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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0,125,1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7,827,538.06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37%。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建筑业总产值30.38万亿元,比上年下降5.43%?。 (一)出海浪潮澎湃,为建筑企业开辟全新增长极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十余年,沿线国家工业化进程加速,带动海外基建需求不断攀升。与此同时,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及基建增速放缓,地产行业承压,建筑企业“走出去”成为重要发展路径。2025年,中国建筑工程企业出海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实现了量质齐升,出海业务正从传统的交通、房建向新能源、绿色基建等领域拓展。据商务部统计,2025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788.2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7.7%;新签合同额2,892.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8.2%,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2025年我国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396.7亿美元,同比增长17.6%。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2,579.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526.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8%?和9.3%,海外市场拓展势头强劲。 (二)中国高端制造业实现规模与质量的双重跃升,推动工业建筑市场规模再上新台阶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制造业发展主线定位为“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强调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2025年全国全部工业增加值达41.68万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增速与宏观经济增长目标高度匹配,成为GDP稳定增长的核心支撑。2025年规上工业数据最核心的亮点,是新质生产力培育成效全面显现,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进入加速兑现期,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市场主体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成为工业增长的核心拉动力,增速持续大幅高于规上工业整体水平,产业链向中高端跃升的趋势明确,全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4%,高于规上工业整体3.5个百分点,12月单月增速进一步攀升至11.0%,对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持续提升。高端制造业延续的强劲增长势头,为工业建筑领域,特别是以钢结构为核心的高端工业厂房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明确的结构性需求。 (三)“好房子”建设从国家战略加速落地,为钢结构住宅产业化打开确定性增长空间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将“好房子”理念写入报告,并明确提出,要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2025年5月,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正式实施,对“好房子”建设提出底线要求。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2025年8月,《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明确将“好房子”与完整社区、城市更新等统筹考虑。2025年12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设定了面向2030年的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与国家标准共同形成了“国家保基本、地方促提升”的推进体系,为市场提供了稳定的长期预期。2026年3月,《“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整体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的背景下(2025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2%,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8.7%),以“好房子”为代表的品质改善需求成为市场主要支撑力,全国购房需求中,改善类需求占比已达58.40%。“好房子”建设不仅面向增量,也通过城市更新惠及存量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1万个,惠及居民499万户。 (四)节能降碳仍是行业刚性约束与发展方向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业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促进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5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17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64亿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1.53亿千瓦。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同比增长35%,光伏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为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奠定良好基础。 (一)产品与服务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钢结构工程和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完整建筑产品。 钢结构,指用钢板和热轧、冷弯或焊接型材通过连接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荷载、传递荷载的结构形式。钢结构工程业务是公司的业务基石,公司提供设计、制造和安装一体化服务。 在结构工程的基础上,公司提供完整的建筑产品。首先建筑的完整性:公司提供的是建筑整体的完整解决方案,不仅包括结构本身,还涵盖楼面、墙面、屋面、楼梯、设备机电、装修等所有完整建筑所必须的部分;第二,可实现高装配率:对于装配式建筑,公司自主研发开发形成了绿筑GBS集成体系,装配率最高可达95%。 公司的建筑产品体系可以分为公建、工业和居住三大产品类别。公建产品又可进一步细分为非标产品和标准化产品,非标产品指机场、高铁站、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剧院等个性化订制产品,标准产品则主要指装配式建筑,包括学校、医院、办公产业园区等。工业产品指工业类厂房,以及延伸的物流中心、仓储冷库、垃圾焚烧站等。居住产品则主要包括住宅和公寓。 (二)商业模式 对于钢结构工程业务,公司采用专业分包模式,提供设计、制造和安装一体化服务。 在此基础上,公司正积极从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商向EPC工程总承包商进行转型,进而商业模式也有所变化:从钢结构工程的分包商,即建筑钢结构构件制造与安装,向整体建筑产品和全套建造服务的提供商转型,即提供包括整个建筑相关的项目策划、设计、采购、制造生产、施工安装、运维等所有建筑项目环节在内的全套技术、产品和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38亿元,同比增长1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亿元,同比增长1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0亿元,同比下降5.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9亿元,同比增长2.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朱先生、秦女士 联系电话:021-6296862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增加分红频次。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 (二)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内容及范围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当期未分配利润与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2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556.87万元人民币,具体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计算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核销资产状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等进行核销处理,核销金额为1,951.1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结合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79.90万元。 2、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同时结合存货库龄、效期、是否滞销及盘点情况,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冲回存货跌价损失344.35万元。 3、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坏账准备7,621.32万元。 四、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1、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8,556.87万元,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556.87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由于上述资产核销均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等进行核销处理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资产核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精工钢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三)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五)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朱依君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1998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哓妍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20 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累计服务5年,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珮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在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时,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0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4,962,136.72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827,396,732.79元。根据公司已公告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预计公司未来三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可达6.8亿元基础上(不构成承诺),承诺公司每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0%,或分红金额不低于4亿元(含税)的孰高值。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0,125,1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7,827,538.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37,827,538.0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2.37%。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8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投资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3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在积极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种类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投资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3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明确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各种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操作,控制风险,以审慎的态度来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 2、针对公司拟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司将在认购前依据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相关风险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投资过程中,公司将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部各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调整,防控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4、公司将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管理和跟踪,确保投资安全;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开展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 2026-025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议案》,现将前次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可持续促发展 2025年公司围绕“五五战略”,以流程型组织变革为抓手,加强组织管理建设,聚焦企业发展关键破局点,穿越经济周期波动,构建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208.4亿元,同比增长12.7%,归母净利润6.0亿元,同比增长18.2%,经营性净现金流7.9亿元,同比增长2.4%。公司新签合同金额达242.7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国际业务发展势头强劲,新签合同金额72.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40.1%。 2026年,将继续以“五五战略”为指引,围绕“海外破局,工业提升,管理降本,组织提效”四大核心方向,加速海外市场突破,抓住战略机遇确立竞争新优势,持续提升工业建筑业务,通过双品牌运营、合营连锁及前端设计,巩固行业地位并扩大市场份额;管理上强化成本管控,推进项目动态成本、资金平衡、数字化平台建设及AI应用;组织层面推动干部年轻化与以奋斗者为本的绩效激励,提升整体效能。 二、聚焦创造价值,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表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公司控股股东于2025年2月披露增持计划,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6,000万股。截至目前,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增持53,999,122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72,399,651.16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公司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理念,以持续的企业发展和业绩增长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2025年10月,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预计公司未来三年归母净利润平均可达6.8亿元基础上(不构成承诺),承诺公司每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或分红金额不低于4亿元(含税)的孰高值。2025年全年,公司市值增长37.41%,显著跑赢同行平均及上证综指涨幅。 2026年,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 三、科技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科技创新成果丰硕,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首次牵头浙江省“尖兵领雁+X”科技计划项目,并首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二等奖;公司全年累计取得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4项协会科技进步奖、5项国家级工法、11项省级工法、39项授权发明专利,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持续夯实,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6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创新驱动的钢结构建筑科技型平台公司”的战略定位,持续深化科技创新,积极布局智能建造与数字化转型,着力培育建筑行业新质生产力。 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并对公司治理架构进行了调整,即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025年,公司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2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会议1次,主要对定期报告等专项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报告期,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专项培训及内部培训,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监管案例,确保“关键少数”能够紧跟法律法规的更新步伐,深刻理解监管动态,并持续强化自身的合规意识,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红线意识,坚决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严守合规底线,强化履职尽责。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强董事会规范建设,高度重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继续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培训,提升其履职技能和合规知识储备。 六、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多渠道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信息。2025年,公司披露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131份,召开了业绩说明会3次,与投资者对相关经营成果及具体财务情况进行详细交流。此外,公司还致力于在加强信披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取上证E互动、路演与反路演、热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让投资者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价值,增强对公司的认同感和信心。 2026年,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推进组织流程变革,强化公司治理建设,不断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方案的落地,致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黄幼仙女士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鉴于公司在开展钢结构专业分包一体化业务及EPC业务中对铝板、幕墙等建筑装饰产品的需求,以及公司开展日常经营、办公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企业一直开展必要的采购商品及租赁业务。 由于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对象主要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故为便于日常经营的开展及关联交易的规范,公司根据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建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整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公司预计与中建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为36,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5%。具体金额和类别预计如下: ■ 备注:1、上述预计类别的金额在总金额范围内可调剂使用。 2、以上发生额不包含单独履行决策程序的交易金额。 3、本公告所涉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1009号28层2801室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67.58亿元,净资产159.93亿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39.04亿元,净资产160.4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 公司拟与之发生交易的中建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3、履约能力 中建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日常交易中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购买产品、房屋租赁等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各方同意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 (二)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在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开展业务,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签订协议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三)交易价款结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具体约定执行。 (四)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交易协议,以及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可能产生,并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是业务发展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也是正常、合理的、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严格遵守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及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4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6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黄幼仙女士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鉴于公司在开展钢结构专业分包一体化业务及EPC业务中对铝板、幕墙等建筑装饰产品的需求,以及公司开展日常经营、办公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企业一直开展必要的采购商品及租赁业务。 由于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对象主要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故为便于日常经营的开展及关联交易的规范,公司根据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建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整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公司预计与中建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金额为36,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85%。具体金额和类别预计如下: ■ 备注:1、上述预计类别的金额在总金额范围内可调剂使用。 2、以上发生额不包含单独履行决策程序的交易金额。 3、本公告所涉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1009号28层2801室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67.58亿元,净资产159.93亿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39.04亿元,净资产160.4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 公司拟与之发生交易的中建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3、履约能力 中建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日常交易中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购买产品、房屋租赁等各项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各方同意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 (二)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在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开展业务,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签订协议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三)交易价款结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具体约定执行。 (四)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交易协议,以及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可能产生,并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是业务发展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也是正常、合理的、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严格遵守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及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6年4月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需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因涉及董事薪酬,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后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黄幼仙女士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前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齐三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齐三六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 ●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聘任袁钱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齐三六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齐三六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齐三六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齐三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已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公司的正常运作。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拟聘任袁钱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此次聘任袁钱亲女士担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袁钱亲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认定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此次聘任未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 袁钱亲女士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等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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