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录云女士的通知,获悉韩录云女士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办理再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韩录云个人使用,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9,80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2.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70%,目前对应融资余额26,755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66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7.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76%,目前对应融资余额26,755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个人名下公司(除上市公司外)的可控资金,股份质押置换,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