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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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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1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现有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20家上市公司、4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942.34亿元,净资产2,589.4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175.44亿元,净利润147.04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3,253.30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主营业务:专注于以视频为核心的智慧视频、智能家居、汽车电子领域芯片的设计开发,为客户提供高性能视频编解码SOC芯片、图像信号处理器ISP芯片及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提供技术开发、IC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14,775.85万元,净资产291,103.9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8,969.77万元,净利润14,495.1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阳 注册资本:4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数据管理相关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5,497.08万元,净资产190,569.5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2,712.94万元,净利润14,215.8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 注册资本:10,638.29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为城市智慧治理的各种场景提供横向数据赋能支撑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2,917.03万元,净资产16,788.3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1,251.41万元,净利润1,659.5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海视嘉安”)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惠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主营业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943.74万元,净资产7,666.0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302.64万元,净利润291.9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泊”)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主营业务:城市运营管理和相关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35.32万元,净资产1,864.7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1.03万元,净利润-39.2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航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省南宁市 主营业务:城市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4,814.58万元,净资产2,646.4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914.85万元,净利润-378.5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城市运营管理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618.63万元,净资产-1,421.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96.13万元,净利润-957.8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迎海”)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楚红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主营业务:停车场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47.38万元,净资产851.0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06.17万元,净利润-163.8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标 注册资本:1,799.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主营业务:互联网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系统集成。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3,712.48万元,净资产7,889.2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153.20万元,净利润939.5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奋威”)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天挺 注册资本:5,0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智能装备研发与制造。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2,529.08万元,净资产14,949.1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4,365.00万元,净利润-3,821.4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辰 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主营业务: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与运营商。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3,116,084.74万元,净资产1,836,759.7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11,357.78万元,净利润19,749.2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陆建忠曾担任上海仪电董事,陆建忠于2025年9月离任上海仪电董事,于2025年9月离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离任后12个月内,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自2026年9月起,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将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瑾 注册资本:5,40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主营业务:大数据产品提供商和大数据服务运营商。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447.60万元,净资产13,685.5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238.25万元,净利润-1,209.1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旭东原为浙江非线董事,郭旭东于2025年3月离任浙江非线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自2026年4月起,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克温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主营业务: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建忠 注册资本:607,055.182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8,240,271.5万元,净资产7,024,125.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95,450.3万元,净利润386,612.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陆建忠为天津银行董事,陆建忠于2025年9月离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离任后12个月内,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人。自2026年10月起,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将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钛方智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钛方科技”)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钛方智感(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朝亮 注册资本:2,858.7159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 主营业务:智能触觉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8,459.32万元,净资产4,353.5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072.37万元,净利润-5,180.0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腾安”)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峰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职业教育和信息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御安防”)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旭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致力于打造产业级共享服务平台,基于空间物联技术及应用,构建产业互联生态。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4,933.29万元,净资产2,741.4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30,612.54万元,净利润3,303.1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视”)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建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749.54万元,净资产1,345.4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73.91万元,净利润43.1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互通”)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水仟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主营业务:数字智能技术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一)太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景科技”)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衍 注册资本:366.716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主营业务:仪器仪表制造。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539.74万元,净资产2,549.3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2.85万元,净利润-1,901.0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主营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285.21亿元,净资产117.12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27亿元,净利润9.17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海康威视持有财务公司3.83%的股权。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购价格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比照市价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比照市价执行,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1、公司与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在行业内的突出技术优势及与公司合作项目的特殊性,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2、公司与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具备专用性与独特性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产品设计需求、相对性价比高,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3、公司与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设计技术使其芯片产品质量出众、性价比高,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4、公司与前述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视业务需要发生。 5、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条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充分整合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与发展潜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资金弹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业务稳健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受其控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外汇套期保值预计情况: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等值5.6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业务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风控措施和具体的操作规定,但实际在交易过程中仍然难以避免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收付款预测风险等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物料采购进口产生的外币应付账款和产品销售出口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形成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等值5.6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3、交易方式及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4、交易期限: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汇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汇兑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2、公司财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经办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严格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并密切跟踪进出口合同的执行及其变动情况,提高外币收付款预测准确度。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充分、有效、可行。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被担保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方式、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额度需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具体包括:Hikvision International Co.,Limited、Hikvision Europe B.V.、HIKVISION SYSTEM LIMITED、Hikvision UK Limited、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HIKVISION AUSTRALIA PTY. LTD.、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Hikrobot Europe B.V.、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HIKVISION TECHNOLOGY PTE. LTD.、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海康香港”、“海康欧洲”、“海康香港系统”、“海康英国”、“杭州海康科技”、“海康澳大利亚”、“海康机器智能”、“海康机器人欧洲”、“海康智能科技”、“重庆海康科技”、“杭州海康电子”、“海康新加坡科技”、 “重庆海康系统”、“杭州海康系统”、“郑州海康科技”)。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方式、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担保方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表格中简称“海康机器人”)为公司持股60%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方海康机器智能、海康机器人欧洲、海康智能科技为公司间接持有60%的控股子公司; 注2:合计与总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方式、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具备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并且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提供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0%。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45,792.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自本担保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为部分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可有效实施资金管理及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切实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康存储”)、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影探测”)、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影科技”)、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森思泰克”)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注:上述被资助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承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5年度未对杭州海康存储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4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除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5年度未对睿影探测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企业名称: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7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应用系统软件及系统集成;生产: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安全检查检测装置、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销售:II类射线装置、III类射线装置、II类放射源、III类放射源、IV类放射源、V类放射源、安全检查检测装置、排爆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产品、安防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2025年末对睿影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余额0.95亿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企业名称: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8日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注册资本:5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礼攀 经营范围: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微波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其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5年末对芜湖森思泰克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03亿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芜湖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资助方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被资助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及其他股东情况 杭州海康存储为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康存储”)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60%股权、公司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持股平台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阡陌青荷”)持有40%股权。即公司通过武汉海康存储间接持有杭州海康存储60%股权,杭州海康存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睿影科技为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60%股权、阡陌青荷持有40%股权。 睿影探测为睿影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通过睿影科技间接持有睿影探测60%股权,睿影探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芜湖森思泰克为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森思泰克”)的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56.0969%股权、阡陌青荷持有其37.3977%股权、秦屹持有其3.2527%股权、芜湖森思英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3.2527%股权。即公司通过石家庄森思泰克间接持有芜湖森思泰克56.0969%股权,芜湖森思泰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杭州海康存储、睿影探测、睿影科技、芜湖森思泰克的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其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其他少数股东不参与其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总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 2、财务资助期限: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4、资金用途:用于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 5、财务资助利率: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按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以合同为准。 6、其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杭州海康存储提供不超过1亿元财务资助,为睿影探测提供不超过2亿元财务资助,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杭州海康存储和睿影探测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虽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但其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在提供财务资助时,公司将加强对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地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综上,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被资助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其少数股东不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故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方也不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提供财务资助余额254,300.0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5%。被资助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海康威视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00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60.00亿元(含),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为海康威视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财务公司为海康威视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财务状况:根据财务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85.21亿元,负债总额1,168.0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7.12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8.27亿元,净利润9.17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4.34亿元,存放同业款项为643.02亿元,自营贷款余额321.04亿元,票据贴现余额0.55亿元;2025年度实现利息净收入11.76亿元。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海康威视持有财务公司3.83%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电科为海康威视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为海康威视的关联法人。 3、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海康威视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为海康威视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海康威视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其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海康威视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等;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海康威视的指示及要求,向海康威视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2、服务价格 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吸收海康威视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 财务公司向海康威视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海康威视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海康威视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其他服务 财务公司为海康威视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财务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资金成本及风险状况等提出调价,经与海康威视协商一致后执行。 3、合作限额 合作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海康威视与财务公司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监控实施该限制,本协议有效期内,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50.00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合作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60.00亿元(含)。 4、协议生效与变更 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1)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海康威视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除非协议另有不同约定,协议的修改、变更或提前终止均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协议同等的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强资金弹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7.15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5.87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余额为25.43亿元人民币。 八、风险评估情况及控制措施 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 (三)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处置预案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 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财务公司资质合规,其提供的服务可优化公司资金配置,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支持。本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协议条款清晰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财务、经营状况。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全面分析了合作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数据真实、逻辑清晰,为决策提供可靠风险参考。风险处置预案内容充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能有效应对风险、降低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提案在股东会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8须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6、10、11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提案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案1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关联股东胡扬忠、徐鹏需回避表决。 提案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徐鹏需回避表决。 提案10《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需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股东就相关提案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或电子邮件以公司收悉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奉玮,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 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海康威视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5”,投票简称为“海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所有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可登录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委托信息如下(委托信息表):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须有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表决意见表中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在委托信息表中说明)。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个人股东信息登记表 ■ 注: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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