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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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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将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1.99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26%。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1)。公司主要产品为钢铁产品、稀土精矿和萤石精矿,从产品方面看,公司主要产品分属于钢铁行业、稀土行业和氟化工行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钢铁行业方面,在深度调整中展现出强大韧性,“稳”的态势持续巩固,“进”的步伐日益坚定,“新”的动能逐渐壮大。行业整体通过‘控总量、优供给、强基础、推转型’,保持平稳运行。行业企业通过加强自律与成本控制,实现经济效益增长;此外,钢材出口创下历史新高,有效缓解了国内供应压力。行业结构转型加速,制造业用钢占比首次超过建筑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
  稀土行业方面,在强势政策护航与市场需求变革的双重驱动下,呈现出“政策重塑格局、需求结构升级”的特征。在政策端,随着《稀土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中国对稀土全产业链的战略管控力度达到新高度,进一步巩固了在全球供应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和定价权。市场层面,受新能源汽车、风电及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需求爆发和供给端刚性制约的双重驱动,稀土产品价格年内持续上涨,以氧化镨钕为代表的产品价格较年初有显著提升,稀土需求结构向高端化倾斜。
  氟化工行业方面,受保护性开采政策、安全环保检查常态化等因素影响,萤石供应端呈现刚性约束,来自蒙古国的低价进口萤石大幅增加,对国内市场形成了供应补充与价格压制。需求端表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特征:一方面,传统的制冷剂和氢氟酸行业由于下游需求平淡,对萤石采购保持谨慎;另一方面,以六氟磷酸锂、PVDF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需求保持高速增长,成为拉动萤石消费的新引擎。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行业的影响
  1、钢铁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立足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细化符合行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指标,建立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钢铁企业实施“规范企业”和“引领型规范企业”两级评价。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这标志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钢铁行业被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提出2025年是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第一年,2025年底前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产能产量精准调控,继续实施产量压减政策,修订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加大产能减量置换力度;推进钢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落实《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按照引领型规范企业、规范企业、不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实施三级管理;推进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快高炉、转炉、电炉等限制类装备升级,支持有条件地区退出高炉一转炉长流程,发展电炉短流程;推进绿色低碳改造,支持氢冶金等低碳共性技术攻关,加快构建钢铁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拓展消费需求,积极推广钢结构在住宅、公共建筑、中小跨径桥梁等领域应用。
  国家发改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生态环境部印发《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该方案对钢铁行业配额分配确立了三大原则,分别是目标导向、稳中求进和市场主导。
  2、稀土行业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5年第18号公告《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钐、钆、铽、镝、镥、钪、钇等7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出口经营者需向商务部申请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公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7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国家对稀土开采及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稀土生产企业需在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从事生产,并建立稀土产品流向记录制度,将产品流向信息录入追溯信息系统。
  3、氟化工行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萤石技术规范》(GB/T44539-2024)正式实施。该标准对于规范萤石产品质量、提升萤石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一2026年)》。提出培育特色优势资源产业,聚焦石墨、萤石、菱镁矿等关键矿种,培育一批非金属矿产资源特色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生态主导力的企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GB46771-2025),将于2026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了萤石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要求。
  (一)主要业务
  公司拥有从采矿、选矿、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完整的生产工艺系统,整体装备水平较高,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具备全流程钢铁生产能力的特大型上市公司,西部最大钢铁生产基地,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内蒙古民族品牌建设标杆企业、内蒙古行业标志性品牌、内蒙古百强品牌等荣誉称号。矿产品主要有稀土精矿、萤石精矿等,主要用于稀土冶炼分离行业、氟化工行业;钢铁产品主要有冷热轧卷板、镀锌钢板、中厚板、无缝管、重轨、型钢、建筑用钢材等,主要用于基建、铁路、房地产、汽车、家电、风电、机械制造、高压锅炉、石油化工、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品远销欧美、韩日等传统发达国家以及亚洲、中东、南美、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板材
  由两条热轧生产线、两条酸轧生产线及酸洗、连退、镀锌、宽厚板、电工钢退火涂层等生产线组成,主要产品有热轧钢带、冷轧钢带、酸洗钢带、热镀锌钢带、厚板、电工钢等,广泛用于汽车、家电、船舶、建筑、工程机械、石油、矿山机械、机械零件制造等行业。
  2、钢管
  包钢股份是我国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无缝钢管生产基地之一,产品涵盖了大中小口径的钢管,主要应用于油套管、钻杆、射孔枪管、锅炉管、船用管、管线管、网架结构管、液压支架管、流体输送用管、气瓶管和车轴等领域。
  3、型材
  可生产国标、日标、腹板宽度150mm~1000mm全规格大中型高性能H型钢以及310乙字钢、钢板桩、角钢等异型材,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建筑、跨海桥梁、地下管廊、堤坝围海、铁路线杆、铁路车辆大梁用钢等行业领域。
  4、钢轨
  包钢股份是我国五大钢轨生产基地之一,现拥有两条国际领先水平的万能轧钢生产线和一条热处理钢轨生产线,可生产钢轨和大型材两大系列,国内高铁市场占有率超25%,具备欧标、美标、日标产品生产能力,产品出口至25个国家及地区,钢轨已成为包钢开拓国际市场的一张名片。
  5、线棒材
  长材厂是包钢股份主体生产厂之一,现设立线材、棒材两个作业区,拥有两条高速线材生产线,一条棒材生产线。主要可以生产棒材、线材二大类产品,主要品种有热轧带肋钢筋、高碳硬线、冷镦钢、焊丝焊条钢、抽油杆用圆钢等。
  6、稀土钢新材料
  稀土钢的研发生产有50多年,历经模铸、连铸工艺,全球唯一实现稀土钢工业化大规模生产的企业,形成5大产品系列、67个品种、300多个牌号的稀土钢新材料体系,“稀土钢”品牌位列中国品牌价值500强。
  7、稀土精矿
  公司稀土精矿生产线是世界最大的稀土原料基地,具备生产高品质稀土精矿的能力。
  8、萤石
  萤石生产线可生产规格为70%-75%、75%-80%、80%-85%、85%-87%、90%以上,五种品级的萤石精矿,同时配有干燥系统,干燥后的萤石精矿水分≤15%,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工业、玻璃工业、陶瓷工业、化工工业等。
  9、焦副产品
  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有6座JN60-6型焦炉和4座JNX3-70-2型焦炉,焦炭产能580万吨,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炭、焦炉煤气、粗苯、煤焦油及改质沥青、蒽油、洗油、焦化萘、轻油、酚油、粗酚、硫铵和焦化粗硫磺等16类产品。
  (三)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设有采购中心,主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备品备件等由采购中心通过招标集中采购,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议价能力。
  钢铁产品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直销、分销模式,付款模式主要是先款后货。
  生产组织模式: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的一级组产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铁水资源,科学编制铸机保产顺序,有效组织新老体系间铁水平衡及运输,实现整体生产稳定顺行。萤石精矿挖掘产线潜力提高产量。
  管理层激励模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及任期目标责任考核,依照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得分、任期考核评价得分,决定其年度及任期报酬。
  资金融通模式:融通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供应商欠款、归还到期债务等。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以公开市场直接融资为辅助。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产铁1495.75万吨,产钢1573.13万吨,商品坯材1472.25万吨;生产萤石精矿80.11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63.58亿元;利润总额4.9亿元,同比增长471.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亿元,同比增长41.1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1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效,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优化产业布局,构建协同提质发展生态,立足钢铁主业,推动钢铁、资源、化工产业优化提升,打造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坚持价值创造经营导向,通过深化业财融合、推进全链条降本、强化精益制造和全力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经营质效。提升业财融合水平,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非经营性费用“无预算不支出”,完善标准成本管理体系,动态优化工序标准成本,精准指导资源配置、销售接单等经营决策。全链条科学降本,聚焦成本深化对标提标,吨钢制造成本同比降低1.5%以上。提质扩量拓市增效,坚定“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加快品种结构调整,紧跟国家、自治区“十五五”重大项目,加大高附加值钢铁新材料供给,力争品种钢和战略产品市占率稳中有升。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完善科研体制机制,优化研发投入与激励机制,确保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建立健全稀土钢研发、IPD产品创效激励与评价机制,最大限度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实施稀土钢专属牌号定制和独立议价,加快稀土钢产品认证及准入,不断提升稀土钢产品的溢价与创效能力;实施更加灵活开放的招才引智政策,依托各类创新平台载体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加大本土科技领军人才的自主培养力度。优化创新平台协同,提升研发体系整体效能,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实验室与“人才飞地”等创新平台功能,形成全链条协同创新格局。加大自主创新能力,围绕稀土钢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发展等领域“卡脖子”技术进行科研攻关,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研制与修订,组织申报行业、自治区科技成果奖,积极探索稀土钢新材料在新兴产业的应用潜力与技术路径,推进高强韧结构钢、特种钢等前瞻性产品布局与转化。
  三、完善公司治理,筑牢规范运作根基
  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根据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监管要求优化相关制度,确保治理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优化董事会组织结构,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各治理主体的职权,优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持续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专业咨询和决策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履职支撑与服务保障,提升董事会运行效能,促进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开展ESG管理提升工作,对标优秀企业实践内容,诊断公司目前ESG工作的缺失项目,不断优化并完善公司ESG指标体系,明确提升路径及目标,持续推动公司ESG管理与实践水平稳步提升。
  四、践行“义利共生”理念,强化董事高管责任
  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及时传递监管政策与典型案例。组织公司董事高管积极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相关培训、会议等活动,助力其提升专业素养、履职能力及风险防控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等情形发生,不断提升董事高管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共同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同向联动机制,强化薪酬分配刚性约束,不断优化薪酬结构、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薪酬激励导向作用,健全完善治理制度体系。系统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合规管理提质运行,深度融入业务流程与管理全链条,建立“专业管控措施+协同综合方案”的风险应对模式,持续提升公司风险治理效能。
  五、坚持积极回报股东,完善市值管理体系
  坚持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理念,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稳健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持续优化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实现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切实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完善提升和高效运转市值管理工作,把握“价值创造和价值传递”两个环节,做好“健全完善法人治理、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打造智慧工作平台、强化合规和风险管理”五方面保障,抓好“战略规划、企业经营、资本运营、信息披露、投关工作、品牌赋能、舆情管控”七项工作,努力实现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相统一”的目标。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丰富沟通渠道,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独立董事确保出席,开展可视化定期报告、一图解读年度报告等新模式增强定期报告的易读性。推动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利用上交所“一键通”服务,通过智能短信向中小投资者推送股东会邀请,提升股东会网络投票参与度,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创新信息披露形式,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与传播效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及业务的理解。深化全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网络,借助业绩说明会、路演与反路演、券商策略会、日常沟通(电话、邮箱、E互动)等多样化渠道,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精准触达中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股份办公楼71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和2026年5月11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股份办公楼816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股份办公楼
  联系人:韩善旭、何俊生
  联系电话:0472-2669531/2669528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2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伟平先生不再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刘宓女士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两名人员仍在公司任职。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郭文亮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郭文亮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郭文亮先生简历附后。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股份办公楼813房间
  电话:0472-2669515
  传真:0472-2669528
  电子邮箱:gl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郭 文 亮 先 生 简 历
  郭文亮,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北方稀土规划发展部部长兼机关党委委员;和发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书记;包钢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融资部部长;包头市九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现任包钢股份董事、证券融资部部长。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机构三个层级构成的ESG治理架构。董事会为公司ESG管理运行及信息公开披露的最高责任机构,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负责制定ESG目标以及相关制度,ESG工作小组作为主要协调和执行机构,协调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执行。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度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ESG报告、ESG相关事宜表现的公开披露及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重大ESG负面事件的应对方案。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公司ESG相关政策、管理、表现及目标进度的监督和检查,提出相应建议。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备注:《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循环经济”“平等对待中小企业”“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尽职调查”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已在本报告中披露相关内容;议题“科技伦理”不适用本公司,已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0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2025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经营质效持续提升
  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通过战略布局一体优化,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明显改善,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3.5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亿,同比增长41.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2%,同比增加0.21个百分点。算账经营价值凸显,强化算账经营指导性,推动采购、制造、库存、发运、结算各环节协同联动机制落地见效,大宗原燃料直采占比超80%,综合采购成本优于行业平均4.68%,成品库日均库存同比下降13.5%,吨钢制造成本同比降低2.45%。差异化竞争力增强,重轨、风电钢等战略产品产量同比增长58%,稀土钢产量创历史新高,500公里近地销量增幅达12%,风电钢周边市场占有率超90%,锌铝镁镀层产品区内光伏项目100%直供。高端化加速进阶,启动21项提质增效工程,完成17个高端新材料研发供货,美标、欧标高性能钢轨首发出口,油套管、风电钢通过国际高端认证,推动中钢协成立“稀土钢应用推广工作组”,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产业链加快重构,强化资源保障,深化白云鄂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深部探矿、铁、铌矿勘探等关键项目,加快中贫氧化矿氢基矿相转化项目建设;推动钢铁主业与煤焦化、氟材料产业深度协同,实施节能减碳煤气综合利用、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等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持续发挥资源禀赋优势,萤石产量均达历史最好水平。
  二、全力强化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引领,深化科创体制机制建设,赋能各项业务发展。创新体系持续完善,全年研发投入强度超5%,10余项新产品实现批量市场推广应用,15项市场需求产品完成落地转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下游用户携手共建2个联合实验室。科研实力显著增强,承担参与国家级、自治区级研发项目9项,获专项支持资金超1300万元,引进成熟技术专家4人、硕博研究生76人、“双一流”院校毕业生41人,深化稀土钢新材料培育与关键技术研究形成5大产品系列、67个品种、300多个牌号的稀土钢新材料体系。成果转化加速落地,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转化项目51项,成果转化率超68%,开发并优化高磁感取向硅钢等11个牌号新产品,高耐蚀电池包用中铝锌铝镁双相钢等4项产品实现国内首发,全年获授权专利348项,5项成果获行业、自治区科技进步奖。
  三、实施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投资者回报不断提升
  公司始终树牢“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努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通过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丰富投资者回报方式,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股份回购增厚投资者每股收益,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从2024年4月19日发布股份回购方案至2025年3月3日,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并注销金额199,000,94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3.26%。2025年4月19日再次发布1亿至2亿股份回购方案,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累计已回购金额1.38亿元。现金分红维护投资者权益,2025年4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577,238.696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3%。
  四、聚焦投资者关切,多方位传递公司价值
  坚持沟通创造价值理念,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加强投资者交流活动,倾听投资者声音、重视市场反馈,合理引导预期,传递公司价值,通过沟通交流,增加各方认同,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业绩说明会高质量组织,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常态化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3场,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悉数出席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其中年报暨一季报业绩说明会采用“视频录播+文字互动”的形式,通过可视化内容展示和深入浅出的业绩解读,帮助投资者更直观地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战略布局。投资者交流全面高频开展,在日常投资者沟通方面,通过举办4场邀请投资者走进公司调研参观活动、线下现场接待15次、线上路演13次、参加券商策略会并路演5场、接听投资者热线220余次、上证E互动平台答复190余项等多种途径,帮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全方位构建良性互动、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以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实现企业价值的有效传递,2025年合规披露信息共计143篇。
  五、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持续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系统推进治理体系建设,为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紧跟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系统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并配套修订相关治理制度,正式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能,同步增设并选举职工董事,确保监督职责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公司荣获“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案例”。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保证职责范围明晰、议事程序规范,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2025年召开董事会17次、专门委员会15次、股东会5次。独立董事深入基层调研,与外部审计师会面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并在年度股东会上逐一述职,自觉接受广大股东的监督,公司荣获“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股东权利全面保障,股东会召开期间,运用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提醒服务,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促进股东广泛参与公司治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践行,将 ESG 理念深度融入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风险及ESG委员会,进一步优化 ESG 报告披露框架,提高报告的专业性和可读性,入选“中国ESG上市公司国企先锋100”,荣获“责任鲸牛奖一一供应链ESG先锋”、“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等多项荣誉。
  六、强化董事高管职责,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持续加强
  践行“义利共生”的经营理念,使公司管理层和股东长期利益保持一致,董事高管履职能力和合规意识持续提升。管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入推进,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压实经营责任、管理职责,一体化落实岗位聘任、契约约定、指标设定、考核兑现有关要求。董事高管合规意识持续加强,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12次,及时通过多种形式传递监管动态,全方位提升董事高管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推动公司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治理”的转变,确保持续规范运作。合规风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通过国际国内合规管理体系“双标准”认证,覆盖制造全工序、管理全流程。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逐级压实市场、资金、安全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责任,实现激发活力与防范风险相统一。
  公司将始终保持对主营业务的高度关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整体实力,以优秀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分红政策来回馈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忠实履行上市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2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简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双方拟续签该协议(有效期三年),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存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及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双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通过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可以获得安全、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了获得安全、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经与财务公司友好协商,双方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因公司及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事项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因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573275845K
  3、成立时间:2011年4月25日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810室
  5、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白云路39号
  6、法定代表人:邢立广
  7、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8、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60%;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0%;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8%,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拟与财务公司(乙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范围
  协议所指甲方为甲方及其并表子公司。
  (二)开展的业务范围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核准的乙方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甲、乙双方开展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资金结算与收付。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乙方收费不高于甲方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乙方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甲方及其所属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归集资金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在所属集团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相关规定,甲方在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
  3、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乙方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9亿元。(注:不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且不超过财务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1.92亿元的15%,经测算为19亿元)
  4、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办理上述业务,乙方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乙方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按照乙方贷款利率确定机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且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每日综合授信用信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注:2025年-2026年甲方在乙方敞口授信额度为50亿元)。
  6、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的其他业务。
  (三)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叁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方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可以获得安全、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能够获得安全、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昭、王占成、余英武、刘宓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2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融租赁公司”)开展不超过2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上述额度在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交易金额、综合成本及融资年限等。
  ●铁融租赁公司与公司同为包钢(集团)公司控制下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开展售后回租、直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机器设备、备件等正常使用,且回购风险可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将冶炼、轧钢、焦化等相关设备,基建、技改、节能、环保和降碳工程等新购设备、备件,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额度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交易金额、综合成本及融资年限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因铁融租赁公司与公司同为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NT946T
  3.成立时间:2017年3月16日
  4.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902
  5.主要办公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55 号众兴大厦 10 层
  6.法定代表人:张莘
  7.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8.注册资本:104486.51万元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41.12%,其他股东为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74%、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8.98%、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3.16% ;实控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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