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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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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霞红女士,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北京佩恒控制设备技术研究所,任会计;2000年6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中关村在线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05年6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北京市八亿时空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8年1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霞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苏学辉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9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石家庄化工化纤有限公司,任检验员;2002年5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石家庄冀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任实验员;2004年4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任检验员;2011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质检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学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崔彦军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6年2月,就职于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任主管会计;1996年2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任结算部主管;1997年6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金狮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任经营分析部经理;1998年10月至2005年9月,就职于中青旅尚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5年10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北京南北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8月至2022年3月,就职于北京点石君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2月至2026年2月,就职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5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就职于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2025年8月,就职于共青城汇美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就职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长承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耿怡女士,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8月至1999年8月及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洛阳瀍河长安机械厂,任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攻读桂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2003年9月至2009年7月,攻读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攻读清华大学博士后;2011年10月至今,就职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任主任;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8、朱莲美女士,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就职于江苏冶金经济管理学校(今江苏大学),任讲师;1994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年10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0年8月,就职于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2年8月,就职于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23年1月,就职于合众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8月,就职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北京科荣达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莲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领取薪酬的关联股东应对第4、5项议案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院
  电话:010-69762688
  传真:010-69760560
  邮箱:byzq@bayi.com.cn
  联系人:薛秀媛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及参考附件2在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181 股票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4,370,055.9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以2025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9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134,481,546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4,795,569股,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29,685,977股。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640,335.6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调整后的具体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62,211.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8.16%。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88,002,547.1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8.5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
  注:表格中现金分红总额不包含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八亿时空”)董事会对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3,304,451.71元。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07,788.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2日,公司及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八亿时空”)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7月27日,公司及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八亿时空、浙江八亿时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上海八亿时空的“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浙江八亿时空的“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均已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12月26日和 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2025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2025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08292号)。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八亿时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09,750,000.00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977,911,073.48元,超出部分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部分收益。
  注2:2023年,公司“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故调整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3:公司“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已结项,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前期待支付供应商款项。
  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超过 568,990,300.00元,超出部分为项目资金逐步投入过程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浙江时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时光半导体”)和河北八亿时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八亿药业”)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并购贷款等融资品种(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订的信用业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项下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截至目前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合计1.71亿元)。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浙江八亿时空、浙江时光半导体和河北八亿药业的融资继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含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1.7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收取子公司浙江八亿时空、浙江时光半导体和河北八亿药业担保费用,也不要求上述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子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视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并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以后续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授信及担保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中含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八亿时空、河北八亿药业、浙江时光半导体实际提供的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合计1.71亿元。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浙江八亿时空、浙江时光半导体和河北八亿药业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的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一
  ■
  (2)被担保方二
  ■
  (3)被担保方三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具体贷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作出。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8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4.0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3.69%。上述担保情况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桑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18.75%。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致同所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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