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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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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被担保人均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协议相对方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其各项经营计划的落实,符合上市公司长远利益,各下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法兰泰克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20亿元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20.57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1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175.64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2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5月6日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 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登记的,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为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会务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王堰川先生 电话:0512-82072066 邮箱:fltk@eurocrane.com.cn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2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能继续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六)、2款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9,4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50股,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9,45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9,45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 2、申报期间:2026年4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82072066 5、电子邮箱:fltk@eurocrane.com.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25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基本报酬及其他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主要考虑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完成业绩考核目标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与公司、部门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方式实施中长期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与绩效评价。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2、独立董事 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8万元(含税),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18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为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合作单位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上下游货款的支付。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48,220.57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9%。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经营质量提升,公司(或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或子公司)上下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上下游货款的支付。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供应链融资是指以公司(或子公司)与上下游合作单位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或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条件下,银行向上下游合作单位提供贷款以支付合同货款,该合作单位在还款期限内分期向银行偿还贷款。如果合作单位不能如期履约还款,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保证责任,代为偿还逾期款项并要求合作单位及其他反担保人就该供应链融资下的担保履行反担保义务。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具体操作事项,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信誉良好的上下游优质合作单位,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合作单位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合作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协议相对方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合作单位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合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合作单位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款用途限于支付本公司或子公司上下游合同货款; 3、公司要求合作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合作单位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子公司)为合作单位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上下游货款的支付,有利于公司经营开展,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合作单位,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业务,取得融资机构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下游合作单位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帮助合作单位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合作单位供应链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公司或子公司上下游合同货款的支付,并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20.57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1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175.64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19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新民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宗良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1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48,220.57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9%。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融资租赁是指客户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公司(或子公司)将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客户或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款支付给租赁公司。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还款,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代为偿还相关款项或回购设备,并要求客户及其他反担保人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履行反担保义务。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被担保人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协议相对方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或子公司)对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及时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并要求客户就融资租赁项目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融资租赁公司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款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或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抵(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或子公司)拟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公司(或子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客户,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产品,取得融资租赁公司较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租赁资金支持。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或子公司)采取向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并就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同时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20.57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19%;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175.64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28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推动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前期已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一)深耕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增长 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持续稳健增长,核心驱动力来自主营物料搬运解决方案业务整体景气度上行。公司在船舶制造、水利水电、海外市场、自动化装备等核心赛道持续深耕发力,新签订单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28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净利润水平同步提升,全年实现净利润2.35亿元,亦创下历史新高。同时,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表现优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0亿元,净现比保持高位,盈利质量扎实;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规模突破 30 亿元,为后续持续稳健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视股东回报,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2025年7月,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1,701,169.28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93%。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有效性,便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经营业绩、战略规划等情况的了解,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价值。 (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治理水平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治理机制建设,持续深入落实监管政策的要求。公司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及时向管理层、经营层传递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传达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做到履职尽责 2025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强化股份变动管理意识,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自律和合规意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担当,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积极倡导在经营策略的制定等方面考虑投资者回报的体现,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与认同感。 二、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持续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6年,公司仍将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欧式起重机市场渗透率,纵深推进工业起重机全球布局。主要推动以下工作: 1、以高质量交付夯实客户满意度,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2026 年,公司将坚持长期主义发展理念,把产品质量可靠、项目交付高效、服务保障到位作为经营工作的根本。围绕在手订单统筹生产计划与资源配置,强化从设计、采购、制造到安装、调试的全流程管控,严守质量标准与安全规范,确保每一台设备稳定可靠运行。持续优化项目管理与交付节奏,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落地,以过硬品质和高效履约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深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提升品牌口碑与市场影响力,以客户信任支撑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2、深度把握水利水电黄金发展期,做强做优水利水电装备核心赛道 当前,在 “双碳” 战略与国家水网、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双重驱动下,水利水电建设正式迎来黄金十年。“十五五” 期间水利总投资超7 万亿元,大型常规水电、跨流域调水、流域梯级开发进入集中建设高峰,为水电专用起重与施工装备带来持续、刚性、高增长需求。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电大力作为水利水电领域核心设备供应商,曾深度参与三峡、白鹤滩、乌东德、叶巴滩、东庄等国家级重大工程,在缆索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高速混凝土供料系统、穿行式衬砌台车等产品上具备技术领先、品牌标杆、全生命周期服务的优势。公司将着力推动水利水电板块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另一重要增长极。 3、持续推进全球化布局,加速中国制造出海 2026 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全球化战略落地,依托日渐成熟的海外渠道与本地化团队,深度挖掘海外基建投资、产能转移及制造业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提高跨境项目交付和服务能力,以高品质、高性价比的重载物料搬运解决方案参与全球竞争,持续擦亮中国制造品牌,推动海外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坚定实施工业起重机的高端化渗透、自动化升级的发展战略,加快重载搬运自动化技术突破与场景落地,以战略落地驱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主要推动以下工作: 1、推进研发创新,拓展桁架式空中搬运机器人产品序列 2026年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强度,聚焦重载自动化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推动空中搬运机器人产品迭代升级,不断扩充产品序列、丰富功能形态。积极拓展智慧工厂、自动化仓储、重载精密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等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化标杆项目,以更高水平的自动化物料搬运解决方案满足下游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切实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契合国家高技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导向。 2、推进产能扩张,扩大研发投入 随着报告期内项目需求多点爆发,面临产能紧张的局面,2026年公司将持续推进产能布局,多基地协同推进产能扩容与效能提升,加码智能化产能布局,加快推进法兰泰克全球高端装备工业起重机总装基地扩产项目的建设,缓解产能瓶颈,满足行业快速增长的智能化需求,为推动行业智能化升级贡献力量。 (三)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内控合规机制 2026年,公司将及时跟踪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持续完善并优化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合规机制,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推动形成公司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督促勤勉尽职履责 2026年,公司建立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促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长期绑定。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多措并举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监管政策,持续对“关键少数”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合规理念,督促其忠实、勤勉、谨慎履职。 (五)稳步实施现金分红方案,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在稳健经营的条件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026年度,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8,670,9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62.79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58%;本次送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518,272,282股。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展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为目标,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公司将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经营业绩、战略规划等情况的了解,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价值。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聚焦主业,努力做好经营管理,规范公司治理,提高股东回报,主动做好公司价值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其中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15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3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573.4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8,670,9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62.79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58%。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0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8,670,986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为518,272,28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以及盈利水平,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2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9,690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9,450股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能继续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条第(六)、2款”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39,69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9,45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4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8、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无异议。 12、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4、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数量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能继续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六)、2款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共计39,69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9,4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0元/股。 若公司于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前实施权益分派的,则需按《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注销/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等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如需)、披露的义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为实施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若公司于本次注销前实施权益分派的,则需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注销的数量、价格等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另行履行审议(如需)、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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