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作为光学解决方案平台,公司依托二十多年来沉淀的核心技术,构建了在全球多个国家地区为客户提供从“核心光学元器件、模组到解决方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与智能制造能力。公司核心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车载光学、AR/VR眼镜等领域。 2025年,在AI技术深度赋能、光学产业多赛道融合发展,全球光学行业迎来新一轮产业升级周期。消费电子领域持续向高端化、智能化迭代;车载光学伴随智能汽车渗透率提升迎来需求扩容;AR产业迈入技术落地关键阶段;AI数据中心相关硬件需求爆发、技术迭代加速。 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在长期发展战略引领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消费电子类业务保持稳健增长,北美大客户新产品涂布滤光片实现量产突破;车载光学业务实现高速增长,AR-HUD产品国内市场份额持续领先;AR/VR领域,“一号工程”反射光波导及核心光学元件的核心技术攻关与工艺制程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平台化能力进一步强化。与此同时,在AI浪潮的推动下,随着数据中心存储与光通信领域的高速发展及技术迭代趋势,公司迎来了AI领域新的产业战略黄金窗口期。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国外双循环”建设迈入实质执行阶段。公司越南基地大客户核心产品线顺利量产,并完成多家大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开始承接新项目量产需求;同时,新加坡海外总部于2026年1月正式启用,为公司全球化交付和服务提供核心支撑。 (1)各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 1)消费电子 公司消费电子业务聚焦智能手机、数码相机、CCTV安防监控、无人机、平板及笔记本电脑等应用领域,为核心基础支柱业务。公司处于产业链上游,为下游终端品牌及核心模组厂商提供关键光学零部件,依托长期积累的光学镀膜、精密冷加工及自动化设计等核心技术优势,公司深度服务全球头部品牌客户,为终端影像升级、产品轻薄化设计及智能化交互提供关键光学支撑。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核心基本盘,消费电子业务在巩固存量市场的同时实现增量突破,成为业绩稳健增长的核心支撑。报告期内,光学元器件板块持续优化产品与利润结构,微棱镜模块、安卓涂布滤光片等核心产品凭借技术优势保持高市占率;北美涂布滤光片在报告期内实现首次量产并已进入份额提升周期,黑膜类产品研发进展顺利。薄膜光学面板板块稳健增长,进一步加大非手机领域拓展,在无人机、智能穿戴、智能家居、运动相机等场景的业务规模增长明显;半导体光学业务结合精密薄膜技术、半导体微纳光学制造、超快激光制造及超精密加工与成型,打造晶圆级微纳制造和先进封装平台,持续挖掘微纳光学器件和封装的新应用场景。 消费电子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 ■ 2)车载光学 公司车载光学业务围绕智能驾驶与智能座舱两大赛道全面布局,以AR-HUD及核心光学元器件为核心产品构建车载光学产品矩阵,凭借领先的光学系统设计能力,为整车企业提供一体化光学解决方案。公司HUD产品直接面向整车厂供货,为Tier1级供应商,车载光学元件类产品则通过专业模组厂商实现配套供应。 报告期内,秉持高质量市场拓展与双循环布局思路,公司持续巩固AR-HUD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产品出货量同比稳步增长,再加上车载光学核心元器件系列产品出货量稳步增长,为车载光学板块毛利率稳步提升提供核心支撑。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最新统计的2025年1-8月7米以上投影距离AR HUD TOP10供应商榜单,公司以22.95%的份额位列第二。在市场拓展上,公司深化与国内头部车企合作,高端车型配套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积极布局欧洲车载市场,推进欧洲知名车企供应商认证;在技术研发上,持续优化AR-HUD产品架构设计,深化与国内头部客户在智能车载领域全面战略合作,推动核心显示技术在AR-HUD领域的深度应用;在运营管理上,通过精益生产、降本增效实现成本精准管控,为业务盈利改善奠定基础。 车载光学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 3)AR光学 公司深耕AR眼镜可穿戴设备领域,布局十余年,与终端品牌紧密合作,配合终端客户开发,负责整个硬件光学系统落地,致力于成为全球AR光学显示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 报告期内,AR光学业务聚焦核心技术与工艺突破,以及大规模、高质量、高度自动化的量产能力建设,战略卡位优势持续夯实。公司将反射光波导作为“一号工程”重点推进,核心工艺持续优化迭代,成功打通多个关键工艺节点,完成初步量产试制线搭建,为技术产业化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衍射光波导业务,公司持续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升级核心产线,并积极拓展终端大客户;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光机及核心光学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布局,完善公司在AR光学的产品矩阵和生态。 AR光学业务产品矩阵如下: ■ 4)AI光学 基于产业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刷新了下一个五年“十五五”期间的三条成长曲线。具体解读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分析讨论”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布局的AI光学业务,是指围绕着信息交互的完整闭环,从“信息感知/获取”一“信息传输”一“信息处理”一“信息存储”一“信息呈现”,在这整个闭环中所有与“光学”相关的核心光学产品的机会。 报告期内,在AI agent浪潮的助推下,AI硬件基础设施正式步入大基建时代,围绕AI硬件基础设施相关的数据中心建设需求爆发。在这个大趋势下,“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存储”都有大量的产能提升、技术升级需求,也为光学产业打开了新的战略发展空间,并提供了黄金战略卡位时间窗口。在这个大的时代机遇下,公司产品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信息获取、信息呈现环节,逐步延伸至信息传输、信息存储全链条,应用边界持续拓宽,客户结构、行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公司依托在精密镀膜技术、超精密加工与成型、半导体微纳光学制造、超快激光制造、精密光学检测、光电封测与自动化AI智能制造方面的积累和布局,以及深耕光学赛道二十四年的行业口碑、上游核心光学供应链战略资源及多年以来的客户信誉,全面拥抱AI时代涌现的战略机会。AI光学,作为公司“十五五”期间的第三成长曲线,将为公司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消费电子 作为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高度融合的产业,消费电子始终走在技术变革前沿,从掌心便携终端到居家智能设备,从日常通信到沉浸式娱乐体验,相关产品早已渗透进工作、学习、生活的每一处场景。为大众带来便捷高效、愉悦丰富的使用体验,持续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随着智能化、网络化与AI的深度融合,消费电子产业已从传统硬件制造,逐步延伸至软硬件协同、智能交互、生态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性产业领域,行业正依托AI创新周期,开启新一轮高质量成长。如今,消费电子行业已正式进入“AI驱动创新周期”,整个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技术变革和升级浪潮。 智能手机作为消费电子领域规模最大、迭代最快的核心品类,是行业技术创新与需求升级的重要风向标。智能手机产业具有明显的存量换机周期特征,叠加宏观经济、库存波动、创新节奏等因素,呈现周期性波动规律。随着经济形势逐步回暖,加之3C消费品补贴政策持续落地,进一步激发了消费者的换机意愿。根据IDC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12.6亿部,同比增长1.9%,行业延续温和复苏态势,市场步入深度存量博弈阶段,高端化、AI化成为核心增长动力。在硬件升级方面,影像功能优化仍然是核心竞争点:手机主摄CMOS感光元件尺寸不断变大,为摄像头模组结构带来革命性的变革;潜望式长焦持续向中端机型渗透;改善特殊场景中花瓣鬼影问题的涂布滤光片等部件加速应用,显著提升手机成像质量。智能手机光学硬件仍有较大的创新升级空间,高端化创新持续为光学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从终端格局来看,行业头部格局稳定。根据IDC数据显示,2025年Apple以全年2.478亿部出货量、19.7%市场份额蝉联全球第一,连续三年稳居榜首,iPhone 17系列的成功助力其在中国市场创下出货量新高。中国智能手机品牌亦表现出色,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更在海外开疆拓土,积极推动新兴市场拓展与产品高端化并行发展。尽管2025年智能手机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但2026年预计受全球存储芯片产能向AI高带宽内存倾斜、消费级存储供应阶段性收紧影响,手机存储芯片可能出现结构性短缺。短期内对行业整机成本管控、中低端机型备货节奏带来一定扰动,行业也因此呈现结构性分化态势。头部品牌凭借更强的供应链议价能力和产品高端布局,抵御供应链短期波动的能力更为突出。公司聚焦高端光学元器件领域,并深耕头部客户供应链,凭借优化的产品结构与客户资源,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多年来公司深耕智能手机产业链,与多家智能手机终端厂商保持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尤其是与行业头部终端厂商的合作关系持续深化,已逐步成为其核心光学零组件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具备光学设计、精密加工及消费级量产制造的专业经验和领先优势。未来公司将持续加深与产业龙头企业的业务合作,不断开发创新光学产品,助力客户实现光学创新升级方案的落地。 2)车载光学 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深度推进的背景下,汽车市场迎来了稳步发展的黄金时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2025年全年统计数据,我国汽车产销量规模继续稳居全球第一,产业保持稳健运行。过去几年国内汽车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业链上下游承压,供应链盈利与稳健运行面临挑战。随着行业逐步回归理性发展,推动产业从无序价格竞争转向技术创新、品质升级、生态协同的良性发展轨道,未来行业发展秩序有望得以持续优化。 ①智能座舱 在智能座舱领域,公司重点布局以AR-HUD为代表的拳头产品。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HUD成熟方案的单价稳步降低,HUD正从高端车型选配快速走向大众市场,成为衡量车辆智能化水平的核心指标。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市场(不含进出口)乘用车前装标配W/AR-HUD渗透率升至19.11%,进入快速渗透期,其中AR-HUD前装标配同比增长75.28%,AR-HUD逐步从高端车型向中端主流车型普及,未来HUD有望成为智能汽车的“标配”功能,朝着标准化、模块化的方向发展。从市场格局来看,本土供应商凭借成本、服务及技术实力,在AR-HUD领域的市场份额远超外资厂商。从技术路径来看,Lcos、斜投影、光波导等方案的AR-HUD具有更好的显示效果和屏幕色彩,大大提升用户体验,在高端款车型上展现出较好的市场前景。随着AR-HUD市场技术比拼升级,市场竞争格局逐步趋向集中化,持续驱动行业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 自切入车载HUD市场以来,公司AR-HUD的市场份额始终保持前列,展现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已全面布局TFT、DLP、Lcos、光波导、斜投影等方案的AR-HUD产品,未来将持续开拓优质客户,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同时通过内部挖潜及加强供应链管理,稳步提升盈利水平。 ②智能驾驶 智驾平权使激光雷达快速渗透到20万以内车型,在L3及以上高级辅助驾驶开始落地和商业化的背景下,硬件先行的需求将使单车激光雷达安装数量提升。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市场乘用车(不含进出口)前装标配激光雷达的搭载量同比翻倍增长112.07%,渗透率达到11.15%。在智能驾驶方案探索上,目前纯视觉、端到端、大模型等方案尚处于验证周期,而高速NOA(导航辅助驾驶)、城市NOA对复杂场景的感知能力仍存在局限,在大雾、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激光雷达能够为2D车载摄像头提供关键的3D感知辅助,对确保行车安全发挥至关重要的兜底作用。除车端需求之外,泛机器人应用场景成为激光雷达需求的新增长点,在工业场景、消费服务场景和各类人形机器人等场景中,激光雷达有望成为其环境感知与视觉系统的核心感知部件之一。 在激光雷达产品中,公司主要供应激光雷达视窗片等核心光学零组件。作为国内领先的玻璃基激光雷达视窗片量产厂商,公司已和海内外各大主流激光雷达厂商建立业务合作,全方位为智能驾驶、机器人智能化产业发展提供助力。 3)AR光学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智能眼镜已然成为智能硬件领域的新兴赛道,海内外众多企业相继布局,2025年多款新品密集推向市场,行业正式进入“百镜大战”的爆发阶段。据Omdia最新数据,2025年全球AI智能眼镜出货量达870万台,同比大幅增长322%,增长态势显著。眼镜消费正从“看得清”的基础功能需求,向融合产品、科技、功能、服务四维一体的复合型美学体验升级。AR眼镜在AI智能眼镜的基础上,叠加近眼显示核心能力,革新传统人机交互模式,具备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发展潜力。从终端市场格局来看,海外科技巨头持续深耕空间计算领域,2025年9月Meta推出旗下首款搭载全彩显示方案的消费级AR眼镜,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参考范本;国内硬件制造厂商、互联网企业及本土新锐品牌全面入局,行业呈现出单目与双目全彩微显技术加速普及、端侧AI大模型深度融合应用的鲜明发展特征。 在AR眼镜产业链中,光波导、光机等光学硬件属于核心零部件,不仅成本占比最高,同时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相关技术的迭代升级,是破解产品性能、产能瓶颈,以及推动行业迈向大众消费市场的关键所在。其中,光波导技术依托“耦合一全反射一出射”的三段式光路设计,能够实现产品轻量化形态与高透光率的双重优化,已成为高端AR设备的主流光学方案。现阶段,光波导工艺持续突破、微显示技术不断进步、产业链降本增效进程加快,叠加配套内容生态逐步完善,AR眼镜光学组件市场迎来高速增长周期,有望成为消费电子领域新的增长极,有效对冲传统消费电子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AR、VR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前瞻布局,现已搭建起完善的业务体系,涵盖显示系统(波导片)、光机内部光学元器件,以及其他智能头戴设备配套的2D、3D相关光学产品。未来,公司将持续携手行业头部企业,聚焦攻克AR领域光学硬件技术瓶颈,助力产业技术升级,共同推动AR行业实现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经友好协商,于2025年7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双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星星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星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3,753,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0%;深改哲新持有公司股份73,404,7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后期深改哲新实施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73,200股,其持股比例由5.278516%减少至4.999995%。本次减持后,深改哲新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上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7月15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管等相关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创始人、原董事长林敏先生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为了有序推进管理层更替和平稳过渡,卸任董事长职务,由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接任董事长一职。林敏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未来将聚焦于推进管理团队代际传承和人才梯队建设,同时支持推动公司长远战略布局、全球化进程及重大项目突破。与此同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相应调整治理组织架构,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以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实现全面对接与同步。以上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7月12日、2025年8月19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夏云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943,88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1元,共计募集资金2,249,999,995.89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949,999.9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216,049,995.94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433,909.3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13,616,086.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晶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月湖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鉴于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329.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上午08:4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陈庆中先生、职工董事王建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以上详细内容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3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度经营及盈利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的鼓励政策,提升投资者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规定期限内全权办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6〕733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逐项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董事均属于本议案的关联方,对该项子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项子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震宇、FENGLEI LIU(刘风雷)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子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银行授信额度及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2026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信用、资产抵押、质押形式办理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公司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内部非公开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修订后的各制度全文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立足“双循环”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并经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最终对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 CO.,LTD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公司日本光驰(股票代码:6235,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本次授权为实际出售股票的前置程序,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慎重考虑实施进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21日(周四)下午13:30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018,318,907.6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1,831,890.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2,400,265.26元,减去2025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412,669,899.8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6,217,382.33元。 为持续稳定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成果,公司在统筹兼顾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2025年度经营及盈利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055股后的总股本1,390,167,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3、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5,623,399.80元,包括:1)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589,966.60元(含税);2)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8,033,43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15,623,399.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4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40,638,199.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过程中,综合考量公司现阶段发展定位、经营业绩水平及整体经营状况,同时统筹兼顾未来业务拓展与资金使用需求,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稳健持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在切实保障投资者获得合理、稳定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兼顾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与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69亿元、3.14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2%、2.47%,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 3、公司出席人员:董事兼总经理王震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独立董事李宗彦先生。 4、投资者参与方式: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票仅为初步意向,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日本光驰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出售股票事项存在出售时间、出售数量、出售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择机通过场内委托的方式出售于东京证券交易上市的水晶光电参股公司日本光驰(股票代码:6235,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不超过239.00万股股票,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2、英文名称:OPTORUN CO., LTD 3、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4、资本金:4亿日元 5、社长:范宾 6、注册地:埼玉县鹤岛市富士见6丁目1番1 7、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8、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9、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6.33%,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股11.29%,孙大雄持股6.67%等。 10、上市情况:2017年12月20日,日本光驰在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235”,股票简称为“オプトラン”。根据2026年4月17日,日本光驰收盘价3,565日元/股测算,其总市值约为1,581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为68.02亿元)。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日本光驰资产总额为385,910.0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58,060.37万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1,688.4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2,747.0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本光驰总股本为44,358,000股,其中库存股为4,495,562股。公司持有日本光驰股票6,507,700股,占其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16.33%,占其已发行总股本(含库存股)的14.67%。公司所持日本光驰股份不存在质押及冻结的情形。 三、本次出售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拟出售股份来源:认购日本光驰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拟出售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日本光驰股票不超过239.00万股,占日本光驰已发行总股本(不含库存股)的比例不超过6.00%(具体以实际出售为准)。 3、拟出售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 4、拟出售方式:以场内委托的方式 5、拟出售时间:本次出售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出售股票相关事宜。 四、本次交易的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择机出售参股上市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按照本次出售上限的数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出售日本光驰股票可实现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对应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足10%,且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额度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收缩非主营业务的投资,集中资源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同时为优化资产结构,增加资产流动性,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预判可以实现较好收益的出售窗口期进行本次股票出售交易。 本次授权为实际出售股票的前置程序,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慎重考虑实施进度。由于股价波动性大,出售股票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出售股份的进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上述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具体影响金额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拟出售参股公司股票为公司初步意向,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日本光驰股价表现等综合判断是否实施出售。本次出售股票计划存在出售时间、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立足“双循 环”战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夯实全球供应链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美元(按2026年4月17日汇率约合人民币41,173.20万元)进行对外投资。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通过增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简称“COTC”),并经由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简称“COTV”),最终对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 CO.,LTD(简称“COT VIETNAM”)进行投资,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事项,以满足海外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 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 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新加坡、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许可。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批准。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路径及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1、投资路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新加坡全资子公司COTC增资6,000万美元,并通过其下属新加坡全资孙公司COTV,最终投向越南子公司COT VIETNAM,具体投资路径如下: ■ 2、路径主体基本情况 (1)新加坡子公司 公司名称:COTC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敏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水晶光电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国际贸易 (2)新加坡孙公司 公司名称: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健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COTC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国际贸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COT VIETNAM CO.,LTD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越南兴安省 4、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5、法定代表人:唐健 6、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COTV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7、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加工、光学组立件、模组及解决方案业务。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COT VIETNAM资产总额为36,541.8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3,874.1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667.65万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66.1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926.4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本次增资完成前后,COT VIETNAM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OTV实缴出资额为2,500万美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及长期运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越南公司COT VIETNAM进行增资,资金用于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等相关事项,加快推进海外产能落地建设。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通过有序拓展海外产能布局,进一步完善全球化供应链体系,提升全球化交付能力,更好承接国际市场新增项目及客户订单需求,持续拓展全球市场,增强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海内外业务协同增效,稳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其股权结构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新加坡、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许可,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本次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海外子公司后续业务拓展与运营发展,海外生产基地扩建可能面临所在国土地政策、外汇管制、税务规定及环保合规等不确定性风险,同时易受地缘政治冲突、汇率波动、当地法律执行差异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推进不及预期、投资成本上升及资产运营管理等风险,进而对投资效益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持续强化投后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积极防范并妥善应对各类潜在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6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是专业能力较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审计服务机构。该所已连续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规范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及监管要求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财务审计任务,审计工作质量与专业服务水平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飞英,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健锋,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应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执业水准,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执业规范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3: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汇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会议案(3)至议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开始,至2026年5月19日下午16:00时结束(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邮编:318014 邮箱:sjzqb@crystal-op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0576-89811906 3、会议联系人:韩莉、陶曳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3”,投票简称为“水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号召,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十五五”战略开局之年,紧扣“消费电子与车载光学、AR光学、AI光学”三条成长曲线的发展新格局,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切实提升经营质量和治理水平,增强投资者回报,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光学赛道,构建“一稳二新”成长曲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锚定核心主业赛道,坚守企业行稳致远 公司深耕光学赛道二十余年,秉持 “全球化、技术型、开放合作” 的发展战略,以 “成为全球卓越的一站式光学专家”为愿景,依托精密光学薄膜、微纳光学、精密光学加工等核心技术,围绕消费电子、车载光学、AR光学等核心应用领域构建业务矩阵。目前,公司产品已从单一光学元器件,逐步拓展为元器件、模组及解决方案协同发展的格局,并通过全球化产能布局与国际大客户的深度绑定,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驱动高质量发展。 展望“十五五”战略规划,公司将紧跟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升级核心发展赛道,积极构建消费电子及车载光学、AR光学、AI光学三条成长曲线新格局:消费电子及车载光学作为业务基本盘,聚焦光学元器件、薄膜光学面板、AR-HUD等核心产品,深耕消费电子多元化应用场景与高端车载配套市场,强化业务协同效应,筑牢公司稳健经营的根基;AR光学作为战略突破赛道,集中资源攻坚核心技术与量产工艺,打造从元件到模组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稳步拓展商业化应用规模;AI光学作为未来增长赛道,聚焦行业核心应用场景,立足长远做好技术与业务的前瞻性布局与规划,积极探索业务新增量与成长新动能。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主业发展动态复盘机制,定期对业务结构、资源投向进行梳理与检视,确保所有战略规划、资源配置、产能建设及研发投入等均围绕核心主业统筹推进,并持续优化调整非主业相关业务,推动核心资源向主业聚焦,不断夯实主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二)持续优化经营质效,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围绕优化经营质效这一核心目标,以稳健经营为基础,从经营效率、盈利能力、业务发展三大维度系统发力、精准施策。在经营效率方面,将持续通过产线优化、流程再造与精益管理等方式,稳步提升核心产能利用率、产品交付保障能力与生产周转效率,不断优化生产运营全链路的响应速度与运作效能;在盈利能力方面,依托产品结构升级、成本精细化管控与资产效率优化等举措,稳步提升净资产回报效能,保持盈利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在业务发展方面,持续巩固主业基本盘的市场地位,稳步拓展AR光学、AI光学等战略赛道,不断挖掘高价值合作机会,夯实主业长期增长的后劲。 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智能制造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国内外生产基地产能布局,稳步提升产线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持续释放产能效能;严格落实现场主义,推动管理与技术人员下沉一线,建立问题快速响应与闭环解决机制,全面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实现经营质量与发展效益同步提升,保障主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机遇,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引擎,聚焦先进光学制造领域,积极构建光学一站式解决方案生态,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光学产业转型升级。 公司搭建统一大技术平台,以中央研究院和技术研发中心为核心技术平台,实现了从先进材料、光学镀膜、超精密纳米制造到精密模器件封装的技术链垂直整合,同时聚焦超精密加工、超快激光制造、半导体光学制造、智能制造等先进光学制造技术,持续打造从设计、研发、到量产的全链条能力,构建覆盖多场景的光学一站式解决方案生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一体化服务;不断深化与高校的前沿技术交流合作,通过引入学术大咖讲座等形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始终秉持开放合作、创新突破的人才价值观,着力营造让创新成为自觉习惯的企业文化氛围,为技术研发与产业升级筑牢人才根基;组建博士攻坚团,围绕超精密制造、半导体光学制造等前沿课题开展技术集中攻关,精准破解产线技术瓶颈与生产痛点难题,以高水平人才队伍支撑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持续优化人才引育留用体系与激励机制,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稳定核心科研团队,保障技术研发的持续性与稳定性。通过强化人才引领、推动技术突破与优化生产要素创新配置,全面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公司向高端化、智能化、规模化方向高质量迈进。 三、优化公司治理,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坚持合规运营、规范治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健全权责分明、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未来,公司将以“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法人治理效能与规范化运作水平,筑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股东价值增长的坚实根基。 及时跟踪监管部门最新要求,常态化修订完善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持续优化议事规则、决策流程、内控管理等核心条款,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最新监管规范全面衔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持续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制度,筛选具备专业能力、独立判断能力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强化独立董事现场履职管理,督促其勤勉尽责、独立履职,支持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走访、现场检查、参与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运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支持其在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审核、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与公司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约束,防范利益输送、违规关联交易等风险。持续督促董高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规范董高减持行为;持续优化董高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坚持业绩导向与长期约束相结合,严格落实薪酬结构设计、绩效薪酬递延支付、薪酬追索扣回等监管要求,推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机统一,引导公司“关键少数”聚焦长期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四、强化股东回报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已连续多年实施稳定现金分红,2024-2025年连续两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持续提升回报及时性;2022-2024年累计完成3次股份回购,有效维护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权益。未来,公司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理念,紧密结合经营发展战略与资金安排,在确保公司经营现金流健康的情况下,持续优化分红政策,强化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与可预期性。同时,持续深化市值管理,结合经营实际及二级市场股价情况适时推进股份回购,不断丰富股东回报工具,切实平衡企业长远发展与股东当期收益,让投资者充分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持续增强投资获得感与长期持有信心。 五、优化信息披露与投关体系,全面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已建立了投资者关系与市值管理制度,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创新运用一图读懂、数字人解读、AI智能回复等形式提升信息传播效率,同时建立舆情监测与快速响应机制,信息披露规范透明。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全流程体系,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采用多样化、可视化方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通俗化解读,提升可读性与透明度。同时,持续畅通多维度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交流活动,主动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精准传递公司战略布局、经营价值与发展逻辑,持续提升投资者认知度、认同感与信任度。 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力争以优良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定期对方案的执行进展进行评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方案系公司结合当前发展战略及经营实际制定,方案中涉及的前瞻性表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或实质保证。鉴于未来经营发展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相关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