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0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3486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主要业务
  公司始终聚焦输节水领域的核心赛道,专注于高品质输水管道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输节水领域的解决方案。从项目的设计、产品制造、运行维护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硬件产品制造与服务类业务两大板块,形成了“产品+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全方位满足水利、市政、农业、工业等领域的需求。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五大类,其中硬件产品三大类,包括混凝土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钢管。两大服务类产品,包括水利设计咨询和工程安装施工服务。
  混凝土管道主要包括: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BCCP)、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管(B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顶管(JCCP)、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P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RCP)、非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RCCP)、预制方涵管廊等。其主要应用于跨流域调水和城市供排水等相关领域。
  塑料管主要包括: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钢丝网骨架复合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双壁波纹管、内镶式滴灌管及滴灌带、燃气管、节水灌溉器材及城市供热管道等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城乡供水、城市供水管网、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园林绿化等相关领域。
  复合钢管主要包括:TPEP防腐钢管、涂塑复合钢管、保温钢管、内衬水泥砂浆防腐钢管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跨流域输调水、市政给水等相关领域。
  水利设计咨询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体,为客户提供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工程安装施工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管道安装、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自动化施工等服务,配合公司硬件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化的服务。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招采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及产品物耗定额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招议标集中采购。其中主要原材料、设备要求直接在生产厂家或在生产厂家设在本地的直销商处进行采购;辅助材料及机械配件在公司确定的供应商名录中定点采购;各子分公司通用类主辅材由集团集中采购,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以量换价,降本明显,采购流程透明,大幅提高采购效率。同时搭建了线上询比价平台“青龙招采商务云”依据物资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库中选取至少三家供应商发送报价邀请,供应商报价完毕后系统自动生成比价单,采购员综合评比价格、交期、质量因素后,选定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主要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生产、发货。同时,公司通常保持部分常用标准、常用工压的管道产品库存以满足客户对标准管道产品的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以参与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的方式为主。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业务的销售模式为参加投标和接受业主主动委托相结合。公司采用直销+代销双驱动模式开拓市场,布局整体的销售网络。
  4、业绩驱动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模式为订单驱动型,订单的取得取决于公司整体经营能力的强弱,其中包括产品力、销售力、创新力、品牌力和价格力的打造。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在水利市场,应用于跨流域调水、城市供排水、城乡供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等细分领域。近几年国家对水利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政策逐步落实,行业稳定增长趋势明显。
  根据2026年1月国务院新闻发布会的数据,2025年水利建设投资1.28万亿,水利投资连续四年超过万亿。
  单位:亿元
  ■
  2023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江河湖泊为基础,以南水北调工程东、中、西三线为重点,科学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排水工程规划建设,推进大江大河干流堤防达标建设、重点河段河势控制,构建重要江河绿色生态廊道,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2025 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加快推进国家骨干网建设;到 2035 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设,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
  根据国家2025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中表示,“十五五”时期(2026 - 2030年)我国预计将建设改造地下管网超过70万公里,新增投资需求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涵盖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多个系统。
  2026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到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建设,增强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统筹调配、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统筹流域性洪水和局域性灾害防御,加强防洪水库、河道及堤防、蓄滞洪区建设,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增强暴雨集中区防洪避险能力。健全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体系,完善国家水网主骨架和骨干输配水通道。
  综上所述,“十五五”时期(2026-2030)国家水网建设、地下管网建设、水资源调配、城乡供水、城市供排水等仍是国家的战略支持方向。公司仍将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持续深耕公司主营业务。
  2、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受到国家和政府投资政策变化的影响,周期性与国家水利投资成正相关性。另外,由于下游水利、市政等施工行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明显,一般年初和年末属于行业发货淡季。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经过五十年的努力和积淀,公司已发展成为全国输节水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不仅在管道制造领域打造了核心竞争能力,并延伸至行业的上下游,从设计和施工运维等多个方面提高自身的核心优势。
  公司作为行业内技术先进、品种最多、规格最全的输水和排水管道生产供应商,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
  (1)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行业地位
  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相关报告显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行业前五家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约2/3,PCCP的市场格局基本稳定,梯队现象尤为明显,且近几年呈现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现象。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相关排名,公司自2015年-2022年连续八年排名全国重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企业产量第一名。目前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在全国均有布局,共设有19个生产基地。
  (2)塑料管行业地位
  公司塑料管年产能18.5万吨,分别位于宁夏、甘肃、河南、新疆,市场覆盖产能所在省份及周边省份区域。公司塑料管板块目前专注于供排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等工程管道领域,在西北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塑料管道的投入和布局,在现有的混凝土管道市场进行加速布局,并拓展新的细分场景。
  (3)复合钢管行业地位
  公司钢塑复合管年产能13万吨,分别位于宁夏和山西。虽然复合钢管的应用场景相对广泛,可适用于水利、石油、天燃气、煤气、自来水、化工、电力、污水处理等,但目前公司主要专注在水利市场,与公司现有产品的客户重叠,并与现有产品形成互补。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复合钢管的投入和布局:①继续深耕水利市场,在现有的混凝土管道市场进行复合钢管的加速布局;②拓展新领域和新应用场景。
  (4)设计咨询行业地位
  宁夏水利设计院经过六十余年的积淀,已发展成为宁夏区内水利勘察设计行业龙头企业;未来将继续加深省外市场的业务拓展。
  (三)主营业务情况分析
  2025年,水利建设投资1.28万亿元,连续四年超出万亿。较2022-2024年连续三年创出新高后,出现小幅调整,同比下滑5.03%。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国家节水行动、地下管道改造、“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持续在国家水网骨干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上持续发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围绕相关政策实施情况,持续深耕公司专注的领域和市场,不断开拓新市场。同时,公司继续加强产品力、销售力、创新力、品牌力和价格力的打造。在持续的修炼“内功”的基础上,坚持通过 市场洞察、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确保公司长期保持领先的定位。
  2025年主要工作及经营情况回顾:
  1、市场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深耕现有市场、深耕细分市场、紧抓大项目”的战略布局,在核心市场提升客户粘性,在新兴市场加强推广力度。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发了吉林省市场,实现了市场拓展的新突破。在新疆市场建立了塑管生产基地,塑管产品正式进入了新疆市场。公司在山西进行了钢管产品的布局,为山西市场推广打下基础。
  2、持续把控订单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签订单上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对合同的资金来源和付款条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付款条款进行的执行,不断完善合同流程的管理。
  3、技术创新
  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行业技术创新进步和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工业自动化的应用,进一步加快公司技术进步和新产品研发速度,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及转化应用工作效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工作,根据实际的市场需求和客户痛点展开研发工作,并将取得的新产品成果在特定市场进行了推广,进一步深化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2025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4、精益生产及自动化
  公司持续落实精益生产,全方位深度落实精益生产相关内容,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在不断落实精益生产相关内容的同时,公司一直在致力于提升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自动化程度,由此来提升公司在产品力的核心竞争力。
  2025年经营成果概述:
  报告期内,管道业务新签合同金额23.4亿元,同比减少27.68%,其中混凝土管道11.2亿元、塑料管材8.5亿元、复合钢管2.1亿元、风电塔筒1.7亿元;结转至以后报告期执行的合同金额为23.6亿元,同比减少17.49%,其中混凝土管道16.4亿元、塑料管材4.3亿元、复合钢管2.2亿元、风电塔筒0.6亿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685,981,764.60元,同比增加3.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545,278,339.34元,同比增加3.13%。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2,627,898,496.54元,同比减少6.76%;净利润125,517,892.89元,同比减少5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29,361.85元,同比减少51.58%;基本每股收益0.39元,同比减少51.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19,977,160.33元,同比减少51.2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18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李骞先生、董事赵灵山先生、董事高健宝先生、董事宋永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19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629,361.8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765,225.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2025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210,552,310.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9,888,832.8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9,888,832.8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3,486,8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161,700股)后的总股本330,32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9,639,012.00元(含税),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本项议案最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2,852,016.00元(含2025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现金分红13,213,004.0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2,852,016.0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40.77%。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7.9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一2025年)》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6亿元、2.18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44%、4.65%,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为简化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分红方案制定和实施。授权期限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后续发展。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1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祁恪新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廖晓鸿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银玲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次,被深圳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市至2025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国家会计标准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相关文件的审核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2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经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11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2家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整或等值外币(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但实际融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等)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此次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经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11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2家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相关主体根据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累计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须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担保,如未能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董事会应分析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因素;涉及对参股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担保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并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担保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9日
  ② 住所: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56号
  ③ 法定代表人:鱼江涛
  ④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管材及管件的生产、销售;塑料管道及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塑钢管件的制造与销售;PERT保温管的生产、销售;钢筒管的制造与销售,内热熔结环氧防腐管道、钢塑复合管、保温钢管的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⑦ 与公司的关系: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05%),宁夏明辉工程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5%)。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宁夏青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2日
  ② 住所:青铜峡市大坝镇青龙管业厂院内办公楼二楼208号房
  ③ 法定代表人:陈尚斌
  ④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钢塑复合管、保温钢管及管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⑦ 与公司的关系:宁夏青龙钢塑复合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50%)、宁夏汇泉工程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2.5%)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3日
  ② 住所:青铜峡市新材料产业基地
  ③ 法定代表人:董磊
  ④ 注册资本:4,5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塑料输水管材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 与公司的关系:青铜峡市青龙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22%),宁夏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7.78%)。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①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8日
  ②住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生态工业园区
  ③法定代表人:彭春竹
  ④注册资本:8000万元
  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⑥经营范围:塑料管材、塑料管件、复合管材、电力用各类塑料管材、化工用各类塑料管材、塑料化粪池、其他塑料制品、智能化节水设备的生产销售;供热预制保温复合塑料管材的生产销售及工程设计与施工;塑料管道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节水系统工程、化粪池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节水技术推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与公司的关系: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625%)、史崇英(20.42%)、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20%)、吴进山(8.75%)、甘肃中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5.83%)、鱼江涛(5.625%)、丁波(4.375%)、焦兴隆(4.375%)。
  ⑨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
  ⑩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广东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14日
  ② 住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吴川产业转移工业园春风路
  ③ 法定代表人:段成龙
  ④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黑色金属铸造;灌溉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⑦ 与公司的关系:广东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9日
  ②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开源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东南角
  ③ 法定代表人:李云云
  ④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管材及管件、PERT保温管材及管件、PE燃气管材及管件、PE给水管材及管件、热力管材及管件、电力管材及管件、工业用塑料管材及管件、玻纤增强及钢丝增强型复合管材、节水灌溉器材;塑料管道及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⑦ 与公司的关系:河南青龙塑料管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90%)、河南旭航工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开封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4年04月29日
  ② 住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仙人庄乡开尉路西侧、纬一路南侧(河南鸿远住宅工业化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001号)
  ③ 法定代表人:马军林
  ④ 注册资本:6,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⑦ 与公司的关系:开封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00%)、开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5年05月16日
  ② 住所:宁夏彭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园32号厂房
  ③ 法定代表人:惠康康
  ④ 注册资本:14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设计服务;陆地管道运输;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⑦ 与公司的关系: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77.3571%)、彭阳县园硕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5.50%)、宁夏彭辉工程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429%)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宁夏青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4年05月17日
  ②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镇新材料基地纬一路3号
  ③ 法定代表人:冯学江
  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⑦ 与公司的关系:宁夏青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0%)、宁夏龙信聚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开原青龙建材管业有限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5年07月10日
  ② 住所: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八宝镇河北村
  ③ 法定代表人:魏利
  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⑦ 与公司的关系:开原青龙建材管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00%)、宁夏青龙智能节水有限公司(1.00%)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安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13年02月22日
  ②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宜沟中原路与开原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③ 法定代表人:马军林
  ④ 注册资本:2,2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及管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及管件、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塑料管材及管件、节水灌溉滴灌器材及管件(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项目除外)
  ⑦ 与公司的关系:安阳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91%)、河南旭帆工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9%)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甘肃展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15日
  ② 住所: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城北工业园区
  ③ 法定代表人:马子明
  ④ 注册资本:6053.21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灌溉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 与公司的关系:甘肃展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甘肃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8.8902%)、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098%)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甘肃水投龙源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① 成立日期:2025年01月09日
  ② 住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汉水街3666号
  ③ 法定代表人:陶志海
  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喷涂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灌溉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⑦ 与公司的关系:甘肃水投龙源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⑧ 股东(持股比例):甘肃展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51.00%)、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00%)
  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
  ⑩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支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意为其提供上述担保。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上述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金额为42,675.4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7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实际担保余额为20,629.5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1%。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28.9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2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4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PE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树脂、PE树脂年度用量的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2、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商品期货交易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部分钢材、PVC树脂、PE树脂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大幅波动,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在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仅限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根据已签订订单情况、市场销售预测情况及公司生产状况分析、测算,同时为控制风险,最大套期保值交易量不超过对钢材、PVC树脂、PE树脂年度用量的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在此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流程进行具体操作,经营管理层可聘请业内知名的专业机构来操作。
  3.交易方式: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交易品种仅限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PE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等。
  4.交易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严格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采购价格,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公司专业人才配置尚不足,经验不足、业务不熟练,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7、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源头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安排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岗位业务人员。
  3、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制度,并由审计部负责监督。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资金规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
  5、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6、完善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7、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8、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9、公司审计部、企管运营中心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审查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业务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期货业务交易方案,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5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
  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以及个人考核情况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若发生提前解除,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6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的业务规模,公司将日常经营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调整如下:
  公司签署的涉及销售产品或商品、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事项的单个收款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金额达不到人民币1亿元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进行对外披露。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7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提案3、提案5、提案7至提案9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宋永东、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7”,投票简称为“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28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将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投资性房地产、抵债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减值准备54,023,071.99元,该事项将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43,612.76元。
  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资产范围及2025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
  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定损失准备,根据不同账龄区间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准备。
  2、发放贷款及垫款、应收利息:根据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对年末发放贷款按风险组合分类后,按相应分类的计提比例计提,发放贷款相应的应收利息采用与贷款同样的风险分类计提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抵债资产:预计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
  4、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而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当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投资性房地产,当其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资产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
  5、存货:预计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而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金额明细
  单位:元
  ■
  (四)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上述预计的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损益。
  二、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计提减值准备54,023,071.99元,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543,612.76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
  2、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抵债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