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城投)成立投资建设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45,000万元,持股90%;福清城投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股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027)。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福清城投签署《合资设立中印尼“两国双园”投资建设平台公司合作协议》,合资公司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一)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金:(1)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全部注册资本应于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足额缴足。若合资公司需要支付日常经营支出或者面临重大投资机会或者合资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双方应提前出资或加速出资。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红。(2)双方应当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任何一方不按时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股份回购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2.治理结构: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成员3人,其中中国武夷提名2人,福清城投提名1人。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中国武夷委任,副总经理则由福清城投委任。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武夷管理体系执行,双方股东遵循“同股同权”原则,共同组建团队负责公司运营、管理。 3.经营目标:以“服务双园,双向赋能”为核心,依托中国武夷的技术、人才及海外承包工程经验优势,结合福清城投的地方资源和政策优势,推动“两国双园”相关项目落地实施。未来合资公司也将作为对外投资主体,参与在印度尼西亚园区投资、开发与运营。 4.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或违反任一承诺及陈述保证事项,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向其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该违约行为而使守约方、合资公司遭致或支付的实际损失、预期利润减少、债务、税费、损害赔偿、判决、和解及开支,守约方为促成合作所投入的专属资源、商业机会的损失等。 5.股权退出机制:(1)若合资公司出现以下任一僵局情形:董事会连续两次无法通过合资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或投资方案;股东会对同一重大事项连续两次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若因福清城投原因导致前述僵局的,中国武夷有权强制收购福清城投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股权,若非因福清城投原因导致僵局的,则任一方有权提出股权归一方或向第三方转让合资公司股权,另一方承诺无条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应配合出具与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的文件。(2)自合资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满5年,公司仍未实际开展主营业务、未形成有效经营收入且无实质性业务推进的,视为触发清算退出条件,股东双方依法启动公司清算退出程序。 (二)合资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福建中武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KCD44W3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福建省福清市城头镇海城路18号元洪京东食品数字经济产业中心1号厂房1楼326室 5.法定代表人:李多 6.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26年4月1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对外承包工程;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合资设立中印尼“两国双园”投资建设平台公司合作协议》; 2.合资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