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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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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
  吉林敖东起源于1957年国营延边敦化鹿场,于1981年建立敖东制药厂,1993年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1年,吉林敖东建立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发展成为以医药产业为基础,以“医药健康+金融资本”双轮驱动模式快速发展的控股型集团上市公司。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聚焦中药、化学药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覆盖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等领域,并延伸至保健食品、食品、种养殖等相关产业。公司立足于医药制造业,致力于中药现代化,持续巩固医药板块,充分利用金融工具,持续打造医药全产业链新质生产力核心竞争优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受行业政策变化、市场消费等因素影响,核心业务板块业绩出现结构性细微变化:中药、化学药品、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三大业务板块合计实现收入210,048.7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89.95%,较上年同期下降7.62%。其中中药板块收入142,424.9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60.99%,比重下降0.51%;化学药品板块收入29,473.1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2.62%,比重增加2.01%;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业务收入38,150.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6.34%,比重增加1.35%。
  2)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现有生产批准文号630个,其中中药及化学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各315个,包含46个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详见表1.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目录)。公司共有214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其中甲类102个,乙类112个;共有93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神补脑液”、“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养血饮口服液”、“注射用核糖核酸Ⅱ”、“肾复康片”、“血府逐瘀口服液”、“少腹逐瘀颗粒”、“龟芪参口服液”、“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伸筋片”、“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金芪降糖胶囊”、“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脑心舒口服液”、“生脉饮口服液”等(详见表2:主要产品目录)。
  表1.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目录:
  ■
  表2.公司主要产品目录
  ■
  ■
  ■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上游行业为中药材种植加工业和原料药制造业,下游行业为药品流通行业。
  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关乎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升生活质量、推动经济与社会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医药行业对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创新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以及研发周期长的特点。药品生产必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对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要求较高。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属于弱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的关联度较低,且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保健意识增强,老百姓对预防保健和中医药“治未病”理念认可度提升,医药行业迎来良好发展机遇,医药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3)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情况
  2025年,我国医药行业在三医协同深化改革下,进入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规范提质的新阶段,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价格治理与产业升级同步发力,行业格局持续优化。
  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速,全链条规范与创新并重。国家出台中药质量提升意见,围绕全产业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质量监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推动现代科技与中医药融合,优化定价与医保支付、实现优质优价,行业集中度向头部核心企业集中。同时,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以产业规范保障科技创新。
  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全面启动,培育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推动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聚焦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以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支持企业数智化投入,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管控水平。
  创新药迎来全链条政策支持,支付体系持续完善。国家出台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措施,构建真支持、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的格局,覆盖研发、医保准入、临床应用、多元支付等环节;首次设立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打通高价创新药支付通道,兼顾患者可及性与企业定价空间。2025年,1类创新药获批近40种,2018年以来14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结构持续优化。
  第十一批集采正式启动,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不再锚定最低价,提高投标门槛、强化质量监管,引导理性竞争,保障临床用药质量与疗效。集采价格规则,从“追求低价”转向“聚焦药品合理定价、兼顾质量与疗效平衡”的集采逻辑转变。
  2025年,医保、医疗、医药政策协同落地,导向清晰。具备创新研发能力、独家品种、全产业链布局、质量全程追溯的企业,将在行业变革中占据优势。2025年,医药政策持续推动行业向创新、规范、高质量方向发展。
  (4)公司在所处行业地位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344.18亿元,净资产308.87亿元。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公司连续十余年荣登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单,吉林敖东以117.78亿元品牌价值,名列2025中国品牌价值医药健康领域第7位,2024中国医药市场药企排行榜TOP100中药榜第58位,2024中国中药研发实力排行榜TOP50中药榜第26位,并跻身“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资产质量稳居行业前列。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展的“吉林梅花鹿”区域品牌价值评价中,公司品牌价值在“吉林梅花鹿”区域品牌生态企业品牌中位居榜首,是吉林梅花鹿产业龙头标杆企业。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创新型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非公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中华老字号、第十六届及第二十一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吉林省慈善奖·捐赠企业、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吉林省博爱奖、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重质量讲诚信品牌会员单位等多项荣誉。此外,公司多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及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彰显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卓越信誉和良好口碑。
  公司主导产品“安神补脑液”,自1983年上市至今已经畅销市场43年,是公司由传统的民族中药产业向现代化的中药产业跨越的标志性产品,也是中药现代化的代表品牌。在上市43年中,“安神补脑液”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在市场的快速迭代中独树一帜。2005年12月17日,在“安神补脑液”产品自主创新论证会上,来自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北京大学药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多家科研院所19位国内知名医药专家认定“安神补脑液”不仅可以“明显改善睡眠质量”,而且“对记忆再现障碍有明显改善作用”,并能“提高学习记忆能力”。2009年,“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取得科研成果,质量标准被载入2010版《中国药典》增补本。多年来,“安神补脑液”课题组的科研工作,得到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的支持与帮助,使得“安神补脑液”每年都能质量升级与标准提升,在实施中药保护、利用现代化技术研制新工艺提高质量标准等方面取得了成就,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神补脑液”多年来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2002年中国畅销品牌、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入选2021年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榜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二次开发科技进步奖、第十六届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2023年健康产业品牌榜”安神补益类金奖、第十七届西普会·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2024年健康产业品牌榜”安神助眠药西普金奖、入选2023中国药品零售排行榜(中药)TOP50榜单等诸多荣誉,安神补脑液累计获得《安神补脑液中维生素B1的质量控制方法》《安神补脑液的膜生产工艺及其产品》《安神补脑液在制备防治阿尔茨海默病药物中的应用》《安神补脑液在制备治疗抗衰老药物中的应用》四项发明专利,其发展历程集中展现传统医药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的多重突破。
  公司产品“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作为全国独家专利产品,依靠治愈率高、复发率低、治疗周期短、退热平稳不反弹的优势,迅速成为儿科呼吸道疾病的一线用药,荣获过“3.15健康中国消费者信赖的优质品牌”称号。“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出自汉代著名医学家张仲景《伤寒论》,是由经典名方桂枝汤合小柴胡汤化裁而成的千年古方。“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一直被全国数百家医院广泛应用,并被纳入《中成药治疗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临床应用指南(2020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儿科疾病分册》《中医药单用/联合抗生素治疗常见感染性疾病临床实践指南一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多部临床指南推荐。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作为千年经方与现代循证的儿科退热解决方案,现已成为儿科呼吸道感染领域指南级用药。
  “血府逐瘀口服液”源自清代名医王清任著《医林改错》收载的百年经典名方“血府逐瘀汤”。公司“血府逐瘀口服液”是“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二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经典产品,荣获过国家级新产品、吉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多项荣誉,经过公司多年来的持续研发投入与创新迭代和市场培育口碑传颂,“血府逐瘀口服液”成为血瘀证治疗领域的明星产品,深受市场认可,同时“血府逐瘀口服液”也是国内唯一采用膜分离技术的创新中药,被誉为“浓缩的血府逐瘀汤”,开创“古方新用”的产业化典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1)上图所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根据2025年12月21日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4名金诚公司股东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规定,金诚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报告期末,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4名金诚公司股东共持有金诚公司4,776.03万元出资额,占金诚公司注册资本的91.19%。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续中期票据的信用评级均为AA+。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秀林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2026年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3.债券简称:24吉林敖东MTN001(科创票据)
  4.债券代码:102481727
  5.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
  6.起息日:2025年04月25日
  7.债券期限:3年
  8.本计息期票面利率:3.50%
  9.本计息期登记托管面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
  10.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人民币3,500.00万元
  11.付息日:2026年04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付息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433-6240502
  2.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兆莹
  联系电话:010-85109688
  3.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电话:(021)23198888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0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5,240,134.98元。母公司2025年净利润2,496,948,940.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249,694,894.01元,已派发现金红利586,190,793.5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343,855,363.10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046,076,384.22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046,076,384.22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351,714,47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了《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以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234,476,317.4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金额为586,190,793.5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20,000,804.68元(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总计706,191,598.1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48%。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2,614,690,241.78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802,170,961.55元的145.0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863,019,178.18元、2,074,134,639.76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64%、6.03%,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0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1,772.18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775.12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6,888.53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19,886.59万元。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8.14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389.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4,307.8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1年4月,公司“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32)。
  截至2025年11月13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少量余额已转至其留存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2025年11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基于上述事宜,公司募集资金的销户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8月22日,公司将上述3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2025年8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5、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与“7、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为变更后增补项目,故本表“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之列标注为“是”,该等项目变更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可参看下表“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0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4月3日发出。
  2.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现场表决董事9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一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内容。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汇编》。
  2.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
  3.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汇编》。
  4.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351,714,476.1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5.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6.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1审议《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
  8.2审议《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
  8.3审议《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颖)》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颖)》
  8.4审议《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已离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已离职)》
  9.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9.1同意李秀林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李秀林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2同意郭淑芹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郭淑芹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3同意杨凯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杨凯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4同意张淑媛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张淑媛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5同意王振宇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王振宇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6同意赵大龙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赵大龙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7同意李鹏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李鹏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8同意肖维维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肖维维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9同意张春颖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张春颖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10同意梁毕明考核结果为称职(已离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关于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8.9.10.11.议案需报2025年度股东会听取,议案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汇编》。
  12.审议《公司2025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公司2025年度投资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公司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公司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关于2025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本项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杨凯先生、张淑媛女士、王振宇先生、赵大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1,772.18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775.12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6,888.53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19,886.59万元。202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8.14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389.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4,307.86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19.审议《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1.审议《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鹏、肖维维、张春颖及时任独立董事梁毕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3. 审议《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5. 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汇编》。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与减值测试,对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清查与减值测试,依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合并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2,160,109.43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本次计提基于对存货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识别减值迹象并履行减值测试程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确保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160,109.43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42,160,109.43元。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依据充分、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五、专项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方法合理,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能够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合理可靠。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明确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18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独立董事肖维维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淑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振宇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2025年度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0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的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并兼顾投资者回报,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授权方案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不影响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比例的上限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末,德皓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700.69万元。审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德皓对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幻彤,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2月开始在德皓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23.SZ),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67.SH)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曲波,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德皓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丛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德皓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4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德皓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2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德皓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该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审计费用共12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及内控费用分别为80万元和40万元人民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1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汇编》。
  3、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须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听取事项
  1、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听取《关于董事2025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3、听取《2025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4、听取《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汇编》。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05月08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3”,投票简称为“敖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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