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杰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晓杰,王业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