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6-19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524330 债券简称:25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6日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4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司二楼205室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陈文胜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7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1人,代表股份365,357,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0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代表)股份为 357,840,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500%;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股份7,516,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220人,代表股份 10,971,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7%。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崔伟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黄从运先生代为出席会议;此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63,144,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3%;
  反对 2,0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7%;
  弃权 1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758,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309%;
  反对 2,0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83%;
  弃权 1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59,701,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1%;
  反对 2,0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0%;
  弃权 3,6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316,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49%;
  反对 2,0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55%;
  弃权 3,6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9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359,690,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91%;
  反对 2,0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3%;
  弃权 3,6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305,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565%;
  反对 2,0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34%;
  弃权 3,6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20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63,712,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9%;
  反对 1,6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7%;
  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327,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133%;
  反对 1,6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78%;
  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57,288,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16%;
  反对 4,452,8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8%;
  弃权 3,6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03,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11%;
  反对 4,452,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842%;
  弃权 3,6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5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邓颖、张妍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