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
|
2.成立日期:2016年9月2日 3.法定代表人:袁继生 4.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366号北兴御景商业2号楼3层301号 6.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管理;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机械设备维修、租赁;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四川鲁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川鲁高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一)四川鲁桥千佛岩隧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1日 3.法定代表人:郝红升 4.注册资本:2,92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夹江县漹城镇牌坊路107号 6.经营范围: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千佛岩隧道工程项目运营维护;建筑材料的销售;筑路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股90%,通过子公司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四川鲁桥千佛岩隧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川鲁桥千佛岩隧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二)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成立日期:1992年4月8日 3.法定代表人:孙青林 4.注册资本:13,403万元人民币 5.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9栋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咨询策划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灌溉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51%股权,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三)鄂州市华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4月20日 3.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4.注册资本:3,915.42万元人民币 5.住所: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樊蒲大道吉刘街41号 6.经营范围:鄂州市华容区污水处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鄂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8.5%,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5%,湖北鄂州华容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鄂州市华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投资的联营企业。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鄂州市华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四)山东省滨州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1993年4月02日 3.法定代表人:孙文贞 4.注册资本:1,35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五路259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山东省滨州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省滨州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五)山东外经(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5月27日 2.注册资本:10万港元 3.住所:湾仔港湾道 6-8 号瑞安中心 27 楼 2701 室 4.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建筑工程承包、劳务人员管理、进出口贸 易。 5.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山东外经(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外经(香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六)山东鲁高襄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28日 3.法定代表人:孙振 4.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518国道与225省道交叉口东800米路南(中国农业银行对过)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装卸搬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资源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施工专业作业;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旅游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山东鲁高襄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鲁高襄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七)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9日 3.法定代表人:蔺高才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十层1018室 6.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电车销售;轮胎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试验机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润滑油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林业产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高速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持股100%。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省路桥集团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八)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4日 3.法定代表人:郑步青 4.注册资本:2,900万元人民币 5.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梁才街道东外环与北外环交叉口以东1.5公里路南沾临高速滨城东收费站院内111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交通设施维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模具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滨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省滨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9%。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滨州市滨路工程材料再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九)山东高速路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2月7日 3.法定代表人:徐文成 4.注册资本:1万港币 5.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7楼2701室 6.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 7.股权结构:本公司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00.00%,山东高速路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山东高速路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十)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王培光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住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212国道东方花园1栋2单元105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川省元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担保金额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业务期限需根据公司具体经营需求办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公司及各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担保公平对等。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583,93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30,512.98万元的60.2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41,85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担保余额2,020.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8%。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1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7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拟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控制子公司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与山东高速日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发展”)签署《关于山东高速日照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受让日照发展持有的山东高速日照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建设”)100%股权。2025年2月18日,日照建设完成投资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据此,公司编制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影响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调整2024年度财务报表,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及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 (一)对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 (二)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对2024年合并现金流量表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 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669,937,804.44 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74.98%,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 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 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按照账龄分布、是否为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等共同风险特征,以组合为基础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对于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 方预期信用损失组合,通过应收款项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率。 本公司对于: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 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如果该减值准备 大于当前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 款项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 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批准 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 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571,246,698.54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 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该准备大于 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 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 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 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92,161,870.50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上述标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529,235.40元。 三、本次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9,937,804.44 元,共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1,396,672,863.43 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1,396,672,863.43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74.98%。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1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笼,压降两金规模,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汇嘉泰”)、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云创”)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通汇嘉泰、山高云创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宁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高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通汇嘉泰 1.工商信息 名称:上海通汇嘉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9DN4E 法定代表人:王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室-M、303室-N、303室-O、303室-P、304室-A、304室-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 通汇嘉泰控股股东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通汇嘉泰为本公司关联方。 3.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通汇嘉泰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31,963.60万元,所有者权益144,744.2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284.34万元,净利润13,485.25万元。 通汇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二)山高云创 1.工商信息 名称: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BXE9H65C 法定代表人:王红毅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9月15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9号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 山高云创控股股东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控股子公司,山高云创为本公司关联方。 3.财务状况及信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山高云创经审计总资产为242,370.36万元,所有者权益28,545.6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9,681.75万元,净利润2,566.76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山高云创未经审计总资产249,851.16万元,所有者权益32,005.8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8,445.44万元,净利润3,460.22万元。 山高云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有效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保理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4.保理融资利息: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如针对同一家公司同时发生通汇嘉泰、山高云创与非关联方保理机构的保理业务交易的情况,通汇嘉泰、山高云创在同等条件下的保理融资利率应不高于非关联方保理融资利率水平。 5.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保理融资款本息等承担最终的偿还责任。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通汇嘉泰、山高云创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则无权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四、授权经营层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保理业务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保理及专项计划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2.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主体、办理规模、办理期限、兜底条款、业主方债务加入、业主担息情况等办理方案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以实际签署的版本为准。 3.如监管部门对本次专项计划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保理业务。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3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53.98亿元(未经审计),公司以年度为单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4位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决议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1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相关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号)的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3,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24,263,366.9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XYZH/2023JNAA1B00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资金3,588,145,018.65元,其中实施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261,817,018.65元(含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1,795,053,976.98元),补充流动资金826,328,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0元。账户利息收入6,055,558.76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4,460.33元。 2.本期使用金额 2025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68,879,438.61元,账户利息收入1,933,659.27元,银行手续费支出6,916.16元。 3.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3,857,024,457.26元,其中实施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530,696,457.26元(含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1,795,053,976.98元),补充流动资金826,328,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0元。账户利息收入7,989,218.03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1,376.4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7,271,384.28元。具体使用及结存情况详见下表: ■ 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00.00 张,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3,600.00 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9,672,000.00 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4,826,328,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监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监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1号》及《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赣州鲁高园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东鲁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回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鲁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述7家开户银行于2023年4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关联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公司于2025年7月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公司于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817972001421007612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1日,公司已将40,0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7月15日,公司已将60,000万元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关联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关联方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特别说明:本专项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1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3.00、4.00、5.00、6.00、7.00、8.0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7.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需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0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05月07日9:00一11:30、13:30一17:00及2026年05月08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3、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安耀峰、李文佳 (2)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3)传真:0531-68906075 (4)邮编:250014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1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能力,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金融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技术、社会认可度与口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水平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度金额相同。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变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的要求,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宿玉海、魏士荣、李建军、王莉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宿玉海、魏士荣、李建军、王莉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