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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761,998.69元(含税)。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407,553.51元(含税)。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港口行业 2025年,中国港口行业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展现了极强的韧性,核心指标稳中有进,外贸集装箱成为增长的核心引擎,行业结构也呈现出“头部恒强、内河崛起”的新格局。2025年的集装箱业务呈现出“外贸强于内贸”的特征。这主要得益于“新三样”(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出口的强劲增长,以及企业为应对关税博弈进行的“抢出口”效应。高附加值产品在集装箱内的占比提升,带动了港口收入的优化。在“公转水”政策及降低物流成本的大背景下,内河航运优势凸显。 总体来看,2025年中国港口行业在稳增长的同时,正通过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和腹地拓展,不断提升在全球供应链中的核心竞争力。 2、物流运输行业 2025年,中国物流运输行业实现总量稳步增长、质效双升,社会物流总额达368.2万亿元,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降至历史新低,数智化、绿色化成为转型核心引擎,智能装备应用、新能源运力普及提速,制造业物流、冷链物流等细分领域持续升级,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 全球物流市场呈现分化态势,海运贸易增速放缓、运价下行,航空货运需求走高、创历史新高,行业并购与基建投资活跃,同时国内外行业均面临运力过剩、成本刚性上涨、供应链波动等挑战,政策层面通过物流数据互联、标准化建设等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整体处于去产能、强整合、提服务的深度调整与优化升级关键阶段。 3、清洁能源行业 2025年国内LNG均价4260-4300元/吨,同比降低5%-6%,全年价格平稳,振幅收窄,淡季约3800-4000元/吨,旺季4500-4800元/吨,2025年国内LNG消费量4106万吨,同比增加3%,增速大幅放缓,消费结构可分两部分,交通(重卡/船舶)2000万吨,城燃/工业2160万吨。2025年中国LNG进口量6843万吨同比减少10.7%,实现2021年以来首次负增长。2025年LNG整体供强需弱,宽松运行,国产增产,进口收缩。 1、港口业务 公司港口业务是依托在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裕龙岛港区)新建设的7个生产性泊位,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船舶停泊、货物装卸、货物仓储等港口业务服务。公司可经营的货种包括干散货、液化品、液化气体、油品和集装箱等,约30个货种,其中干散货类货物主要为煤炭,液化品类货物有混合二甲苯、石油苯、裂解碳九、甲苯、甲醇、乙二醇、液氨等,液化气体货物有混合碳四、乙烯、丙烯等,油品类货物有原油、汽油、柴油、航煤等,集装箱货物有PP、PE、ABS、橡胶产品等。 2、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业务,目前拥有普货运输车辆150余辆。普货车队主要进行港口搬倒业务,并承接周边区域普货运输业务;罐箱车队主要在省内沿海地区进行拉运集装箱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以自有车辆短途运输和外包车辆短途、长途运输为主。 危化品车队主要从事危化品运输业务,液碱运输车辆70余辆,是胶东地区较大的危化品运输车队,客户以山东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并长期保持密切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公司凭借自身运力优势,业务不断拓展,货源日渐丰富,货运量稳步增长;借助龙口港、屺母岛港,稳步发展港口货源。 3、清洁能源业务 2025年LNG业务经营模式为从重资产运贸一体转向轻资产+贸易模式经营,大幅收缩自营贸易模式,处置部分LNG运输车辆,将大部分运力转向第三方承运服务,剩余的LNG贸易以销定采,轻量周转,规避价格波动风险。2025年整体运贸一体业务大幅收窄,营收有所降低,但费用降低,毛利率提升,轻资产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资金风险,使得业务更加稳健。2025年度恒通股份LNG业务完成战略转型,营业收入收缩,同时利润结构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05%;营业成本9.46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45.11%;净利润2.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2.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6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事项相关的备案登记等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本次拟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7,047,844.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407,553.51元(含税)。 此外,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761,998.69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81,169,552.2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满足已上市累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分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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