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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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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12 公司简称:腾达建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分析如下:
  1、行业发展趋势
  行业发展趋势集中体现为三大转型:一是需求结构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存量业务成为行业核心增长点;二是建造方式向绿色智能转型,BIM技术、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速度持续加快,行业数字化、工业化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市场主体向专业化转型,头部企业聚焦高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小型企业则深耕细分市场,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
  2、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一是分层竞争明显,头部企业主导。大型央企/国企凭借资金、技术及政策优势,垄断高铁、机场、大型公建等国家级基建项目,市场份额高度集中;民企聚焦细分市场,通过专业化、区域深耕形成差异化竞争力。
  二是行业集中度提升,两极分化加剧。资质门槛与环保政策抬高了行业壁垒,中小型建筑企业加速退出或被并购,头部企业通过“EPC+全产业链”模式扩大规模效应;企业向绿色建筑、智能建造、城市更新等细分赛道聚焦,技术能力与资源整合效率成为核心竞争要素。
  三是竞争维度多元化。BIM、AI施工机器人、3D打印等技术重塑生产力,数字化能力决定企业成本与工期控制水平;绿色建材应用、碳排放管理能力成为招投标重要指标,具备低碳技术储备的企业抢占先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普及,企业从单一施工向综合服务商转型。
  四是区域市场分化显著。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竞争激烈,企业转向城市更新与存量改造;中西部依托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政策,基建投资持续增长。头部企业通过“一带一路”布局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但面临地缘政治与本土化挑战。
  五是产业链协同与跨界竞争。建筑企业向上游(设计、建材)和下游(运维、智慧城市服务)延伸,形成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科技巨头通过智慧工地、建筑云平台切入行业,跨界入局,推动生态竞争。
  总体来看,建筑行业已从粗放式规模竞争转向技术、资源、模式创新的综合比拼,政策导向与市场选择共同驱动格局重塑。
  3、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获得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公司之一,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资质;公司也是国内首批从事轨道交通建设施工的民营企业之一,自1996年起即参与上海轨道交通建设,2021年承建的15米级超大直径泥水盾构隧道南线顺利贯通,成为首家跻身超大直径泥水盾构梯队的民营建筑企业。公司自2019年起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2年获批“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并取得“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2023年获批设立“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并取得“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质量诚信双优企业、全国安全文明单位等。
  公司历经50余载的积累和发展,尤其是2015年、2016年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净资产及新单承接能力大幅提高。公司目前业务范围涵盖市政、轨道交通、公路、桥梁、房建等领域,同时具备地下、地面、地上全方位的施工能力,承建项目曾多次获得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李春奖、中国市政金杯奖等在内的国家级奖项,通过自主研发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是具备区域竞争优势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在市政、轨道交通施工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开发的台州“腾达中心”项目,成为台州市地标建筑,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也为公司未来开发新地块项目积累了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归属于“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主营业务包括:
  (1)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主要产品为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等)、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以及房屋建筑等,业务主要分布于华东地区。报告期内,施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6.29%。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资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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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房地产开发业务
  除建筑工程施工外,公司还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专注打造个性化、精品化产品。除存量房产项目外,公司于2023年竞得台州市路桥区一江山大道以北、飞龙湖一号小区以南地块。该地块位于台州城区“高品质环湖中央生态区”规划区域,背山面湖,规划容积率1.01,将建成台州城区稀缺的高端低密度景观合院和叠院(备案名:缦樾湖滨墅)。截至报告期末,缦樾湖滨墅项目开盘前期筹备、物业团队建设及服务体系搭建均已完成,商业俱乐部、样板房精装修完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的建筑工程施工目前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单一施工合同模式和融资合同模式。单一施工合同模式为本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及向其他工程施工总承包方提供工程专业承包服务;融资合同模式为本公司向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投融资服务和施工总承包服务,本公司负责工程建设施工,同时为建设方提供项目融资。截至目前,本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以单一施工合同模式为主,自2017年起无新增融资项目,存量融资项目均位于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台州市。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从事的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如下:
  (1)市场因素:
  公司所处的建筑工程行业受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其中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主要受国家政策及政府投资建设规模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直接影响当年新签合同总量和工程业务量,企业前期积累结转下年度施工的业务量也会影响建筑企业当年的业务量,建筑企业的业务资质和资金实力直接制约自身承接工程业务的能力。企业当期工程业务量、工程毛利水平以及融资成本直接影响企业当期的业绩。
  (2)自身因素:
  就公司内驱力来看,公司积极以制度改革、科技创新推进转型升级:在项目管理方面,加快项目直营制、合营制改革落地,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直营或合营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成本测算,强化风险管控,精细化现场管理;同时,通过直营或合营项目培育并储备具有丰富现场经验及综合管理能力的项目管理团队及专业技术人才。在科技创新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台州市重点实验室、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工程技术方向)以及正在筹备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和省重点实验室为支点,加速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围绕智慧建造与数字化技术持续攻关,系统提升项目科技含量与创新能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巩固行业竞争优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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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5,429,870.9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33%,主要原因为施工收入大幅增长;实现营业利润17,978,522.76元,比上年同期降低55.83%,主要原因为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和开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199,501,797.59元,造成营业利润下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30,735,180.3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21%,主要原因为本年工程施工收入增加带来利润增加。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葛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次。
  林晗、沈颖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系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繁简程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投入的工作人员配置及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含内控审计),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真实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内控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内控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中标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月至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共计4个,均为建筑施工业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包含未单独公告的中标情况。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以上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导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5,81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93,810,979股减少至1,587,405,16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93,810,979元减少至人民币1,587,405,16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7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至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tengdaj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叶丽君女士
  独立董事:李挺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士金先生
  总会计师:陈德锋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至4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tengdaj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8406906
  邮箱:zqb@tengdaj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30,651,551.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3,810,9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38,109.7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5,938,109.7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86%。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09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存量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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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剩余库存主要为商业房产。2025年房地产市场售价下降幅度较大,结合近期情况和未来销售预判,公司以谨慎原则考虑,进一步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待销售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712.74万元,已转为商业出租房产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8,237.44万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9,950.1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950.18万元(该数据已经审计)。
  四、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并完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度,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组织落实《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实际行动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投资价值,现将年度实施效果评估与后续完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实施效果评估
  一是聚焦主业方面:2025年,公司稳守发展防线、着力提质增效,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4,542.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752.05万元,增长30.33%,主要原因是施工收入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3.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3.54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施工利润增加。2025年,公司积极探索海外发展空间;坚守品质底线,全年累计成功创建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各1项,市级标化工地3项,进一步擦亮了企业品牌;坚定推进“AI+垂直行业”发展战略,引进国家级人才项目博士一名;加速成果转化,全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1件、实用新型专利50件,申报成功省级工法2项;多项科技成果获省市级认可。
  二是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实施分红方案,2025年度拟分配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86%。
  三是价值传递方面:2025年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39份、定期报告4份,举办业绩说明会3次,保持“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率100%。公司接待现场调研2批次,并通过组织媒体采访、项目现场参观等活动,围绕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科研成果等资本市场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券商研究机构、媒体等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B类”评价。
  四是规范治理方面:2025年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订,并修订及制定了22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取消监事会,其相应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平稳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进一步提升战略引领力、科学决策力和风险防范力。
  二、2026年度完善情况
  2026年,公司以合规经营为底线,以内生实力为支撑,以价值创造为目标,将通过扎实的经营举措和有效的市场沟通,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一)聚焦主业,着力提质增效
  2026年,公司以保障生存、夯实信心、守住发展为核心导向推进战略实施,将市场突破作为核心任务,集中资源强化内部能力建设,国内市场深耕聚焦以提升中标率与项目质量,海外市场推进关键项目落地实现转型;重点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强化全周期成本管控,推动现场管理向精细化、标杆化升级,提升管理效率与效益;持续围绕工程建设主业,坚定推进“AI+垂直行业”战略,在智能建造、能源基础设施等未来赛道争取实现实质性突破;强化科技研发与工程实践的深度融合,加快研发成果转化,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数智赋能,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台州市重点实验室、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工程技术方向)为基础,依托正在筹备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和省重点实验室,加速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同时借助2025年引进的国家级人才项目张国铉博士的专业力量,带领团队聚焦复杂施工环境下的高精度三维重建、实时动态目标识别与追踪、工程装备智能视觉引导、基础设施智能运维与安全监测等关键方向,开展从基础算法研究、原型系统开发到工程化应用的全链条创新工作,旨在打造自主知识产权的视觉感知解决方案,提升项目科技含量与创新能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巩固行业竞争优势。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将持续践行可持续发展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通过夯实发展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和建立稳定的分红机制,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未来,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结合业务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兼顾投资者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坚持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加大价值传播广度
  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维度的沟通机制,主动传递公司价值。2026年,公司将从多个维度常态化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维护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接待现场调研、召开业绩说明会等途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公司将强化媒体宣传,以“直面问题、透明沟通”为原则,计划通过“董事长面对面”、项目实地探访等机制,清晰传递公司的工作内容与核心价值。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探索多元化信息披露形式,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读性,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精准度。
  与此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推动高管薪酬与经营绩效挂钩;加强“关键少数”履职培训,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构建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保障公司规范、稳健发展。
  公司将持续研究增持、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市值管理工具,结合市场环境与发展需要,在合规前提下适时推动工具落地,优化股权结构,增强市场信心。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报告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05,816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93,810,979股减少至1,587,405,163股。
  ● 本次回购价格:1.34元/股。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5,81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将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三)2023年5月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四)2023年5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6月8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
  (六)2024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名,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492.7573万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91,85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八)2025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对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91,853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598,902,832股变更为1,593,810,979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九)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对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5,81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本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第三个限售解除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35%,且新增中标额增长率低于80%,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对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5,81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上述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5,816股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价格
  1、调整原因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 (含税)。该方案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 (含税)。该方案已于2025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3、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8元/股-每股现金红利合计0.04元/股)=1.34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8,583,793.44元加上对应利息,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93,810,979股减少至1,587,405,163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与内容,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与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1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由:回购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6,405,816股。
  ● 减少注册资本:6,405,816元。
  ● 申报债权期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按照规定对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05,816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93,810,979股减少至1,587,405,163股;公司注册资本因此由1,593,810,979元减少至1,587,405,16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31号楼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18日起45天内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
  4.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21-68406906
  6.联系邮箱:zqb@tengdajs.com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26-01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1800号腾达中心西1幢32楼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刘慧华 潘万荣
  联系电话:0576-82522526 传 真:0576-82522555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6-00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14:00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丽君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五、《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的非独立董事、高管2025年度薪酬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2026年度报酬和激励考核方案,具体拟按以下原则操作:
  1、在公司兼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及对公司的贡献,向其发放薪酬。
  3、负责经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年薪加经营目标责任奖组成。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年薪为基数并根据当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比例在年终考核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独立董事叶丽君、杨九如、叶弘历、孙九春、王正初、林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的审计服务(包括内控审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其签订2026年度聘用合同。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含内控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九、《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202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内,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或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50,000万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核定额度内的具体融资及担保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405,81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股东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丽君、杨九如、孙九春、王正初、林欢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十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十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安排,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十三、《关于对〈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并完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并完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十四、《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11日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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