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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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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二)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4WWBA39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梧工业路87号自编1-8座之一(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0年6月28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安高分子100%股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胶表面处理;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天安高分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三)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1XNGT9D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三友南路17号泛家居电商创意园内自编4号楼223室(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6月29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安集成56.5%股权
  8、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装饰材料、家具、软装材料的批发、零售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服务;家具设计及安装服务;仓储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天安集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四)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617586216L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小雾岗南园林陶瓷厂内11号(自编4号楼241室)
  4、法定代表人:吴启超
  5、注册资本:43,000万元
  6、成立时间:1995年09月29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石湾鹰牌66%股权
  8、经营范围:陶瓷玻化砖、釉面砖、抛光砖及墙地砖、各式高级陶瓷装饰砖系列产品和水晶饰面陶瓷装饰砖等高档环保型装饰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陶瓷器生产设备制造、加工,陶瓷生产设备及炉窑设计、安装工作,陶瓷喷雾干燥粉料及釉料加工制造,水暖配件,厨柜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生产、加工、制造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培训、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销售五金制品、灯具、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及视听设备、家居用品、室内装饰材料。房屋及土地租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对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石湾鹰牌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五)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5RR4J2C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湾小雾岗园林陶瓷厂内11号(自编4号楼209室)(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宋岱瀛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天汇建科40%股权、拥有天汇建科51%表决权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制造;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销售代理;电线、电缆经营;家具销售;门窗销售;软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天汇建科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77939396X2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东方路669号
  4、法定代表人:冷娟
  5、注册资本:2,810万元
  6、成立时间:2005年09月08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瑞欣装材100%股权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装饰板、胶带纸、PVC封边条、防火板、PP膜、无指纹膜,外墙膜;批发零售:五金配件、竹木制品、家具、纸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瑞欣装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七)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193548290J
  3、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309-315室
  4、法定代表人:邓冠球
  5、注册资本:310万元
  6、成立时间:1994年12月21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方设计院51%股权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人防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节能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保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南方设计院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其中被担保人天安集成、天汇建科、南方设计院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04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58%,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1,4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8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3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董事会(决策层)-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执行层)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 公司建立了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至董事会的分级信息报告机制,公司以年度为周期发布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ESG战略、愿景与目标制定、风险机遇评估、报告审阅等方面的核心职责,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各项举措规范落地、有效执行□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1)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中规定的“水资源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贡献、乡村振兴、尽职调查”议题识别为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与影响重要性的议题,根据公司实际在报告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
  (2)公司未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中规定的“科技伦理”纳入重要性议题,已在报告中进行了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03725证券简称:天安新材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影响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投资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理财产品的购置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仍会存在一定投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公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中低风险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现金管理相关投资产品业务进行规范核算。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依照前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股本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且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沈耀亮先生和曾艳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耀亮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沈耀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曾艳华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曾艳华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天睿先生、何婉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沈耀亮先生和曾艳华女士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耀亮先生和曾艳华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沈耀亮先生和曾艳华女士在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他们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的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天睿先生、何婉枝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名吴天睿先生经股东会选举完成后继任沈耀亮先生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提名何婉枝女士经股东会选举完成后继任曾艳华女士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一、董事简历
  1、吴天睿先生,澳大利亚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9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现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香港天安资本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天生我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佛山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天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吴启超先生之子,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何婉枝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市场部总监,现任控股子公司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婉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3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四、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的经营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云超)》、《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琴)》、《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勃兴)》、《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启超、沈耀亮、陈贤伟、宋岱瀛、曾艳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5月6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须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邮件等方式登记(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为股权登记日为在册股东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吴真
  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4、联系电话:0757-82560399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1-3月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220.0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2,216.5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68.4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40.48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减值损失6,264.52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264.52万元。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议案经全体委员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未来发展战略,结合经营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建筑耐火饰面板材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以及建筑陶瓷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以及整装交付服务。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及外延并购实现从设计、材料到施工、服务、交付的全链路产业链闭环,以多品牌多品类多渠道,实现从材料供应商转型为环保艺术空间综合服务商,材料服务板块与EPC板块相互赋能、协同发力,打造出闭环的泛家居产业生态圈。
  2026年,公司将持续夯实泛家居产业生态圈的建设,以产业链资源优势打造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公司立足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和建筑陶瓷两大基业,紧抓国内城市更新、老旧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机遇,深耕存量旧改市场。在零售端,依托鹰牌新材和鹰牌生活,针对存量房局改旧改需求提供工业化内装产品与服务;在工程端,依托南方设计院、天汇建科,为医院、酒店、办公楼等商业空间的存量改造提供从设计到交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加快海外布局,借助产品安装简单快捷、绿色环保等优势,积极拓展经济发达但家居建材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地区和国家的需求潜力,实现产品、服务、品牌、体系出海,积极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经营质量,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注入发展新动能
  2026年,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方面,依托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CNAS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为核心的饰面材料技术研究开发体系,由经验丰富的科研团队牵头,不断进行制造工艺技术的开发,以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产品迭代开发,强化产品差异化竞争力;在建筑陶瓷方面,继续深化品牌价值,积极推进原创设计产品研发,将传统文化元素融入产品设计,打造具有文化底蕴的建筑陶瓷产品,深化品牌文化内涵。同时,在泛家居生态圈的战略布局下,公司将积极研发适用于存量房局旧改的产品,优化产品矩阵,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场景化服务能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筑牢合规运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已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2026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重点关注资金安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关键风险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夯实合规履职
  2026年,公司将及时向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传达监管动态、会议精神、典型案例等信息,并组织“关键少数”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相关专项培训,学习最新监管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规范履职能力,为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和工作支持。公司将根据最新治理和监管要求,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业绩贡献及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探索多元的激励机制,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经营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且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以及相关方案的决策流程与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在兼顾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为投资者带来了“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2026年,公司将在稳健经营、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战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继续落实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以真金白银回报股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努力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与投资吸引力。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面落实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2026年,公司将继续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股东会,并积极使用“一键通”投票功能,为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踊跃参加辖区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投资者线下调研、交流等活动;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持续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信息透明度。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云超)》、《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琴)》、《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勃兴)》。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04,857,68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650,320股后的股份数为301,207,3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144,883.2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40%。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同时,公司2026年度担保预计总额度为19亿元(含已实施的担保) 。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首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或担保协议,具体以实际签约为准。该等综合授信、担保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以上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总额及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权限的议案》
  为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响应国家共同富裕的号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包括现金捐赠和非现金资产捐赠(以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吴启超、曾艳华因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
  (2)公司股东会将听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对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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