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旭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7,082,805股的比例为0.0063%,购买的最低价为38.86元/股,最高价为38.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10,938.3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