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证券公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4月17日起增加下述证券公司为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电池鹏华,扩位简称:电池ETF鹏华,基金代码:56041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具体证券公司的信息如下: ■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各证券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6年4月17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电池鹏华,扩位简称:电池ETF鹏华,基金代码:560410。本基金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6年4月16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7.59%,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