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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5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物理世界的数字化建构,是迈向通用人工智能的基础与关键环节。海康威视以智能物联为战略定位,深耕行业二十余年,构建并不断完善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三大核心技术,打通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连接链路,推动物联数据价值的高效释放。 二十余年来,海康威视深度参与并推动智能物联行业的智能化升级进程,持续迭代产品的智能化能力,探索适配客户需求的技术落地路径,全程见证并引领了智能分析与人工智能算法在行业内的迭代发展。公司早在2006年就组建了智能算法团队,2023年发布“海康威视观澜大模型”,在中国信通院“可信AI大模型能力评测”中获得业内首个模型开发5级评分。 海康威视不仅将人工智能大模型算法全面融入技术、产品与解决方案升级的完整链条,同时也以大模型能力深度赋能自身研发、运营、生产制造的各个环节,实现核心能力的持续精进。 1)以观澜大模型体系为核心,实现技术能力全面升级 感知算法层面,观澜物联感知大模型已全面覆盖多维度感知产品,实现感知精度跨越式提升,显著优化复杂环境下的目标检出率与检准率。2025年感知大模型应用不断拓展,效果持续精进,其中音频大模型助力设备质检场景异常零件拦截率提升70%,X光大模型推动安检违禁品检测漏报率下降70%。 多模态应用层面,公司推出文搜系列存算产品,依托大语言模型实现亿级视频数据的自然语言秒级检索;同时持续强化视觉细粒度感知能力,深化画面深度理解,在水利河湖治理场景中,依靠多模态图文精准问答能力快速识别河面漂浮物,准确识别违规游泳、违规钓鱼等事件,助力生态保护,保障水域安全。 底层技术层面,依托大模型能力迭代优化的观澜编码技术,通过ROI分割技术实现目标精准区分与差异化压缩,全面优化视频压缩效果,有效节省存储空间与能耗,大幅提升录像存储与调用效率。 2)深耕垂直场景沉淀行业算法,持续提升解决方案实用性与适配性 技术与产品的迭代升级支撑着各类场景算法的不断沉淀,基于观澜大模型底座,公司扎根近百个垂直行业、数百个细分场景,打造安全生产、公共安全、自然灾害、工业应用等系列垂类大模型算法,已在安全生产、城管市政、水利河湖、工业制造等场景实现规模化落地。 随着智能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将智能体技术做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系统凭借告警事件做自动化分析处置的能力。通过硬件端数据采集、软件端“小海智能助手”自主分析处置的协同模式,相关方案已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防控、交通综合管控、城市应急指挥等多领域落地,推动行业解决方案完成从传统事后取证向事中实时调度、事前主动预警的范式升级。 3)聚焦高性价比与可落地性,构建全场景适配的轻量化部署体系 大模型算法的成功商业化,既需要依靠强劲的技术升级,更需要有高性价比的落地部署方式。 模型优化层面,公司通过模型结构优化、模型压缩等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大模型内存占用降低50%,构建高性价比应用部署模式,有效降低大模型技术的行业应用门槛。 部署方案层面,公司采用云边端融合、前后端协同、大小模型结合的系统架构,通过前端感知设备与后端算力系统的高效联动,实现大模型系统的高效、低成本落地。其中,通过猫头鹰相机与后端系统的前后端协同,特殊作业场景违章识别准确率提升至95%,实现技术效果与落地成本的兼顾。 4)以AI大模型技术为核心抓手,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数字化转型 海康威视以己为田,利用AI大模型技术不断优化公司管理方式,持续锻造高质量增长的内生韧性。 研发环节,公司借助大模型技术实现代码自动生成与测试用例自动构建,大幅提升研发迭代效率,为技术快速落地提供支撑。 营销与服务环节,公司依托AIGC技术实现营销内容自动生成,持续完善智能客服机器人,有效提升客服响应质量与效率,优化客户服务体验。 生产制造环节,公司将大模型技术深度融入数智质量管理与行为SOP管控,结合工业大模型持续优化生产制造能力,完善大规模、小批量、多批次的柔性制造体系,实现生产全流程提质增效。 海康威视持续迭代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三大核心技术,提供超过30,000种智能物联产品,构建起全场景覆盖的智能物联技术体系与产品矩阵,推动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深度融合,助力全社会的数字化转型。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的通知,中电海康集团及电科投资计划自2024年10月19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中电海康集团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电科投资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中电海康集团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其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电科投资增持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截至2025年4月8日收盘,中电海康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5,600股,占增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1%,增持股份金额200,182,737.28元(不含交易费用)。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04,700股,占增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7%,增持股份金额100,016,373.80元(不含交易费用)。中电海康集团和电科投资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及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4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2024年10月18日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6日刊载于《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2024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3,019股,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0.0434%,最高成交价为3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613,283.2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严格根据相关规则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在首次回购股份、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以及每月初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326,776股,占公司回购结束时总股本(9,233,198,326股)的0.74%,最高成交价为3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6元/股,成交均价为29.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28,349,444.12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总股本由9,233,198,326股变更为9,164,871,5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扬忠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ROI:Region of Interest,感兴趣区域。) (猫头鹰相机:主动视觉作业监管臻全彩枪球相机的简称。由全景镜头检测到目标后,联动球机镜头变倍观察细节,稳定跟踪目标并对疑似违规行为做识别和图像捕捉,再由后端系统对抓拍图片做分析复核,从而高效过滤误报。) (AIGC:AI-generated Content,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标准操作规程。)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0日起调整为人民币39.30元/股。)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1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并拟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00-17:00 方式:网络会议 三、拟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董事、总经理徐鹏先生,独立董事谭小芬先生,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金艳女士,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奉玮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415.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康威视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扬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股)初步测算,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8.74亿元,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包含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内,以及已实施完成的2025年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约105.4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25%。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关联董事胡扬忠、徐鹏、王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6年度,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规定,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工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履职相关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津贴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30万元/年(含税),不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津贴比照上述标准执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时,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鹏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而制定,与市场水平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414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59万元(不含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审计费用进行一定调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徐鹏、吴晓波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2026年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53,60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5.62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含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票据池、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综合授信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各金融机构的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要求以最终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融资方式、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九、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专项评估报告》; 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专项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二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20%(含),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00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60.00亿元(含),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时,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8.74亿元,最终以实际为准。 包含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内,以及已实施完成的2025年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105.4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25%。 2、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一、审议程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截至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246,784,128.48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44,480,765,952.49元,减去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实际现金分红10,096,190,109.0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631,359,971.97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059,094,727.57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631,359,971.97元。 (三)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8.74亿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8.42%。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四)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10月,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36.66亿元,连同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105.40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25%。 2、本年度注销回购股份金额:2025年9月,公司注销完成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68,326,776股,回购前述股份所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0.28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约125.68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8.54%。 (五)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总股本发生变动时的调整原则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 注1:上表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与2025年中期分红总额之和。 注2:回购注销总额以完成股份注销时点为准,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分别在2025年9月、2023年1月完成注销。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二)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5、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59,474.76万元和 49,877.60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3%和0.38%。 四、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分红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德勤华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经选聘,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4、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齐先生,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靳阳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靳阳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星女士,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苏星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与业务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9.43万元(不含税)。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414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59万元(不含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审计费用进行一定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德勤华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选聘,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事前了解、审查和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根据法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审计费用进行一定调整。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0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及其他 2026年度,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753,60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71,549万元(不含税)。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6年度,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含)。 3、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徐鹏、吴晓波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杭州璞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虹嘉、徐鹏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及其他 单位:万元 ■ 注1:其他关联方指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含本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具体详见本公告“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下同。 注2: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6年度,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20%(含),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含),可循环使用的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含)。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及其他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实际执行过程中新增额度部分,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新增额度部分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 注2:上述所列部分关联方,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变动或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等原因,关联关系于2025年期间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相关方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2个月后,不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3: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存入额为人民币101.20亿元,委托贷款业务发生额人民币40.41亿元,贷款业务发生额人民币4.87亿元,未发生票据贴现交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62.96亿元,通过财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余额为20.52亿元,贷款余额为4.87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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