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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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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16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刘玉达、赵双双、龙伟胜作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刘玉达、赵双双、龙伟胜作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管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刘玉达、赵双双、龙伟胜作为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授权期限为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项;
  2、授权董事会就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向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做出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必须的、恰当的所有行为;
  3、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其他事项,有关规定明确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4、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请公司于2026年5月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4月30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913802
  传真:0574-87911248
  邮箱:IRD@joysonquin.com
  联系人:龙伟胜、潘立页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0”,投票简称为“香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5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6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98,600股。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6年4月7日,回购期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90元/股,最低价为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84,277,579.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2,5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4%,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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