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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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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6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报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董事冯永林先生、曹业林先生、张黎先生将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6票。其他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公司现对行动方案落实进展情况进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合计注销13,76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公司对第三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13,76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5)。
  3、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4、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月2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1月24日。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9、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59,240份,涉及激励对象438人事宜已于2023年4月4日办理完成。
  10、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完成。
  11、2023年4月18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50,000股已上市流通。
  12、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30,880份,涉及激励对象72人事宜已于2024年3月29日办理完成。
  16、2024年4月11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07,750股已上市流通。
  17、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实施完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8、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并最终选择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236人,涉及股票期权数量210,840份,行权股票已于2024年5月23日上市流通。
  19、2024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8,7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1、2025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6,080份,涉及激励对象122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4月7日办理完成。
  22、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61人,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39,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4月11日。
  23、2025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预计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2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4月23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23元/份调整为15.68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54元/股调整为6.99元/股。
  24、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并最终选择行权的激励对象合计310人,涉及股票期权数量362,400份,行权股票已于2025年5月16日上市流通。
  25、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本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1月13日期满结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本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已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13,76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将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当期管理费用。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合计注销13,76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广东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贝华”)发生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公司与广东贝华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6.36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永林先生、谢秋林先生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比例=(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预计金额×100%。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吉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尔商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192365X1
  法定代表人:冯永林
  注册资本:1,37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五金、机电设备、汽车配件、仪器仪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镇红星龙洞湾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吉尔商贸总资产为5,234.8万元,净资产为5,011.59万元,营业收入192.95万元,净利润3.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冯永林先生担任吉尔商贸董事长,董事谢秋林先生担任吉尔商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尔商贸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吉尔商贸日常经营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广东贝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7MA56GDEJ9C
  法定代表人:李敬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兴二路5号F3(住所申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贝华总资产为5,043.19万元,净资产为5,065.95万元,营业收入1,995.56万元,净利润-115.6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广东贝华为公司持股40%的企业,公司基于谨慎考虑,按关联方披露。
  履约能力分析:广东贝华日常经营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际结算价格依照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700余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1500余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莹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拟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6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阅读并审议了信永中和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对信永中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细致考察,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此续聘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975,046.0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841,640.00元后,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55,243,380.0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416,404.0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841,640.00元后,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3,374,148.00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555,243,380.00元。
  2、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充分考虑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9,647,790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71,859,11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2.63%,实际分红总额按照后续权益分派实施为准。
  若在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77,634,158.00元和354,782,497.0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13.32%和16.49%,均低于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9日至4月30日、5月6日至5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23-68825666-801。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路1号上城国际5栋25楼)。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黎
  电话:023-68825666-666
  传真:023-68825666-801
  电子邮箱:baiya.db@baiya.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06”,投票简称为“百亚投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件3: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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