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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元(含税)(详见2025-024号公告)。 2.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中期已分红的现金红利)共计64,01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33%。 其中,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工作,已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合计派发中期现金红利24,006,000元(含税)。(详见2025-054号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注: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详见2025-029号公告)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 (一)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和常规发电机组相比,热电联产具有更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因此,热电联产是蒸汽循环能量利用效率较高的形式,采用节能型热电联产技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有效节约能源,提高我国燃料利用率、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推动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更高参数的方向迈进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实现更洁净的排放要求,即向清洁化、高效化、数智化的方向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将保持总体向好的趋势。 (二)行业主要政策及影响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采用背压(抽背)型燃煤热电联产”列为鼓励类产业。近年来,为了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淘汰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支持清洁能源热电联产的发展,国家鼓励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促进热电联产行业向绿色化、集中化方向转型。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等文件精神,国家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体系,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浙江省自2025年1月1日起非统调煤电全面纳入电力交易市场。 3、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批发:煤炭;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燃煤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提高采购效率,公司主要以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公司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了考察、洽谈、比较,经决策程序后,确定煤炭供应商,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是天然气,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子公司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杭热、舟山杭热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杭热、舟山杭热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稳定供热。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公司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污泥,掺烧一般工业固废等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下属热电公司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其中,公司下属在浙江省内的热电公司生产的电力进入电力交易市场,按照电力交易市场规则进行结算。 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按照煤(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参股公司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5.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3%,实现售汽量608.01万吨,同比增长2.63%。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945.86万元,同比下降10.4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3:3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一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575.65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4,056,815.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203,774.5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2025年度利息收入等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合计684,094.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0,259,898.10元。具体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5日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与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滨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在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3日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杭州保俶支行进行合并,保留了杭州城西支行,杭州玉泉支行系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鉴于公司履行相关流程后,中止“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并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及专户产生的利息投入新项目“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已完成对新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滨江注册资本金的实缴,原项目开立于农业银行的账户(账号:19042101040026193)已于2026年1月12日注销,具体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编号:2026-002)。 [注2]鉴于“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履行相关流程后,将该项目开立于杭州银行的账户(账号:3301040160017931315)节余资金从专户转出至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已于2026年1月13日注销,具体详见《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编号:2026-003)。 [注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小池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支行的下属分支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详见2025-018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将向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详见2025-041号公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于2025年8月19日到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现金管理产品。 ■ ■ 说明:1.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购买金额为办理协定存款时募集资金专户存款金额。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已实施完毕并完成整体验收,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同时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25-069号公告)。 截至2026年1月13日,公司已将结项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840.16万元从专户转出至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6-003号公告)。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 (二)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将向湖北滨江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详见2025-041号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热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热电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杭州热电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表1: ■ ■ 附表2: ■ [注1]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2]2025年实现收益493.56万元(税前利润),本年度实现收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如下:(1)下游客户需求影响。该项目下游客户产能增长及相应的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导致掺烧固废的边际收益未充分显现;(2)燃料价格波动影响。与可研报告预测数据比较,2025年度煤炭价格下降,固废价格上涨,综合能源成本的变化降低了固废替煤成本下降带来的收益。但总体而言,该技改项目改善了主设备性能,提升了安全生产及环保治理水平;因技改项目实施,带来启停炉次数减少、运营指标提升、脱硝氨水耗用减少、总厂用电节省等改善,同时带来减碳收益、固废补贴,亦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 [注3]同附表1注4内容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厉国威先生、金威任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李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将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相关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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