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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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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伟22转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其中剩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总额为361.48万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浙江伟明环保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当前处于产能爬坡期,受区域垃圾供应波动影响,实际效益释放节奏较原计划有所调整(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本期实现毛利823.62万元,计划年均毛利855.67万元)。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含伟明环保)。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孙峰
  ■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李庆举
  ■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张建新
  ■
  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7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收费标准将主要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特点、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核心因素,结合年报审计所需审计人员配置及工作量投入情况综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股转增0.2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22.1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17亿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0,128,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0.26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6.3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0,128,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342,025,612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52,153,671股。本次不进行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23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10、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议案7和议案8;股东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议案10;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2;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3。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伟明环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6年5月8日和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及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325088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051886
  联系传真:0577-86051888
  电子信箱:ir@cnweiming.com
  联系人:王菲,叶茂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7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盛青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带来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5票、回避6票(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和项奕豪已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该股东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年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2026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本次预计额度为公司预估最高关联交易限额,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伟明盛青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BNF59J6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54.5455%,永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1818%,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909%,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90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909%;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综合办公楼502室;董事长兼总经理:项鹏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伟明盛青公司资产总额462,469.55万元,负债总额358,057.98万元,净资产104,411.57万元;2025年度伟明盛青公司营业收入167,057.07万元,净利润14,830.29万元,资产负债率77.42%(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伟明盛青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且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伟明盛青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伟明盛青公司作为依法设立并稳健经营的企业法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持续保持正常经营状态。经核查,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和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预计2026年度将与伟明盛青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和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相关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伟明盛青公司之间的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在交易定价方面,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对于存在明确市场价格的商品或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交易价格;对于市场化定价基准不明确的交易,则依据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过程均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伟明盛青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本原则,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此类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充分的自主性,不会因与伟明盛青公司的日常性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公司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交易流程,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2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共有人民币96,000元伟22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共有人民币283,916,000元伟24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6,180,125股,其中新增股份数量累计5,569,94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5,569,940股。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拟实施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10,128,059股,以此计算,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342,025,612股。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将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综上所述,按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本计算,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4,558,119元变更为人民币2,052,153,671元,总股本由1,704,558,119股变更为2,052,153,671股。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在转股期内,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当季末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
  注: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均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当季末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准。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6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本次被担保对象包含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69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合计人民币46.67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预计将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涉及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6年度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6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已发生的担保余额36.34亿元,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已发生的担保余额10.3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
  1、表格中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包含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2、担保预计将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涉及反担保。
  2、
  上述额度为公司预估最高担保限额,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可按照授权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期限以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可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取担保额度。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调剂遵循以下规定:单笔调剂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调剂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可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取额度。同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不得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灵活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6年4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伟明环保(香港)公司、Bali公司、Bogor公司、Alpha公司、Gamma公司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过往已签署且仍在有效的存量担保协议外,后续新增担保协议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均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与具体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旨在确保其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上述被担保对象运营状况稳健,资信记录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上述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上述被担保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129,113.01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6.76%,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66,657.67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7.59%;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29,113.01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4.9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63,434.4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1.49%;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1.8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03,223.27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1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上海莱巍爵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构建“董事会一战略与ESG委员会一战略与ESG委员会办公室一业务工作组”四级管理架构。业务工作组由可持续发展工作相关的各职能部门代表人构成,负责ESG相关工作的信息收集、协调执行和落实推进,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汇报日常工作进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符合公司发展情况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向战略与ESG委员会定期汇报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决策公司可持续发展核心领域的战略目标、策略方向和重点工作范围,监督并指导ESG工作的落地执行,确保ESG治理融入公司战略发展,其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ESG报告供董事会成员审议。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由战略与ESG委员会监督公司ESG战略执行与目标完成情况,提供决策咨询,听取利益相关方反馈,关注重大ESG风险,并督促公司加强ESG信息披露与沟通。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所设置的21项议题中,公司暂不涉及“科技伦理”1项议题,“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乡村振兴”“社会贡献”“水资源利用”“利益相关方沟通”“负责任营销”“数据隐私与保护”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高重要性,已在报告中对评估流程及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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