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8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10: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其中,李建雄、张明贵、李佳、卜新平、刘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调整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23项治理制度。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 上述制度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更名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述制度中,第1、2、3、7、8、10、11、17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5、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 (三)具体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全职在公司工作或者担任具体职务、负责具体事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者担任具体职务、负责的具体事务,其薪酬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等其他薪酬。原则上,前述非独立董事领取的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非全职在公司工作或者未担任、具体职务、未负责具体事务的非独立董事,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者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产生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按月发放。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达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确定,按相应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中长期激励方案,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并履行相应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薪酬考核标准 1、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2、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和岗位进行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其职务及岗位进行发放。 二、相关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合规,是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公司对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调整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一)调整后职能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控建设、全面风险管理、法制及合规管理情况等,详见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委员构成与任期 姚宁先生(独立董事)、刘磊先生(独立董事)、李佳女士;其中,姚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任期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调整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一)调整后职能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详见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委员构成与任期 刘磊先生(独立董事)、姚宁先生(独立董事)、李佳女士;其中,刘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任期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调整委员构成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职能不变,详见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调整后的委员构成与任期如下: 邵军先生、李建雄先生、张明贵先生、李佳女士、刘磊先生(独立董事);其中,邵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任期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四、新设科技委员会 (一)职能设置 科技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科技发展方向、科技创新计划、重大研发项目或产品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详见公司《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委员构成与任期 李建雄先生、邵军先生、李佳女士;其中,李建雄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任期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五、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卜新平于2026年3月23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辞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调整后,卜新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生效。卜新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卜新平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调整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调整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治理发展情况及实际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配套调整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涉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及名称、提高董事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履职标准,扩大股东投票权可征集的权利范围和征集主体,细化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增加董事离职审查等内容。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情况,详见《〈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调整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因公司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组织升级、职能调整等情况,相应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23项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更名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述制度的修订/制定需逐项表决,其中,第1、2、6、7、9、10、16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就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情况为准。 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五、附件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 ■ ■ ■ ■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前述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需逐项表决;第1.01、1.02、1.03项子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6年5月6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董治鹏;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年月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