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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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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8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6-10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2025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主营收入主要来自医药销售,属于医药制造业。
  (一)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生物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预计在2030年达到1,628亿美元。从全球来看,我国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随着国家对卫生医疗事业的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也更加科学、理性,国内对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将促使医药行业保持较快的增长。
  (二)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苗木的种植、销售及绿化工程业务。
  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医药制品主要是以下品种:
  德路生(注射用人白介素-2)及新德路生(人白介素-2注射液),为免疫调节剂,用于肿瘤的生物治疗,以及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综合治疗。
  欣粒生(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用于治疗骨髓移植后、癌症化疗、骨髓异常增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环尔博(人促红素注射液),用于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等症状。
  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于一体的园林绿化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花卉种植;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森林公园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生物制药方面,北京四环系国内最早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水平先进,产品质量较高,在市场中享有一定知名度,主要产品德路生(注射用人白介素-2),新德路生(人白介素-2注射液)分别为西林瓶和预充式水针(国内独家),环尔博(人促红素注射液),欣粒生(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的市场认可度高。
  生态农林方面,晨薇生态园常用苗木品种较多,能满足绝大多数的工程用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1月22日,碧水投资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碧水投资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邱为碧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临-2025-09号公告)。
  2025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薇生态园”)与江阴鑫港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发贸易”)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晨薇生态园为鑫港发贸易提供长期稳定的苗木供货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报告期内,晨薇生态园共向鑫港发贸易销售苗木12,780.98万元。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6-14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2号41楼05、06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26年5月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6年5月7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周扬
  联系地址:江阴市滨江东路2号41楼05、06座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真:0510-8640855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6-09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公司于2026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5名,实到5名,分别为邱为碧、陈龙、韦麟福、刘卫、吴良卫。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及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卫、吴良卫、王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92,264.36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290,921.1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68,977,935.7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7,607,447.87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的薪酬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2026年董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所任岗位职 务的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固定津贴,每年8万元(税前)。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任职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成果等予以评定 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龙、韦麟福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6-16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中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和分析,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办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1) 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业务,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3)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12,943,122.75元,对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06,296.98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506,296.9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6-11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所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092,264.36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290,921.1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68,977,935.7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7,607,447.87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由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6-17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32号文件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6-15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026年4月16日,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编号:临-2025-24号)。
  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出具的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0,924,440.42元、-37,092,264.36元、-41,348,409.70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9,415,188.48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4,621,015.31元。同时,中审亚太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四环”,证券代码仍为“000518”,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 核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6-12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 -768,977,935.77元,实收股本为1,029,556,222.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历史遗留问题:未弥补亏损产生的时间主要是2006年至2008年,在此期间,公司主营的毛纺业务亏损严重,公司于2007年决定终止经营毛纺业务,处置、出售积压的毛纺类库存商品,售价远低于成本,造成了大额亏损。
  2、受集采等影响,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主要品种售价均有一定幅度的下滑,影响了公司业绩。
  3、受下游市场景气度影响,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持续亏损;苗木存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
  1、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组织架构和人员组成,降低人力成本;优化促红素的原液生产工艺,实现关键原材料国产替代,加强内外包材供应商的价格管理,力争降低生产成本;严控管理费用开支,持续降本降费提升经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
  2、公司药品销售业务已进入全国化布局、全品类放量、全渠道渗透的高质量增长阶段。公司将全面优化销售渠道与代理商体系,重点补强此前覆盖薄弱的省份市场,加快全国终端网络纵深建设,持续提升市场渗透率与品牌影响力,构建覆盖全国、深度下沉的医药商业化平台。加强白介素2新适应症的拓展尤其是免疫调节功能的推广,在肿瘤康复防复发,皮肤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的应用,大力发展院外自费市场,力争在免疫经济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为了实现免疫经济领域的目标,公司将持续完善“学术驱动、专业赋能”的推广体系,全面提升学术推广频次与深度,细化推广内容,拓展推广场景,丰富推广形式,紧跟行业政策导向及市场需求动态,及时调整推广策略,以学术价值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存量产品稳健增长及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面对行业全面集采化趋势,公司将建立成熟、高效的全品类集采应对体系:对中标品种,积极推进改良型新药研发与新适应症拓展,构筑技术与临床差异化优势,规避同质化竞争;对未中标品种,依托互联网药房等创新渠道直达终端患者,结合患者服务与援助方案稳定市场份额,实现院内院外协同发展。
  公司将着重加强对现有产品生产工艺的优化等研发力度,同时依托强大的市场覆盖网络,积极寻找市场容量大,患者急需,具有较好的临床差异化,能快速实现产业化的品种进行投入开发,以尽快缓解目前的集采压力。
  目前,公司核心产品环尔博、欣粒生、德路生、新德路生已实现全品规集采中标,有效锁定市场基本盘,为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坚实保障。公司将继续在制药、大健康领域寻找适合的投资标的,通过研发、合作、投资并购等多种途径丰富公司产品线及业务线,为公司发展注入新活力。
  3、2025年,晨薇生态园与江阴鑫港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发贸易”)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晨薇生态园为鑫港发贸易提供长期稳定的苗木供货渠道,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双方形成战略供货采购关系,在此基础上,晨薇生态园将继续加强与当地政企的合作;同时,晨薇生态园将借助实控人行业资源优势,开发新的客户群体,逐步开展绿色矿山工程业务,实现工程收入增长。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临-2026-13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0余人。
  (7)业务规模: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851.0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9,490.1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3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2)27名从业人员近3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阳鑫,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及发债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淼鑫,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及28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026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林女士,201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数家公司提供过新三板年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3年6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欧阳鑫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林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淼鑫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亚太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审亚太(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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