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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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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0,128,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0.26亿元(含税),合计拟转增342,025,612股。本次不进行送红股。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低碳环保服务商之一,将“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作为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在“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公司紧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自2022年起战略性切入新能源材料领域,目前已形成环境治理、装备制造、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其中,环境治理业务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与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等;装备制造业务聚焦环保装备及新能源材料装备的研发制造;新能源材料业务则覆盖冰镍、硫酸镍、电解镍及三元正极材料等关键产品的生产。
  在环境治理领域,公司具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服务能力,覆盖技术研发、装备制造、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是国内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投资运营多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围绕焚烧项目协同布局餐厨、污泥、农林废弃物及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实现资源协同处置。同时,业务向上游涵盖至环保装备研发制造、工程建设,向下游拓展至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蒸汽销售与炉渣处理等环节,构建了固废综合处理体系。
  在新能源材料领域,公司实施“上下游一体化”投资发展战略:上游于印尼布局镍中间品冶炼项目,下游在国内建设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公司还充分发挥自身高端装备研发与制造优势,积极开展火法、湿法冶金关键装备的研制,在保障自身项目建设和成本控制的同时,也面向行业输出成套设备,形成新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与服务包括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镍产品销售等。业务对应收入主要来源为: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为地方政府环卫部门提供垃圾处置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客户销售环保及新能源材料装备、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取得设备销售与服务收入;公司亦向客户销售镍中间品实现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
  公司主要通过扩大环保项目投运规模、增加设备销售与服务能力、深化各类环保项目协同运营以及推进新材料一体化运营等方式,持续提升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等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环保装备,以及火法和湿法冶金等新材料装备;此外,印尼嘉曼高冰镍项目和伟明盛青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均实现生产并逐步提升产能。环保和新材料装备一方面供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另一方面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公司在垃圾焚烧项目上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公司业务毛利率较高,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运营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的主要模式为BOT、BOO。其中,BOT模式(建设一经营一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项目资产移交给政府;BOO模式(建设一拥有一经营)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BOT、BOO项目公司需要投入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
  2)装备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制造核心垃圾处理成套设备以及镍金属冶金等新材料装备,分别向公司各项目运营公司以及外部客户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主要属于订单式生产,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
  3)新材料项目运营模式
  公司新材料项目分为国外业务和国内业务,国外业务主要为在印尼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镍金属冶炼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国内业务主要为设立合资公司生产硫酸镍、电解镍、电池材料等产品,形成电池材料上下游一体化投资运营,有效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各环节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带来的收益影响。
  (2)采购模式
  1)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模式
  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期间,公司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提供垃圾焚烧处理设备、烟气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高低压电气等垃圾焚烧发电关键设备,余热锅炉由公司自主设计并委托专业的锅炉生产商进行制造。垃圾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也会采购石灰、活性炭、水、电等原材料和设备配件。
  2)装备制造业务采购模式
  装备制造采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询比价,与主材、辅材及外购件厂商签订协议,开展钢材、炉排片、过滤材料、龙骨、水、电等采购工作。
  3)新材料项目采购模式
  新材料项目建设期间,公司通过与工程承包商签订协议,由工程承包商具体实施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服务;公司通过询比价对外采购新材料装备,公司下属装备制造公司提供部分镍冶金设备、新材料生产装备。新材料项目投运后需采购红土镍矿、煤、硫磺、电、石灰、水等原材料。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垃圾处理服务、销售电能、销售环保、冶金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和销售镍中间品实现盈利。收入来源主要包括:①通过购售电合同向购电方出售电力取得发电收入;②通过接收、处理垃圾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③通过销售环保、冶金和新材料成套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取得收入;④EPC建造收入;⑤通过销售镍中间品取得收入。
  1、垃圾处理行业
  (1)行业市场状况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持续深化落实,国内环保行业正从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面临全方位提质增效、精细化管理、系统化建设运营等新机遇与挑战。
  近年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逐步进入成熟期,国内项目中标数量、新增产能及投资规模均呈现放缓趋势,叠加电价补贴退坡及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影响,行业盈利模式面临调整。在此背景下,企业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精细运营提升存量项目效益,探索外供蒸汽、绿电直供等增值服务;另一方面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步伐,并通过产业链延伸优化盈利结构。目前行业竞争格局相对集中,主要参与者包括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三峰环境、上海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康恒环境、浙能锦江、旺能环境等企业,市场正加速向运营效率优化和多元化发展的新阶段演进。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形成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项目投资者或运营商,授予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权利,并允许其收取相应费用。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年,期满后,政府将重新组织招标,若原经营者未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需按协议将项目进行移交。餐厨垃圾处理行业亦采用类似模式。行业内特许经营权模式主要包括:BOO(建设一拥有一经营)、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BOOT(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移交)等。
  固废处理行业的商业模式不仅体现行业发展需求,更反映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国家战略需求。随着“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这种融合环保需求与市场活力的商业模式向餐厨垃圾处理等细分领域延伸,并在技术迭代和政策驱动下不断创新升级,持续提升固废处理效能与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3)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前端环节: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承担,还有市场化主体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后端环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实现市场化运作。
  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服务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和电力公司,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闭环。
  (4)行业发展方向
  经过二十年快速发展,中国国内垃圾焚烧市场趋于饱和,新增产能减少。未来垃圾焚烧企业的核心增长点将逐步由新项目开发转向存量项目精细化管理、市场化整合、海外业务拓展及上下游产业链协同。领先企业正通过整合资源,构建“收运一处理一再生利用”一体化体系,提升整体运营效益。
  中国垃圾焚烧企业正迎来“出海”加速期,东南亚和中亚已成为核心突破口,行业整体从单纯的“设备出口”全面转向“技术+标准+运营”的全链条输出模式。东南亚和中亚地区城市化进程快,垃圾治理需求迫切。中国企业在建设效率、成本控制和技术适应性上具有显著优势。目前仍需面对地缘政治风险、技术标准差异、ESG合规要求以及跨文化管理等挑战。未来,随着更多标杆项目的落地,中国垃圾焚烧产业有望在全球固废管理领域占据更重要的地位,实现从“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转变。
  随着绿电交易规模扩大和全国碳市场深化建设,行业迎来新发展机遇:一方面,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提升垃圾焚烧发电收益;另一方面,碳定价机制倒逼企业优化减排技术,推动行业加速向低碳化、资源化方向升级。
  在“无废城市”和“双碳”目标引领下,智能焚烧、飞灰资源化、热电联产等创新技术应用提速,行业逐步从单一处理向能源回收、材料再生的综合服务模式演进,进一步强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
  2、装备制造行业
  环保装备制造业作为国家绿色产业体系的核心支撑,承载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技术供给职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重点突破高端环保装备的“卡脖子”技术,全面提升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综合保障能力。
  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设备已实现从“依赖进口”到“全面国产化”再到“技术领跑全球”的跨越式发展,核心设备国产化率超95%,并在燃烧效率、污染物控制及大型化装备上达到国际顶尖水平。随着中国企业参与的海外垃圾焚烧项目持续落地,中国标准和技术方案正在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垃圾围城”的首选。
  在细分领域方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备已形成完整的技术链条,主要涵盖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核心系统。国内龙头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仅实现了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替代,更形成规模化出口能力,在全球市场彰显中国制造竞争力。除本公司外,国内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包括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华光环能等。
  在深耕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将业务拓展至新能源材料装备领域,形成覆盖湿法(大型槽罐、搅拌器、浓密机、过滤器、反应釜、压滤机、破碎机、研磨机等)与火法(侧吹炉、除尘器、烧结机、物料喷吹、脱硫设备、喷枪等)冶金的双线产品矩阵,并通过聚焦低碳节能与智能化创新研发,为环保、新能源材料等行业提供定制化装备解决方案。
  3、新能源材料行业
  近年来,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加速推进,叠加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显著增强,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强劲增长。中国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核心驱动力,发展表现尤为亮眼。自2015年起,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据研究机构EVTank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6年)》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2354.2万辆,同比增长29.1%,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全球占比达到70.3%,进一步巩固了全球最大新能源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地位。中国不仅在市场规模上领先,更以持续的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成为推动全球汽车电动化进程的重要标杆。
  政策层面,中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度重视与持续扶持,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产业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不仅是构建绿色交通体系的关键举措,更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
  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其广阔前景推动锂电材料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产能释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在众多锂电池正极材料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因能量密度高、续航能力强等特点,成为主流技术路线之一。作为制备高镍三元材料的关键原料,上游镍中间品生产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当前,新能源材料领域的主要参与企业包括华友钴业、中伟新材、格林美、南通瑞翔和容百科技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内主要由于公司设备、EPC及服务收入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同比下降。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因设备订单执行进度原因,导致季度间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波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16,996.76万元,同比增长9.79%,所有者权益1,691,418.24万元,同比增长12.59%,资产负债率43.94%,实现营业收入623,573.78万元,同比下降13.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349.30万元,同比下降18.1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8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显著,为有效规避和对冲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同时防范经营及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潜在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原材料、产成品及外汇风险敞口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锁定价格、规避风险为核心目标,明确禁止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二)交易金额
  1、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生产经营需求及原材料、产成品市场风险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原材料及产成品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2026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持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外币结算日益频繁,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本次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相关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仅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相关的镍等金属商品品种,交易工具涵盖期货、期权、远期等套期保值金融衍生工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其组合产品,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港元、新加坡元、印尼盾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可开展额度范围内的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若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期限,则授权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和外汇波动风险,保证生产经营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且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履约风险:在商品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出现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或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无法完成交易,甚至因被强制平仓而受到实际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公司严格控制商品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使其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交易所或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汇率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不确定性,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进行外汇套期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若出现经营问题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以原定的合约价格交割,造成履约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建立严格的内部风控体系,建立有效内控制度。
  (2)实时关注国际市场形势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从而及时避免因可能的汇率大幅波动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3)为降低对手方违约风险,公司仅与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从而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公司将合理控制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而采取的审慎风险管理措施。该业务的开展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及汇率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市场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优化经营风险管理,更能有效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任何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20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为满足公司下属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6年度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伟新能源集团”)为控股子公司WEIMING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借款额度;同时,公司关联方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璞骁”)拟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借款额度。上述额度包括存量借款、新增借款及存量借款的展期等。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提供财务资助/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时按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借款期限、利率等条款以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控制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伟明新加坡公司的少数股东上海璞骁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红土镍矿冶炼年产高冰镍含镍金属4万吨(印尼)项目(以下简称“冰镍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为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借款额度。
  上述额度为公司预估最高借款限额,包括存量借款、新增借款及存量借款的展期等,实际借款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可按照授权签署借款相关法律文件。提供财务资助时按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借款期限、利率等条款以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
  2、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推进冰镍项目建设,公司关联方上海璞骁拟向伟明新加坡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借款额度。该额度为公司预估最高借款限额,包括存量借款、新增借款及存量借款的展期等,实际借款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可按照授权签署借款相关法律文件。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时按市场化原则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借款期限、利率等条款以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项鹏宇和项奕豪已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旨在满足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伟明新加坡公司信用等级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持有伟明新加坡公司90%股份,上海璞骁持有伟明新加坡公司10%股份。
  伟明新加坡公司其他股东情况: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2年1月26日;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5,628万元人民币,其中项奕豪持有99.98%,项鹏宇持有0.02%;合伙期限:2022年1月26日至2042年1月25日;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2层;执行事务合伙人:项奕豪;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翻译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上海璞骁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过往已签署且仍有效的存量借款协议外,后续新增借款协议的具体金额、利率及期限均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借款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与具体借款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控制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伟明新加坡公司的少数股东上海璞骁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财务健康,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单位:人民币
  ■
  注:上表金额按照2026年3月31日汇率中间价折算。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21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8万元(税前)。独立董事除上述津贴外,不在公司领取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或福利。
  2、非独立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包括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岗位薪酬根据职位级别、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报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包括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岗位薪酬根据职位级别、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二)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17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每股转增0.2股,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国内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含其它币种等值金额)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该授信业务范围涵盖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融资、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形式,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将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及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同授信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6年度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69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将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商品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及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关联董事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董事项光明、陈革、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莫愁)(李光明)(章剑生)(余明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2、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9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的闲置情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资金拟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资管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理财产品,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应具备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收益类型可为保证收益或浮动收益。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从合格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资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持续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证券部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1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2号《关于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伟22转债”)1,477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7,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1,077,5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465,922,5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2年7月28日全部到位。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0,450,471.70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908,34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4,641,179.2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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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22年8月8日,公司会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1日,公司分别会同全资子公司卢龙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6日,公司分别会同全资子公司罗甸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蛟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人、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伟22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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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伟22转债”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伟22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68号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8月3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59,747.63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72.91万元,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部分金额为人民币50,633.45万元,其中包括预先投入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10,491.02万元、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一期)14,984.81万元、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17,360.16万元、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29.85万元、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594.70万元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72.91万元。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633.4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保荐人、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已将50,633.45万元募集资金转至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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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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