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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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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截至2026年3月31日,华泰股份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11元),2025年4月19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04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华泰股份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 华泰股份前12个月股价波动情况 ■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华泰股份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估值提升计划(2026年4月修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抓好生产经营 华泰股份将坚持“造纸+化工”双主业的双轮驱动战略,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造纸产业方面,公司将推动造纸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和原料结构,实现新闻纸、文化纸、铜版纸、包装纸等产品的提质降本增效,提高市场竞争力。2025年华泰股份投资建设的年产70万吨化学浆项目已投产运行,该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补足上游产业短板,对于公司未来保证纸浆供应,降低原材料成本将发挥重要作用。2026年,日照华泰投资建设的30万吨特种浆、纸项目将陆续投产达效,日照华泰将建成国内最大的伸性纸供应商之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特种纸市场的竞争力。化工产业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拉长化工产业链条,在目前东营化工基地的基础上,加快拓展广西化工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司化工行业发展优势,提升化工板块盈利能力。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通过持续且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均通过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中,明确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截至2025年末,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累计分红达26.43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8%。2026年度拟定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2022年,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2022年5月-2022年1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408万股,使用资金4.80亿元,回购股份已全部注销。2024年,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3月-2025年2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85.07万股,使用资金1亿元。2026年公司将充分运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积极寻求并购重组机会,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围绕公司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同时,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进行剥离,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 (五)加强外部沟通,提升价值传递 公司将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股东会、常态化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直接与投资者对话、走进上市公司现场参观、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2026年至少举办三次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六)聚焦市场关注,强化信息披露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解读,展示公司经营情况、产品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七)严格执行减持新规,增强公司发展信心 公司控股股东及现任董监高严格遵守减持新规要求,长期坚定持有公司股份,显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同。 综上,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认真落实估值提升计划,立足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泰股份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从生产经营、现金分红、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购重组、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了实施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并对外披露。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造纸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的原则,以日常生产 经营需求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 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操作与技 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2025年9月3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同意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交割厂库的公告》(〔2025〕110号)及《关于同意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可交割商品的公告》(〔2025〕111号)。根据上述公告,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均获准成为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交割厂库,公司旗下“华泰牡丹”品牌入选胶版印刷纸期货首批可交割商品品牌。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合理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控制市场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或产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纸浆、胶版印刷纸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衍生品,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相关交易品种。 3、交易场所:限于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备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或交易场所。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审议程序 2026 年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当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而造成损失。 3、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4、内部操作与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人员操作失误,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等原因,可能导致交易标的合约无法正常执行,从而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核流程、风险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已配备专业团队,通过实行授权等措施进行控制。 2、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实际经营需求的复杂商品期货,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额度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若保证金使用额度将超出已审批金额,须就拟超出部分按照审批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3、公司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业的决策、风控、执行等专业人员,并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的原则,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7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公司2025年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43,398.85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实际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29,401.79万元,较预计少13,997.05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说明: 1、2025年度,公司与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发生燃料及动力采购关联交易82,280.80万元,较预计增加7,127.24万元,主要系公司70万吨浆项目于2025年上半年开始调试运行,生产用电需求增加所致。 2、2025年度,公司与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产品、商品销售关联交易16,744.94万元,较预计减少10,693.58万元,主要系液氯市场价格下行及对方新项目推迟投产、蒸汽用量减少所致。 (二)金融服务情况 1、2025年度预计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2025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2、2025年度执行情况 (1)2025年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华泰股份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为158,101.28万元,日均借款(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为33,338.4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借款余额20,828.75万元,票据贴现余额0.00元,票据承兑余额0.00万元,共计发生利息支出1,069.93万元。 (2)2025年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日均存款(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10,619.5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82,400.04万元,共计发生利息收入1,872.08万元。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海关税款担保业务余额为5,000.00万元,履约保函业务余额684.96万元。 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至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晓亮 独立董事:寇祥河 财务总监:陈国营 董事会秘书:任英祥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27日 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 至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546-7723899 邮箱:htjtzq@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晓亮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3名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5年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来,公司充分借助华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势,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至今已满3年,本次续签协议,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的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严格监管。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5 年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在薪酬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薪酬考核及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于所有董事与该项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华泰股份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关联董事魏立军、任英祥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向股东会说明。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估值提升计划(2026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华泰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属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对象予以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六)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聘请律师等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等; (七)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九)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十)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务公司”)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至今已满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需要与华泰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交易限额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泰财务公司60%的股份,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0日和2023年5月12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华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以来,公司充分借助华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势,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鉴于前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至今已满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需要与华泰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集团”)持有华泰财务公司60%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鲁银保监准﹝2020﹞115号)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令﹝2022﹞6号)规定,华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内容为华泰财务公司目前已取得的和今后条件成熟后取得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公司选择华泰财务公司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金融机构,华泰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高效。 三、定价原则及交易限额 1、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2、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票据承兑或贴现、贷款、资金结算与收付以及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华泰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3. 本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 4、在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5、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四、协议的履行及风险控制 1、如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华泰财务公司应配合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披露。 华泰财务公司应配合本公司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定期向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相关信息。 2、华泰财务公司负责保障本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定的监管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如华泰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华泰财务公司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4、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提出授信申请,华泰财务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逐笔审核发放。 5、华泰财务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资金和信用状况向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同时可以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3、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六、其他规定 1、协议双方各自承担一切因签订本协议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和开支。 2、协议双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3、本协议的修订须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而作出。若相关修订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的、重大的修改,则该修订应在通知有权监管机关并取得其同意(如适用)后,并经双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批准(如适用)方才生效。 4、除非另有规定,协议双方中其中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其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5、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6、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协议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7、协议双方中一方根据本协议规定作出的通知、其他通讯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递送或挂号邮寄发至另一方指定的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指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1)经专人递送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对方指定人员签收之日被视为有效作出; (2)以挂号邮寄发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七天(若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做出; (3)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为于传真完毕的日期有效作出。 8、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为中国东营,仲裁语言为简体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泰财务公司作为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可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业务、担保服务等金融服务,交易便捷,效率较高。华泰财务公司经营规范、内控健全,相关业务的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保证公司存款的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了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6-00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了保证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2026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同意并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租赁等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说明: 2026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9,409.23万元,相关交易金额均在公司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 1.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采购燃料及动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9,596.1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7,315.31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70万吨浆项目于2025年下半年正式投产,2026年生产运营对能源需求相应增加,导致燃料及动力采购额上升。 2.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012.0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5,267.07万元。主要系对方新项目计划于2026年投产,对蒸汽及部分原材料的需求相应增加。 3.2026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东营易锐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589.91万元,较2025年度增加7,549.87万元。主要系对方新项目计划于2026年投产,对公司化工产品及蒸汽的需求大幅增加所致。 (二)金融服务预计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2026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2、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 2、交易双方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国内市场价格,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双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当时市场价;若无市场价,则双方根据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等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 3、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4、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票据承兑或贴现、贷款、资金结算与收付以及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华泰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5、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就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同时,产生双赢和多赢的效果。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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