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9 证券简称: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6-19 债券代码:127017 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524330 债券简称:25江泥01 |
|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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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6日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4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司二楼205室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陈文胜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7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1人,代表股份365,357,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0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所持(代表)股份为 357,840,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500%;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8人,代表股份7,516,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220人,代表股份 10,971,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7%。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崔伟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黄从运先生代为出席会议;此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63,144,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3%; 反对 2,0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7%; 弃权 1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758,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309%; 反对 2,02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83%; 弃权 1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59,701,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1%; 反对 2,0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0%; 弃权 3,6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316,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49%; 反对 2,0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55%; 弃权 3,6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9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359,690,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91%; 反对 2,0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3%; 弃权 3,6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305,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565%; 反对 2,0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34%; 弃权 3,6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20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63,712,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9%; 反对 1,6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7%; 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327,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133%; 反对 1,6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78%; 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57,288,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16%; 反对 4,452,8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8%; 弃权 3,6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903,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11%; 反对 4,452,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842%; 弃权 3,6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5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邓颖、张妍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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