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03 公司简称:曙光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乘用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27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26.1万辆和429.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和10.9%;其中客车产销分别完成56.8万辆和57.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8%和12.3%;皮卡产销分别完成59.1万辆和60.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6%和11.1%。
  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较2024年提高7个百分点,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桥及零部件业务和汽车整车业务,拥有“黄海客车”和“曙光车桥”两大中国名牌产品。公司形成了新能源客车、传统能源及新能源N系列皮卡、A系列轻客、特种专用车等多个整车产品系列,构建了自主研发的产品平台。车桥产品形成了微/轻型车桥、中/重型车桥、悬架系统、新能源车桥和核心零部件五大平台,20个系列的100多种产品,拥有同轴直联式整体纯电动驱动桥发明专利,获得辽宁省科技委重大科技成果专项认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9亿元,同比增长5.63%。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8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1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反担保债务人)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无关联担保。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 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2026年度计划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2026年度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1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5,000万元。
  鉴于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融资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可能要求由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为该类下属公司向担保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相应反担保,此类反担保2026年度预计额度为15,0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的担保,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滚动循环使用。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若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反担保债务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反担保债务人)均为公司下属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在有效期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可以作为被担保人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其他下属公司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含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为72,207.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13%;尚未偿还的担保债务余额为53,495.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4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附表:被担保方(反担保债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12月/2025年12月末)
  单位:万元
  ■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1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6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抵押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信用证、银行保函等 ,以上授信可能存在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和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合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贷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授信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批授信、贷款事项,并授权公司或者下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贷款等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1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7,038.68万元,核销资产金额为2,872.90万元。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均经过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具体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经测试,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7,626,647.92元,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7,455,757.76元,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545,702.77元,计提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31,716,592.93元。
  2、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2,760,138.28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513,199.89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634,133.57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66,854.02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45,950.80元。
  其中: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备案号汇誉中证评报字(2026)第006号和(2026)第007号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680,787.02元。
  3、2025年公司对应收往来款项可回收金额进行充分评估分析,鉴于相关债务人已公告破产清算、注销、吊销或无法履行清偿义务,且部分款项经法院调解无法清偿,存货资产已无实物等,公司决定进行资产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资产金额为28,729,040.86元,其中应收账款15,094,757.82元,存货资产13,634,283.04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0,386,786.20元,减少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0,386,786.20元。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存货资产已在以往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核销资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履行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此次资产减值和核销资产事项事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1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所得补贴和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
  1、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依据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标准的议案》规定;独立董事工作补贴及董事工作补贴依据201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补贴标准的议案》规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薪酬,除依据上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补贴标准的议案》外,还依据2020年12月30日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规定;职工董事薪酬依据其任职岗位薪酬标准。
  2、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对董事长、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薪酬支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除领取董事补贴外,不领取其他薪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工作补贴
  独立董事工作补贴为税前10万元/年,董事工作补贴为税前2万元/年。
  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除领取董事补贴外,不领取其他薪酬,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董事长、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董事长、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分别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批准的薪酬标准和任职岗位薪酬标准以及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规则领取薪酬(包含董事补贴)。
  3、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工作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董事长、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绩效工资和各类补贴构成,绩效工资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年度薪酬的百分之五十。其中绩效工资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公司将按照绩效管理规定考核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占年度薪酬总额的20%-40%,公司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确定并支付年度绩效工资。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贡献享受公司专项激励政策激励的,该绩效激励作为绩效工资,按相关激励政策兑现。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发放薪酬。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
  召开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说明: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4、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联系电话:0415-4146825
  传 真:0415-4142821
  邮箱:dongban@sgautomotive.com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2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威女士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附件:杨威女士简历
  杨威女士,1977年6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本科。曾任:丹东新一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步之跃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孔雀表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总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精密制造事业中心总经理;现任: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烟台北极星钟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威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梓女士控制的公司孔雀表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杨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1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93,607,677.34元,实收股本为683,604,211.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整车和车桥及零部件,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整车产销量未达预期,使现有毛利无法覆盖固有成本费用。
  2、基于会计准则要求及谨慎性考虑,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三、应对措施
  一是加大销售力度,加强海外营销能力建设,聚焦海外特需市场,重点开拓中东、非洲、南美、东南亚等区域的左右舵市场,实施点对点突破,快速扩大销售规模。重点聚焦国内区域战略市场,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份额,恢复整车品牌形象。优化和提升销售渠道,实施灵活的商务政策,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产品研发,产品向高端技术高附加值转变。实施“传统+纯电+特需”的特色产品策略,立足现有产品,通过完善创新,丰富产品矩阵。
  整车打造多动力多品种、多元化矩阵;打造“纯电+燃油+燃气+氢能+混动+甲醇”全动力系统。皮卡依托N平台加快研发差异化、新能源化、乘用化、智能化产品,打造高附加值、细分市场特色场景应用皮卡。客车紧跟行业“高端技术应用化、智能网联化、场景定制化、新材料轻量化、大公交迭代化”的技术特点,结合市场需求重点研发短后悬、甲醇公交、大公交更新换代、客货邮、高速城际和旅游车,实现产品创新和智能化升级。特种车军品聚焦后勤保障类产品,民品聚焦1-2款高附加值拳头产品。车桥业务以高附加值驱动桥产品为核心战略,加强乘用车和新能源车桥产品开发,全面创新智慧底盘核心零部件的产品线,推进电子差速锁、电驱桥、制动器等产品的研发,逐步实现系统的集成化、模块化。
  三是降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四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售后服务能力。重塑集团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问题立项攻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建立质量指标考评体系,开展全员、全面、全过程质量管控,聚焦精品工程,全面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实现质量管理升级,不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
  在售后服务方面,提升改善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向客户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保障。建立海外售后服务体系和服务队伍,制定与行业竞品相同的质保和服务策略,以客户满意、品牌塑造、促进销售为基本服务理念。
  四、风险提示
  上述经营发展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受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发展规划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2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曙光股份”)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1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4年1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情况的公告》。
  4、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2元/股。同日,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80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80人。2024年12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公司需回购注销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239.1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35%。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因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需回购的239.1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1.22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回购注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拟回购注销51.30万股(尚未实施完成),本次拟回购注销239.10万股,合计290.40万股。以上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290.4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683,604,211股减少至680,700,211股。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致的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1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133,658.6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93,607,677.34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60,085,412.56元。
  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青莲、于敏、王旭)。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崔青莲女士、于敏女士、王旭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160,000万元(含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下属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及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6亿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贷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授信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批授信、贷款事项,并授权公司或者下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信、贷款等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公正、科学的薪酬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全栋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全栋、孙建东回避表决。
  18、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1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133,658.6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93,607,677.34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60,085,412.56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22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间:12 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相关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该等责任险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程序,授权有效期自该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与保险公司首次签署责任保险合同之日起三年。
  三、需要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6-02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39.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由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拟回购注销51.30万股尚未实施完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拟回购注销239.10万股,合计290.40万股。以上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290.4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683,604,211股减少至680,700,211股,公司注册资本因此由68,360.4211万元减少至68,070.0211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18日至 2026年6月2日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415-4146825
  5、联系邮箱:dongban@sgautomotive.com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