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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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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彤程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9月8日披露了《彤程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80.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8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476.8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62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六)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3.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0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因工作调整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34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83,334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十一)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6,667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26,667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十三)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5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十五)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667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六)2025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6,667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十七)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3,334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八)2025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33,334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十九)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5,002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同意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十)2026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彤程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6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25,002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二十一)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3,334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334股。
  (三)回购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5日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至各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彤程新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鉴于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10月16日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至各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彤程新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至各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彤程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情况,同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依据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依据,调整结果如下:
  P=P0-V=14.88元/股-0.59元/股-0.25元/股-0.50元/股-0.50元/股=13.04元/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2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88元/股调整为13.04元/股。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其他权益分派方案,则回购价格需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为173,875.36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3,33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616,082,970股减少至616,069,636股。
  单位:股
  ■
  注:1、上表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为截至2026年4月16日的公司股本情况。
  2、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27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 (星期二) 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 (星期四) 至05月11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ra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 15:00-17: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 (星期二) 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总裁、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2日 (星期二) 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ra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2109966
  邮箱:securities@ra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16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利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549,729.9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9,502,976.22元。为积极响应政策倡导,回馈投资者信任,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082,9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01,9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06,540,526.5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54.49%。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22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汤哲辉先生,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端制造业、高科技行业及房地产业等。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经理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魏小雨女士,于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谈朝晖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谈朝晖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商务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人民币40万元),系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及诚信记录等,已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24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5年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2025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19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3,334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总股本)将由616,082,970股变更为616,069,6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16,082,970元变更为人民币616,069,63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6月2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200120
  5、联系电话:021-62109966
  6、传真号码:021-52371633
  7、电子邮箱:securities@rachem.com
  8、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该额度涵盖原有担保展期、续保情形,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80,000万元。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公司主体(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1:以上每个被担保对象都分配了明确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后续若有变化,依然可用该担保额度。
  注2:担保预计有效期均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注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彤程化工”)、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华奇化工”)、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彤程化学”)、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彤程电子”)、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北旭电子”)、北旭(湖北)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北旭”)、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科华”)、彤程电子材料(镇江)有限公司(简称“彤程镇江”)、彤程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简称“彤程常州”)、Red Avenue Group Limited(简称“香港彤程”)、Red Avenue Group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简称“澳门彤程”)、Sino Legend Holding Group Limited(简称“香港华奇控股”),下同。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根据经营实际需要,该担保额度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包括已设、本年度新设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以上各被担保公司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总计为28.1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67.29%。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时间为2026年4月18日,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
  (四)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五)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2109966
  传真:021-52371633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20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及集团内部公司拟向银行(含新增)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股权收购并购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外债、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以上综合授信形式包括纯信用授信、集团总部担保授信、集团内部子公司间互保授信以及集团内部子公司对集团总部担保授信,在特定项目上除了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外,还可以用项目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最终形式以银行审批为准。
  申请授信和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同意其用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
  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因此上述综合授信是合理和必要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为了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15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5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Zhang Ning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及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Zhang Yun先生、蒋昌建先生、冯耀岭先生、吴胜武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彤程新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及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及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彤程新材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及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23255_B0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及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082,9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01,9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06,540,526.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及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即公司股份总数由598,955,455股变更为616,082,97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98,955,455元变更为人民币616,082,970元,并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根据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属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将向股东会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全体委员认为涉及委员个人薪酬,利益相关,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3,334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2026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及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及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及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及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及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及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及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审议及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6-023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并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现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在持续巩固汽车轮胎用橡胶化学品这一传统主营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升级,重点培育电子化学品这一新兴业务板块。在传统业务稳健发展和新兴业务快速成长的双轮驱动下,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25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达人民币342,880.65万元,同比增长4.85%,延续稳健发展态势。其中战略新兴板块电子化学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8,696.27万元,同比增长32.26%,占总营收比重提升至28.78%,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5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896.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58%。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与全球顶级轮胎客户的战略合作,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积极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通过规模化采购与工艺优化实现降本增效,强化成本与供应链管理能力;加快推进泰国生产基地建设,贴近下游客户海外产能布局,有效规避贸易风险,实现真正的国际化运营;同时加大生物基、环保型橡胶助剂的研发与推广力度,推动产品绿色升级,以满足下游轮胎行业绿色制造需求。
  公司将全力确保高端光刻胶、CMP抛光垫、发光材料等新建产能顺利投产与稳步爬坡,为未来业绩增长筑牢产能基础;持续推动ArF光刻胶、CMP抛光垫等高端产品在核心客户实现批量供货与重复订单,不断提升在主流晶圆厂的供应份额,加快新客户认证进程;同时积极向上游产业链延伸,扩大自研光刻胶专用核心树脂的产能与品类,进一步提升供应链安全性与产品毛利率。
  二、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推动发展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定推进自主创新,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超2.3亿元,核心技术攻关成效显著,关键产品加速落地。公司持续优化业务布局、丰富产品结构,全面推动各业务板块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电子化学品领域,公司聚焦打造先进制程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的研发与量产平台,致力于为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电子材料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构建覆盖G/I线、KrF、ArF的全制程光刻胶产品矩阵:多款ArF干式及ArFi光刻胶产品在多家客户产线实现稳定供货;完成高分辨率KrF及KrF负性光刻胶技术突破,形成完整KrF产品系列,部分PHS树脂实现自主供应;突破酚醛树脂分级处理技术,实现I线光刻胶上游原料自主供应;配套高纯试剂EBR G5等级产品国内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显示面板光刻胶持续巩固国内第一大供应商地位,并成功推出兼具低介电常数与高透光率的新型有机绝缘膜材料,以及色域性能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发光材料。
  在汽车轮胎用橡胶化学品领域,公司先后设立了北京(行业应用)测试与技术支持中心,上海(功能材料)研发中心,两家研发中心分别成为北京和上海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公司高度重视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深度战略合作,通过整合多方优势资源,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化与落地。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资源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优化研发创新环境,全面提升核心研发能力与技术攻关效率,始终立足技术创新前沿。通过深度整合新材料、先进配方及高端制造工艺,持续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与矩阵拓展,不断提升产品核心性能与竞争力,精准满足多元化、高端化应用场景下的客户需求,为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引领行业产品创新、支撑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在电子化学品领域,顺应芯片制造技术演进趋势,公司将持续推进先进光刻胶研发与技术攻关,重点丰富ArF干法及ArF浸润式(ArFi)产品矩阵,满足先进工艺光刻技术需求。公司将构建光刻胶全系列配套材料体系,聚焦多重图形化工艺所需旋涂碳材料及抗反射涂层开发,助力芯片集成度持续提升。同时,公司将加强先进工艺相关的特种EBR、负性显影液、development rinse材料等工艺化学品的研发,为客户提供更完整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也将积极布局先进封装材料领域,重点开发面向精细重布线层(Fine RDL)、穿透硅通孔(TSV)及凸块工艺的光刻胶与配套材料,充分把握三维集成与先进封装行业高速发展机遇。
  在汽车/轮胎用橡胶化学品领域,公司将持续推出创新产品、完善产品矩阵,以满足不断趋严的安全、能效及环保标准。同时,公司将与国内外头部轮胎企业深度协同、联合研发,专注打造新能源汽车专用低滚动阻力轮胎材料,助力客户产品升级与市场竞争力提升。此外,公司还将与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引入高端技术人员,加强核心技术储备,确保在各业务领域保持领先优势。
  三、完善公司治理,筑牢稳健发展根基
  2025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不断强化“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修订章程并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时,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同时对《公司章程》及31个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
  2025年,公司组织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程序公开透明,决策公平公正。组织召开董事会1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换届等多项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决策。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组织开展监管政策专题培训,不断强化相关方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围绕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持续开展定期排查,防范风险。公司将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业务与管理流程,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合规意识,确保内控制度有效落地执行。同时,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更新,及时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并严格督导落实,全力保障公司规范合规运营。
  四、保障股东权益,积极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长远利益。公司于2025年0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3日实施完毕,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7,985,006.50 元(含税)。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和获得感。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积极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6,540,526.5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49%。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方案后,推进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五、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真实。2025 年度,公司获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A 级评价,已连续两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2025年,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用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的形式充分展示了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绩,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及时地交流沟通。
  2026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紧跟监管政策变化,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重大决策、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强化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让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努力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报送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 治理体系、内控流程、绩效跟踪等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中,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及尽职调查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公司在报告中已披露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及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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