家战略与民生需求,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融资租赁行业进入深度调整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呈现出“提质增效、回归本源、分化整合”的总体特征。监管政策持续完善,通过强化检查与规则协同,引导行业更加规范、聚焦主业,并鼓励资金投向绿色能源、高端装备、科技创新及普惠小微等领域,对绿色租赁项目给予贴息、税收优惠等支持。市场在稳健增长中结构优化,新能源、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生物医疗、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成为增长引擎。科技赋能深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深度应用于风控、运营与资产管理,驱动服务模式创新。行业格局分化,头部公司向综合服务商转型;中小型及地方国企系租赁公司则依托专业化、区域化或产业背景优势,深耕细分市场,构建差异化竞争力。与此同时,行业亦面临资产质量承压、利差收窄及合规成本上升等挑战。展望2026年,《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首次以专门规章形式对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全流程规范,标志着监管从“机构监管”向“业务监管”转型;在服务“双碳”目标、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融资租赁行业凭借“融资+融物”的独特优势,通过专业化、数字化与国际化发展,更深度融入国家战略与产业脉络,持续夯实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私募股权基金行业保持稳健发展态势,行业发展质效持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分别达11.19万亿元、3.58万亿元,行业呈现投资效率提升、资金精准配置的鲜明特征,科技创新与绿色低碳领域成为核心投资方向,有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全行业深度践行ESG发展理念,将长期价值创造融入投资全流程,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持续提高。展望未来,在国家政策持续支持与资本市场生态不断优化的背景下,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三大战略领域投资机遇凸显,银行理财、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本加速布局,为行业注入稳定流动性。同时行业亦需应对全球经济复苏不确定性、市场竞争加剧、投资者回报预期管理难度提升等挑战。私募股权创投机构正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加快构建“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全周期投资生态,更多资本将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在居民财富持续积累与资产配置需求升级的双重驱动下,中国财富管理行业迈入量质齐升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行业整体规模达184.53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市场结构持续优化,FOF产品规模全年增幅达79.03%,显示出投资者对分散化配置的强烈需求;绿色投资主题亦快速崛起。科技赋能成效显著,智能投顾服务用户规模攀升至1.2亿,“人机协同”服务模式成为行业标配,有效提升了服务效率与精准度。制度红利不断释放,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突破1.5亿,跨境理财通2.0累计汇划金额达1,313亿元,为行业打开了新的增长空间。展望未来,面对市场波动与风险分化等挑战,行业需持续夯实投研与风控能力,在服务实体经济与居民财富保值增值中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公司作为浙江省属国有上市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各项金融业务和类金融业务,业务范围涵盖信托、期货、人身险、融资租赁、基金管理、基金投资、财富管理等。
  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由浙商金汇信托开展。浙商金汇信托成立于1993年,经金监总局批准设立,是浙江省属唯一信托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28.8亿元。浙商金汇信托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以及经法律法规和金监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浙商金汇信托秉持国企属性,忠实履行受托职责,服务实体经济,勇担社会责任,为信托功能效率发挥、社会财富积累传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创造浙金价值。
  2.期货业务
  期货业务,由大地期货开展。大地期货成立于1995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浙江省属国有期货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2亿元。大地期货具有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旗下子公司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是全国首批获准成立的八家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之一,也是全国首批获得全部业务资格的三家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之一,可从事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及其他与风险管理服务相关的业务。
  3.人身险业务
  人身险业务,由东方嘉富人寿开展。东方嘉富人寿成立于2012年,是经金监总局批准设立的人寿保险公司,目前注册资本30.012亿元,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东方嘉富人寿作为浙江省首家国有控股的全国性寿险公司,自2022年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深度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两大国家战略,以特色化发展为导向,走出了一条深度融合国家战略、扎根区域经济、服务民生需求的创新发展之路。坚持“体系化布局、专业化运营、生态化协同、特色化发展”的经营理念,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形成“四化联动、一体推进”的系统发展格局,并通过构建体系化的风控机制、实施前瞻性的财务策略、推行精细化的运营模式,全面夯实了“稳健经营、合规致远”的管理根基,持续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注入新动能。
  4.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由国金租赁开展。国金租赁成立于2012年,是经中国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5,669.80万美元。国金租赁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涉及行业以城市更新、新型制造、绿色低碳、医疗健康为主。
  5.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股权类和证券类两大类别。其中,股权类业务主要由东方产融及其子公司负责,主要管理VC、PE、政府引导基金以及PIPE基金。上述业务的营收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各支基金的管理费,主要取决于管理基金的规模;另一部分是超额业绩报酬,主要依托于专业的投资研究及投后管理能力。证券类业务由东方嘉富旗下的嘉富行远和般若资产旗下的济海投资来开展,主要涵盖FOF、股票多头、网下打新策略、主观期货策略以及量化策略等各类二级市场产品。
  6.基金投资业务
  在基金投资业务方面,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作为核心投资运营平台具体实施,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赋能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抓手。平台依托深度行业研究体系开展标的挖掘,通过多渠道整合投资信息、立体化拓展投资渠道,聚焦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中具备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经系统化尽职调查及标准化决策程序后,以股权直投、联合发起设立基金等间接投资方式,开展标的企业股权投资布局,构建“直投+母基金+产业基金”的私募股权投资生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产业培育、资源整合中的引领作用。
  7.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由般若资产开展。般若资产成立于2002年,目前注册资本为2亿元,主要业务包括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般若资产立足公司综合金融平台,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以资产管理为核心、以风险防控为底线、以数智赋能为支撑,持续向“综合资产管理平台+集团战略协同枢纽”的转型。依托子公司济海投资、东方嘉聿的专业化能力,构建“资产端+资金端+运营端”高效联动的业务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协同枢纽功能,深化集团内融融协同与产融结合,致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跨板块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并根据新会计政策的要求重述了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在战略布局、主业提升、风险防控等方面均取得扎实成效,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604.04亿元、185.24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5.46%、4.63%;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85亿元,同比增长19.8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748,554,630.13元,净利润为740,330,662.4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74,033,066.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19,694,714.43元,扣除已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84元(含税)计281,152,694.84元,同时扣除已实施的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0.35元(含税)计117,146,956.19元,2025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687,692,659.60元。
  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5,381,49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68,325,601股后股数为3,347,055,89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4,005,738.66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6年度。包括2025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25年度总的利润分配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4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81,152,694.8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08%。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注: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当年度审计后财务数据。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债务偿还、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选择实施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简化实施程序,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具体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
  1.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盈利;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的上限
  不超过公司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三季度)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和中期利润分配授权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且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还需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作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9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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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05室,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邮编3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二)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2:30在公司33楼331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夏胜平先生、贲圣林先生因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肖作平先生、王义中先生代为投票;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正甲先生的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2025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2025年度公司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871.21万元。其中因股票和债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978.11万元;信托计划类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167.90万元;持有或处置除信托计划外的资管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352.92万元;衍生金融工具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19.42万元;私募股权基金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924.89万元;其他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772.03万元。
  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869.84万元。其中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1,400.36万元,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4,530.52万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正甲先生、杨永军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2025年度实际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
  说明:(1)公司董事均未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其从公司获取的报酬系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该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的相应报酬;(2)因2025年董事年薪尚未核定,上述表格中税前报酬为董事2025年度基本薪酬、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的以前年度清算薪酬以及任期激励;(3)董事杨永军先生2024年3月起任职,上述表格中以前年度清算薪酬及任期激励兑现均为任职期间对应的薪酬;(4)独立董事津贴依照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标准,按年度一次性发放,本次发放的期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无需通过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正甲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管人员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
  说明:(1)因2025年高管人员年薪尚未核定,上述表格中税前报酬为高管人员2025年度基本薪酬、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的以前年度清算薪酬以及任期激励;(2)刘伟先生、童超先生均为2024年6月起任职,上述表格中以前年度清算薪酬及任期激励兑现均为任职期间对应的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5,381,49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68,325,601股后股数为3,347,055,89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4,005,738.6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26年度。包括2025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25年度总的利润分配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4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81,152,694.84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08%。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请求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盈利,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具体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不超过公司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三季度)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日止。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共31项,对应总计划投资额为224,897.14万元。其中:股权投资项目8项,计划投资额170,619.00万元;产业性基金投资项目14项,计划投资额36,388.00万元;财务性投资项目3个,计划投资额15,00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项,计划投资额2,890.14万元。上述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下属金融类企业所开展的财务性投资系其主营业务,未包含在上述投资计划中。
  上述计划预计数据不代表公司2026年度最终投资金额,实际经营中公司可根据市场状况、经营环境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期货公司理财产品以及公司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该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实施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照其相应制度实施。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债券投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建议授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和相关协议文件,同时授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602,0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余额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2、公司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自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
  5、对济桐贸易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济桐贸易的其他股东方也将按照股权比例同时提供相应足额的担保;公司对国金租赁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度为10亿元的担保,另一主要股东方杭州富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也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6、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东方嘉信将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石油沥青期货指定贸易商厂库资质。若资质申请成功,舟山济海将不再作为指定贸易商厂库,同时公司将结束对舟山济海的1亿元履约担保。担保库容量及期限以上期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沈旗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日常交易种类及预计额为:1、关联采购、销售(一般商品、劳务),预计额为1,420万元;2、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租赁,预计额为1,500万元;3、关联资产管理业务,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与省国贸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认购其担任管理人发行的资管产品,向其销售或受托设立资管产品,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4、关联信托业务,公司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提供信托业务服务,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5、关联期货业务,期货交易手续费预计额20万元,风险管理业务预计额为100,000万元;6、关联保险业务,预计额为3,000万元;7、关联融资租赁业务,预计额为1,300万元;8、与关联人共同投资,预计额为15,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其他关联人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王正甲先生、夏胜平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度与其他关联人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与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交易种类及预计额为:(1)关联资产管理业务,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认购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资管产品,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2)关联咨询业务,预计额为600万元。
  2、与杭州联合银行的日常交易种类及预计额为:(1)存贷款业务,存款(余额)预计额20,500万元,授信类(包括贷款、贴现、开立信用证等)(余额)预计额40,000万元;(2)理财业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预计额30,000万元;(3)代销业务,代销手续费预计2,200万元;(4)关联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下属金融子公司拟向杭州联合银行销售资管产品,项目情况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5)其他债券交易、资产支持证券等业务,预计额20,000万元。
  3、与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交易种类及预计额为:关联期货业务,认购资管产品预计额1,000万元,大宗商品贸易预计额62,000万元,仓储物流服务预计额3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2025年度各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2:30在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此外,董事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发展所需,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预计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旗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其他关联人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正甲先生、夏胜平先生回避表决。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将对《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股东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国投”)及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将对《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其他关联人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是相关各方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合理利用、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1、购买及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
  2025年度,购买一般商品及原材料、大宗商品的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有一定的偏差,主要系采购需求、交易机会等影响,交易开展未达预期。
  2、办公场所、办公家具租赁
  单位:万元
  ■
  3、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4、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5、存款、授信(含借款)和手续费
  单位:万元
  ■
  2025年度,存款、授信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有一定的偏差,主要系存贷款需求、交易条件等影响,交易开展未达预期。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其他关联人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杭州联合银行、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1、省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或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与省国贸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发生资产管理业务,包括认购其担任管理人发行的资管产品,向其销售或受托设立资管产品,鉴于后续业务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2)公司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省国贸集团或其子公司提供信托业务服务,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2、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拟认购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的资管产品,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3、杭州联合银行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下属金融子公司拟向杭州联合银行销售资管产品,鉴于后续业务规模目前难以准确预计,最终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公司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公告。
  4.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
  1、省国贸集团
  省国贸集团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高秉学,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等。目前省国贸集团持有公司41.1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省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省国贸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26.15亿元;净资产599.87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771.73亿元;净利润35.20亿元。
  2、省国贸集团重要子公司浙商资产
  浙商资产成立于2013年8月6日,注册资本78.8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伟达,经营范围为: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省国贸集团持有浙商资产52.81%的股权,浙商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浙商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59.00亿元;净资产235.72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5.84亿元;净利润13.57亿元。
  3、桐乡国投
  桐乡国投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夏胜平,经营范围为城乡一体化中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咨询);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的建设、投资、控股、参股;资产收购、转让、租赁;受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保障房建设经营。目前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73%股份,桐乡国投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桐乡国投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68.56亿元;净资产603.02亿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73.18亿元;净利润1.88亿元。
  4、杭州联合银行
  杭州联合银行成立于2005年6月3日,注册资本21.80亿元,法定代表人林时益,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童超先生兼任杭州联合银行董事,杭州联合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杭州联合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863.70亿元;净资产496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12.76亿元;净利润49.10亿元。
  5、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14.56亿元,法定代表人黄志明。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公司持有永安期货11.43%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正甲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兼任永安期货董事,因此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各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让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期货公司理财产品、公司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
  ●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1、理财目的
  合理安排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各类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2、理财额度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各类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4、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期货公司理财产品、公司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公司将通过组合化运作,审慎购买理财产品,在确保流动性的同时,提升闲置资金收益。
  5、授权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照其相应制度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主要风险如下: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闲置资金理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运行和净值变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通过内外部审计,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持续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原则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相应确认、计量和列报,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书面报告,按年度执行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为更好检视及管理ESG相关策略及目标的完成情况,公司依照五层级管理架构,对公司本级和子公司分别编制《2025年度ESG工作要求及重点工作任务书》,为2025年的ESG工作指明要求、确立目标,并于2025年末进行目标达成情况检验。未来,公司董事会将会持续优化本公司的ESG治理,响应利益相关方的关切,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并定期检视相关目标的进度,积极履行国有上市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推动浙江东方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根据公司“双重重要性”分析结果,“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利用”“环境合规管理”“废弃物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水资源利用”“循环经济”“供应链安全”等11项议题对公司既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也不具有影响重要性,即在合理预期内不会对公司造成显著影响,也不会对利益相关方造成重大、可预见、可识别的正面或负面影响。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东方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东方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东方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此外,授权董事长根据浙江济海和舟山济海的业务需要增加一定的机动担保额度,机动担保额度最高额为20,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
  注:以上担保总额含公司为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资本补充债全额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602,000万元的额度担保,拟提供的最高担保余额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602,000万元的额度担保。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1、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余额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2、公司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之日,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自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
  5、对济桐贸易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济桐贸易的其他股东方也将按照股权比例同时提供相应足额的担保;公司对国金租赁按持股比例提供最高额度为10亿元的担保,国金租赁其他主要股东方杭州富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也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6、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东方嘉信将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石油沥青期货指定贸易商厂库资质。若资质申请成功,舟山济海将不再作为指定贸易商厂库,同时公司将结束对舟山济海的1亿元履约担保。担保库容量及期限以上期所最终实际审批及与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以上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有关担保事项尚需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主要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同时考虑了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连续性,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部分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46,691.46万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21.02%,除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济桐贸易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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