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除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的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周林、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杰、陶尚、陈永富持有的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本次交易历史披露情况 1、因筹划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3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6年3月3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及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期间“洁美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停牌期间,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17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3月17日开市起复牌及恢复转股。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相关部门审批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