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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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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0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晋亿”)100%股权转让给泉州康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康和盛”),交易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泉州晋亿的股权,泉州晋亿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泉州晋亿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该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 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后方为完成,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泉州康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2025年3月,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2月28日的泉州晋亿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6年3月,泉州晋亿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至3,85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6]125号),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泉州晋亿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的评估价值为 54,094,769.61 元,与账面价24,537,898.35元相比,评估增值29,556,871.26 元,增值率为120.45%。
  经交易双方协商,参照评估值,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确定为5,50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由于泉州晋亿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泉州晋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参照评估值,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购买、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转让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泉州康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持有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5,5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该股权。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转让费5,500万元人民币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保证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乙方承认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5、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6、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7、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转让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认为付款方具备本次交易款项的支付能力,不存在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泉州晋亿100%股权,是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
  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泉州晋亿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后方为完成,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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