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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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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霍润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和胜股份”)股东霍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902,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霍润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3日一2026年8月1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335,3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11,78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23,57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霍润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任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霍润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霍润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902,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及比例:霍润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335,3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授予登记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合计拟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霍润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5月13日一2026年8月12日,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其他说明: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霍润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霍润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润女士无正在履行的有关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霍润女士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可扣留违反承诺当年度及其后一个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在违反承诺期间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如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润女士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主体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3、霍润女士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霍润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霍润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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