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437709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直面挑战、提质增效的关键一年。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与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公司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聚焦城市开发与物业服务两大主责主业,坚守“以产品立身、以服务致远”的理念,巩固拓展“三攻坚一盘活”综合成果,纵深推进“整合优化改革”,常态化开展“三改一加强”工作,奋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公司连续12年信用评级维持主体AA、债项AAA,荣获了“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金信披奖”“推动高质量发展优秀企业称号”“中国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100强”“中国公建物业服务领先企业”“中国社会责任贡献领先企业”“南岸区消防应急演练先进单位”等殊荣。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拥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证书。目前,所开发项目主要集中在重庆主城。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要以住宅、社区商业为主,在建在售项目有茶园项目三期、星河one三期项目,贯金和府一期共三个项目。公司目前仍以商品房销售和存量商业运营为主,在重庆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和市场认知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樾天宸项目A69/01地块高层团购并签订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南樾天宸项目A69/01地块高层房屋被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经开区征地中心”)团购并与其签订框架协议,并授权经理团按照框架协议内容推动并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前提条件后签定正式团购协议等。2020年12月7日,公司与经开区征地中心签订了《“渝开发南樾天宸”住宅房屋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团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2020-046、2020-052)
  因经开区征地中心机构改革,并为保证团购项目顺利推进,经公司内部程序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就合同内容调整签订了《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年报全文及摘要中的“重要事项”,公告编号2022-006、2022-007)
  2023年6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签订渝开发南樾天宸团购项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事务中心就相关交付期限、款项支付等问题进行重新约定,签订《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054)。2023年6月29日,公司与事务中心签订了《补充协议二》。
  2024年4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签订渝开发南樾天宸团购项目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事务中心就调整团购项目二期剩余价款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三》。(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1)。2024年4月3日,公司与事务中心签订了《补充协议三》。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签订渝开发南樾天宸团购项目补充协议四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签订南樾天宸团购项目《补充协议四》。(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2024-108)。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事务中心签订了《补充协议四》。
  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就团购尾款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经开区土地中心提供金隅新都会天宸4幢177套住宅、建筑面积19,523.79平方米,按单价12,349.08元/平方米,交易总价241,100,765.10元,冲抵其团购尾款240,997,061.60元,差价103,703.50元直接冲抵经开区土地中心在南樾天宸团购房的物业管理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4)
  2025年12月3日,公司与经开区土地中心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经开区土地中心将其持有的金隅新都会天宸4幢177套住宅冲抵其团购尾款。12月16日,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产权办理至公司名下。
  2、2023年1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人民币7.15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2)。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根据实际需求提取借款本金0亿元,归还借款本金4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累计提取借款本金7.15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7.15亿元,借款本金余额0亿元,该借款事项履行完毕。
  2023年11月24日公司2023年第42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渝开发公司拟向集团借款1.5亿元用于生产经营相关事宜的议题》,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人民币1.5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根据实际需求共提取借款0亿元,借款本金余额1.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累计提取借款本金1.5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1.5亿元,借款本金余额0亿元,该借款事项履行完毕。(因该笔借款利息约为520万元,按相关规定计入关联交易金额的520万元尚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披露。)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人民币5亿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与之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2024-107)。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根据实际需求共提取借款5亿元,归还借款本金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该合同项下累计提取借款本金5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0亿元,借款本金余额5亿元。2026年1月8日,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亿元,该借款事项履行完毕。
  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4亿元用于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重庆城投借款4亿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本次利息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万元,并签订相关借款合同。(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2025-077)。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该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本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取借款本金4亿元,累计归还借款本金2亿元,借款本金余额2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借款本金余额共计5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借款本金余额共计2亿元。
  3、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和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重庆三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013)
  2023年3月30日,物业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了为物业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5月22日,物业公司与重庆三峡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重庆三峡银行签订了为物业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物业公司于2024年4月8日与重庆三峡银行、公司三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专业条款第五条项下利率条款:“执行固定利率,借款年化利率为3.65%,按照执行借款年利率的基础上加0个基点(1个基点=1/10000)执行。执行借款年利率为3.65%,即按照2023年0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一年/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基础上加/个基点或减/个基点(1个基点=1/10000)执行,合同期内不调整。”变更为:“自2024年4月12日起,借款年化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按调整当日一年期LPR执行,按年调整,调整日为次年1月1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物业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变更协议》,原协议第四章第五条中1.2:若采取浮动利率,贷款实际执行年利率的定价采用下述方式:(1)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数值减(加/减)65BPs,即本合同项下浮动利率贷款的实际执行年利率为3.65%。(2)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3年3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LPR5Y(LPR1Y/LPR5Y)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3%。变更为:若采取浮动利率,贷款实际执行年利率的定价采用下述方式:(1)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数值减(加/减)80Bps,即本合同项下浮动利率贷款的实际执行年利率为2.7%。(2)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5年7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LPR5Y(LPR1Y/LPR5Y)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5%。
  本报告期内,物业公司与光大银行、三峡银行的前述相关贷款已全部结清,公司对应担保责任全部履行完毕。
  4、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3、2023-044、2023-045、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49、2023-050)
  2023年7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7月20日,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未获得通过,其余议案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前述4项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月17日,前述4项议案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获得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69)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7月10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038、2024-039、2024-042)
  2024年8月,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39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4年9月,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结合公司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相关内容经2024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上述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深交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与修订。(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7月7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6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4、2025-050)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相关工作正常推进中。
  5、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物业公司向重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48)
  2024年9月13日,物业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日,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为物业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物业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与重庆银行签订了《补充协议》,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原合同贷款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按2025年7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0.01基点)执行,贷款执行利率为年利率2.9%。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实际执行贷款利率按固定日调整:调整日为每年度的1月1日,即根据当年1月1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补充协议生效前贷款利率及利率调整方式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本报告期内,公司为物业公司在重庆银行的前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万元,物业公司实际提款600万元,还款20万元,该笔担保的实际余额为58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物业公司还款10万元,该笔担保的实际余额为570万元。
  6、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渝开发物业公司向厦门银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物业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担保相关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094)
  2024年12月17日,物业公司与厦门银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同日,公司与厦门银行签订为物业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报告期内,公司为物业公司在厦门银行的前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物业公司实际提款0元,还款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笔担保的实际余额为0万元。
  7、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挂牌转让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1%股权及932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朗福公司1%(对应出资额1,010万元)股权及932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挂牌底价1,943.50万元;并授权经理层签署挂牌及交易相关文件并办理后续手续,包括:①挂牌所需相关资料;②依据此次转让方案进行修改后,形成的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③与原股东签订《合资合作补充约定书》;④变更朗福公司章程、办理工商手续等。(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5)。1月26日,本次挂牌底价取得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月10日,该事项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3月21日,重庆联交所与公司确认后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转让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3月23日,公司与上海复地投资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3月24日取得《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复地投资支付的产权转让总价款1943.5万元并将932万元独享利润优先分配权对应的保证金466万元支付给上海复地投资。公司完成了朗福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朗福公司已取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8、2025年2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提供或接受劳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或接受劳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亿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010)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预计公司2025年度提供劳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2025年度提供劳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2)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13,000万元额度全部用完,超出金额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已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完成内部审批程序。
  9、2025年3月28日,公司董事罗升平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4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向双林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9日及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5-017)。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补选向双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10、2025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秘书谢勇彬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职责,官燕女士因年龄届满退休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星一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苏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履行公司总法律顾问职责)。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李星一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015)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陈业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星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11、2025年6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6月30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范围作出调整,结合实际修订相关条款,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行使。7月1日,公司已完成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正式取得新《营业执照》。(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4日、7月1日及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2025-038、2025-047、2025-048)
  12、2025年9月3日,公司完成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3.3亿元(债券简称:21重庆渝开MTN001,债券代码:102101786.IB)年度付息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49%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1.2期项目开发贷款本息。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1月1日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025年9月24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及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朗福公司以其开发的山与城项目二期商业为前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31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朗福公司还款706万元,公司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25万。
  14、2025年9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宋宗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因宋宗宇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人数低于三人,其辞职待公司董事会补选新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后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向双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曾德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宋宗宇先生递交的辞呈在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15、2025年11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非公开转让方式向重庆市城市建设土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祈年悦城5栋4楼5楼住宅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业公司采取非公开方式以评估价值1239.62万元向公司关联方重庆市城市建设土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发展公司”)出售建筑面积为1508.2㎡的祈年悦城5栋4楼5楼住宅资产。(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2025-071)
  截至本报告期末,物业公司已与土地发展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签署《接房确认书》。
  16、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渝开发物业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物业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利率为一年期LPR-35BP。(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5-065)
  2025年11月4日,公司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在重庆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报告期内,公司为物业公司在民生银行的前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物业公司实际提款1,000万元,还款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笔担保的实际余额为1,000万元。
  17、2025年11月21日,公司副总经理胡志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渝加颐置地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志敏先生递交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18、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近十二个月累计已签订的货值共计约6.76亿元的11份《资产购买协议》,涉及资产为公司开发的贯金和府项目相关产品。该协议均需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交房通知或交房手续,或者根据购房协议约定的条件视同客户接收时确认收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6.21亿元,预计对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影响约3.63亿元,对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影响约2.58亿元,但具体的利润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截至本报告期末,该11份协议已履行金额为30,179.02万元。
  19、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道金公司3%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评估价1,274.985万元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城投路桥所持道金公司3%股权及吸收合并道金公司事宜,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规定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程序和手续,并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事宜的议案》提交2024年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及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2024-079、2024-080)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收购道金公司3%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道金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重庆道金投资有限公司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道金公司事宜,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规定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程序和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2025年1月2日,道金公司取得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完成注销。(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2026-011、2026-012、2026-013)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05月14日下午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
  5、登记地点: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国汇中心5302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畅、吴 静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6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4”,投票简称为“开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14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会展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财务管理、招标及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与沟通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已经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2)公司的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董事、高级管理层中出现重大舞弊行为。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直接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大小,与公司上年度净资产额进行比较,确定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如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缺乏集体民主决策程序,或集体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决策出现重大失误;
  (3)公司经营或决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公司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
  (5)媒体经常出现公司的重大负面新闻;
  (6)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
  (7)公司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8)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9)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
  (10)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16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02:3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一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11人,代表公司股份537,850,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43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533,14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6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4,700,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1%。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4,701,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4,700,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1%。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闫刚先生、彭陈成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234,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855%;反对453,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843%;弃权16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303%。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4,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86.8963%;反对453,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6406%;弃权16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3.4631%。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刚、彭陈成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1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基本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2025年度合并报表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0万元,主要系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和保证金账龄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部分项目开发产品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2025年度合并报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85万元,主要由开发产品中各项目车位及商业减值构成。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0,43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1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38%。
  五、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09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6年4月16日,会议在公司53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董事长陈业先生、独立董事曾德珩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六、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审议确定了公司高管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罗异先生在公司兼任董事不领取薪酬,以高管人员领取薪酬,因此回避对该事项的表决。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七、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八、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2、2026-013)。
  九、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宋宗宇、崔恒忠、陈定文及曾德珩2025年度述职报告。
  十、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二、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十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6-01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56,758.64元,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分别为1,390,907,908.92元和993,736,199.62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3,770,96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除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外,年度内未进行其他分配,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现金分红总额8,437,709.65元,占本年度净利润比例为124.88%。
  3.分配调整原则
  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8,562,961.2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平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为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结合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现金流等因素研判后制定本方案。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低于50%处于低位且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且有助于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