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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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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
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22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
  提供股东借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城锐”)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四川城锐49%的股权,广东万润道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万润”)持有四川城锐20%的股权,重庆宸睿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宸睿”,为广东万润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四川城锐31%的股权。四川城锐下设全资子公司重庆佳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润”)作为重庆市璧山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配套167.67亩商住用地项目(以下简称“璧山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川城锐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成立时为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12月,四川城锐以6.11亿元竞得璧山产业园项目一期167.67亩商住用地。2021年12月,四川城锐在竟得土地后,在璧山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佳润。重庆佳润注册资本2,000万元,作为项目土地受让方,签署项目土地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价款可分两期支付,首期需支付总地价款的50%,约3.055亿元。因四川城锐注册资本不足以支付上述50%地价款,公司及四川城锐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提供了股东借款3.005亿元,其中公司同股同权提供约2.404亿元股东借款,持股20%的广东万润同股同权提供约0.601亿元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及实缴注资款用于重庆佳润支付首期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前期其他资金需求。
  2022年3月,公司通过在国有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四川城锐31%股权转让给重庆宸睿。股转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城锐49%的股权,重庆宸睿与广东万润合计持有四川城锐51%股权,即四川城锐由公司的控股公司变为参股公司,公司在股权转让的同时收回了31%股权所对应的0.932亿元股东借款及相应利息。为顺利开发璧山产业园项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挂牌转让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31%股权后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城锐31%股权完成后,与四川城锐其他股东一起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的年化利率不低于8%,该股东借款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因四川城锐负责的璧山产业园项目投资开发周期较长,四川城锐向各方股东申请股东借款展期,为顺利推进璧山产业园项目建设,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四川城锐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期限1年,年化利率为5%,该股东借款展期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向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9)。
  截至2025年末,股东共向四川城锐提供了约3.005亿元股东借款,其中重庆宸睿与广东万润合计提供约1.533亿元股东借款,公司提供约1.472亿元股东借款。四川城锐已将股东借款提供给重庆佳润用于支付首期地价款、相关税费和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费用等。
  受市场下行影响,璧山产业园项目进度不及预期,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要求四川城锐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1.472亿元及其利息,但四川城锐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四川城锐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4号1栋6楼610号。注册资本:2,5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古建筑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勘察设计;土地整理;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城锐已支付地价款3.175亿元,已办理土地权证面积82.37亩,已全部开工建设,剩余未支付地价款土地面积约85.3亩,拟不再付款,计划申请国土部门收回土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城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0,389.62万元,负债总额为72,678.42万元,净资产为-2,288.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提供了约1.472亿元股东借款,重庆宸睿和广东万润合计提供约1.533亿元股东借款,各方股东合计向四川城锐提供了约3.005亿元股东借款。
  三、逾期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逾期情况
  近日,公司对四川城锐的股东借款期满,鉴于璧山产业园项目受市场下行影响进度不及预期,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要求四川城锐按合同约定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约1.472亿元及其利息,但四川城锐因项目销售不达预期且资金不足,所以无法及时归还,导致股东借款逾期。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四川城锐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首先,公司已向四川城锐发出催款通知函,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催收力度,并拟通过法律手段对广东万润及其股东等相关主体进行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其次,公司已与璧山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推动项目所涉及的“保交房”工作,同时工作专班还将依法依规,通过土地出让合同修订,债务、利息协商压降等措施为四川城锐减负纾困,促进项目健康发展。公司将持续紧密关注四川城锐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偿债能力以及项目开发进度,采取措施尽快收回股东借款本金和利息。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受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全额收回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川城锐股东借款逾期事项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关上述股东借款逾期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6-23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康佳03、25康佳01
  134334 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如果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5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9.3.1条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31日、2026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1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标准,公司应当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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