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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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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8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中高档服饰及箱包辅料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营钮扣、拉链、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织带、绳带、标牌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服装、鞋帽、箱包、家纺、户外及体育用品等领域;目前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全球各类中高档品牌服装和服饰。公司辅料产品以非标准化产品为主,品类丰富、个性化突出;主要采取以单定产的经营方式,产品通过销售分/子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销售给全球的品牌服装、服饰企业或其指定的代工厂。
  (2)行业发展现状
  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是纺织服装、服饰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品类丰富、体积小、单价低、个性化等特点,为非标准化产品,季节性、时尚性特征明显,其发展与纺织服装、服饰业的终端消费需求以及宏观经济景气度息息相关。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影响,服饰辅料行业的波动性明显增加,终端需求不振、外贸冲击加剧以及产业外迁加速三重压力叠加下,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
  2025年,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美国关税政策多变、叠加地缘冲突频发等因素导致全球经济动荡加剧,国际经贸环境急剧变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陡然升级,市场预期受到频繁扰动,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在此背景下,纺织服装、服饰业不断深化转型升级,加速创新突围。一方面产业链加速外迁,属地化、多元化成为品牌企业新的选择;另一方面受终端需求疲弱、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成本高企等因素影响,行业发展整体承压,终端零售呈现低速增长,出口明显回落。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我国服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0%,规模以上企业服装产量同比下降3.44%。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5年我国累计完成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511.8亿美元,同比下降5.0%。受美国关税政策及转口贸易核查等因素影响,我国对美国服装出口大幅下降,对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降幅加深。从量价关系来看,服装出口延续量升价跌态势,出口数量356.5亿件,同比增长4.3%,出口平均单价3.5美元/件,同比下降8.6%。
  报告期,公司积极应对行业景气度和宏观环境变化,并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稳健的经营业绩。
  (3)市场竞争格局
  服饰辅料行业作为纺织服装、服饰业的重要配套子行业,主要依托服装及服饰企业集群分布,产业呈现区域集群但差异化发展,规模企业较少,集中度偏低,市场竞争特别是中低档产品的竞争尤为激烈。近几年,受产业迁徙加速、国内环保趋严、生产要素成本增加等诸多因素影响,行业竞争更加激烈,中小企业的市场空间持续受到挤压,面临较大生存压力。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增长以及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者对中高档品牌服饰的需求相对旺盛;同时,下游品牌服装企业对配套辅料企业在柔性交付、数字化协同、时尚与功能设计、产品品质和综合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具备综合竞争实力并享有一定品牌美誉度的规模企业相对更具竞争优势,“强者恒强”现象愈加明显,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4)行业地位
  作为国内服饰辅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在国内外建有十大工业园区,现已形成年产钮扣126亿粒、拉链10亿米的生产能力,是国内规模较大、品类较齐全的综合性服饰辅料企业;是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钮扣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拉链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钮扣、拉链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主编、参编了15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公司旗下“SAB”品牌在业内享有盛誉,是中国服饰辅料的领军品牌,也是全球众多知名服装品牌的战略合作伙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礼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3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蔡礼永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相关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审计报告,上述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就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在2026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他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刊载在2026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9、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吴冬兰女士、张莉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吴冬兰女士和张莉女士以及曾任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董事蔡礼永先生担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董事职务、董事郑阳先生和沈利勇先生担任伟星集团监事职务、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职务、董事张三云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职务、董事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制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7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685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598,106.67元,按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169,641.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82,935,517.80元,扣除支付202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50,666,895.90元、2025年中期股东现金红利116,888,965.3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97,808,121.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2,267,868.8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267,868.89元;期末总股本为1,188,889,653股。
  3、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以总股本1,16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16,888,965.30元;该方案已于2025年10月30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18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475,555,861.20元。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92,444,826.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91%。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或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指标列示如下:
  ■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年(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703,111,841.85元,占最近三年(2023-2025年)平均净利润的268.48%,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所处行业环境、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0%、0%,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围绕深耕主业、转型升级、优化治理体系、股东回报等方面,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汇报如下:
  (一)深耕主业,持续转型升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面向全球的中国服饰辅料行业领军企业,也是中国钮扣与拉链行业首家上市公司。自1988年创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服饰辅料主业,目前主营钮扣、拉链、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织带、绳带和标牌等服饰及箱包辅料,广泛应用于全球各类中高档品牌服装以及鞋帽、箱包、家纺、户外、体育用品等领域。公司采取直营销售的模式,通过自主建立的营销网络和强大的服务保障体系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一站式(全程)服饰辅料供应,旗下“SAB”品牌享誉业内,已成为全球众多知名服饰品牌的战略合作伙伴。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司在研发与技术、智造与规模、营销与服务、品质与品牌、企业文化与管理团队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面对宏观环境与行业周期的多重变化,在“长期可持续发展”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公司坚守“辅成大业”的使命,审时度势、因势创变,始终保持稳健发展态势。自2004年上市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3.09%、16.75%,展现出较高的经营质量和强大的抗风险能力。
  展望未来,公司坚定看好服饰辅料行业的发展前景,并将继续聚焦服饰辅料主业,致力于成为“全球化、创新型的时尚辅料王国”,并以此为愿景加速推进全球化战略、智能制造战略等核心战略的布局与落实,不断强化技术领先、产品领先、品牌制胜等核心竞争力;同时紧扣“转型升级”和“投入产出”两条主线,通过强化精益管理、加速创新变革和加快募投项目推进等具体措施,着力提升经营质量,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秉持“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公司严格对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二十余项核心内控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并在内部治理实践中细化落实,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构建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组成的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现代法人治理架构。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经营决策核心,设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制度和相关议事规则运行,决策流程科学高效,运行规范有序。
  公司将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督促其勤勉尽责,增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加强独立董事在合规审查、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继续把信息披露作为维护股东知情权、提升治理透明度的核心抓手之一,坚持主动的信息披露工作理念。上市之初,公司便从制度设计、人员配备、权限划分等方面对信息披露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近几年对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要求。一方面,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加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将其作为反映公司发展动态、展现公司内在价值、接受公众监督指导的重要窗口来对待;另一方面,要求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从“要我披露”转变为“我要披露”,形成以服务投资者为核心的工作意识和诚信勤勉的工作氛围,除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外,还要根据重要性原则做好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包括通过公司网站展开的非法定信息的披露。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19次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A”评级。
  同时,立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公司系统性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构建沟通渠道通畅、良性互动的市场生态。通过热线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电话会议、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以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认真解答投资者疑问,充分听取市场意见,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保障信息传递全面对称。扎实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实践与良好的市场口碑,赢得了广泛的市场好评。
  展望未来,公司将严格贯彻《公司法》和新监管理念的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并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同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深层次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四)坚持长效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将继续坚持“同创共享”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自2004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进行现金分红,让广大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红利,贯彻“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方案23次,累计分红47.11亿元,派息融资比高达199.29%;近几年,更是保持较高比例现金分红方案,积极回馈投资者。
  公司近5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2025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18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若该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92,444,826.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91%。
  未来,公司将继续紧绕“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对标国际一流服饰辅料企业,聚焦主业,积极把握产业变革方向,纵深推进战略转化与落地执行,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推动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以“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重要发展契机,深入落实《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的评价和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公司以9.0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88,397股,共计募集资金119,5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26.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513.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4.4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79.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项目合伙人外,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70万元,与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募集资金审计费为10万元。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核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机构信息、诚信记录和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资质完备,执业规范,审计经验丰富,执业团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业准则的要求,及时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有关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9号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将发生合计不超过5,700.00万元的劳务服务、零星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2025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6,269.26万元。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斌先生,注册资本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483.95万元,净资产为5,000.9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589.33万元,净利润3,154.30万元。
  (2)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建材”)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斌先生,注册资本32,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4,215.50万元,净资产为146,896.7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6,296.18万元,净利润35,478.92万元。
  (3)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材”)成立于2003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戚锦秀先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688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5,972.35万元,净资产为29,618.0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8,617.30万元,净利润14,617.48万元。
  (4)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商贸”)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国军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主营业务为塑料管道、防水涂料等建材销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3,099.95万元,净资产为-3,520.8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21,272.65万元,净利润2,417.78万元。
  (5)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可瑞”)成立于2021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如超先生,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3幢803C室,主营业务为提供舒适家系统等的设计、销售、安装和售后一体化解决方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163.24万元,净资产为-2,367.5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0,507.69万元,净利润-3,037.98万元。
  (6)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方伟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巾山东路巾城大厦,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864.77万元,净资产为12,999.7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2,784.63万元,净利润2,228.69万元。
  (7)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23楼,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02.84万元,净资产为1,397.9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74.75万元,净利润56.73万元。
  (8)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成立于2013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叶立君先生,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山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主营业务为眼镜制造及销售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4,212.56万元,净资产为48,786.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0,965.29万元,净利润8,653.63万元。
  (9)浙江伟星光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商贸”)成立于2021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山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主营业务为眼镜销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270.80万元,净资产为2,189.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898.07万元,净利润418.77万元。
  (10)浙江融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汇环境”)成立于2017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戴荣明先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为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东海第二大道与南洋三路交汇东南角,主营业务为废水加工处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128.51万元,净资产为8,051.6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024.48万元,净利润-523.95万元。
  上述塑材科技、临海建材、上海建材、伟星商贸、浙江可瑞五家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余公司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伟星建设、伟星文化、伟星光学同为控股股东伟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塑材科技、临海建材、上海建材、伟星商贸、浙江可瑞系伟星新材的子公司,伟星光学商贸系伟星光学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和伟星集团前述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融汇环境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对关联方的认定,公司和融汇环境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电镀加工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2、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核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项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废水处理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排放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5、商品购销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6、房屋租赁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支付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全资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专业从事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业务,装备优良、技术精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同时,与伟星新材子公司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对其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保证。
  (2)伟星建设是一家具有承接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的综合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等施工领域,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其对公司的经营要求和工业园的规划部署比较了解,有较强的园区建设与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
  (3)伟星文化专业从事企业文化管理,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及咨询服务经验,基于其对伟星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极为熟悉,品牌推广及活动策划能力较强,咨询管理服务到位,公司与其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的持续合作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融汇环境是一家专业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的企业,拥有全套电镀污水集中处理系统,能有效解决电镀企业废水处理问题,达标排放,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化学科技委托融汇环境处理废水加工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双方利益。
  (5)公司各工业园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零星采购伟星新材部分子公司的管道、舒适家系统等产品,以及因业务发展需要,零星采购伟星光学商贸的光学镜片等产品,均为正常的市场采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6)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商贸、伟星建设、伟星光学等发生的房屋租赁等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与效率提升,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3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塑材科技、临海建材等关联方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中长期规划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度。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8.00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以及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3、具体计薪标准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如下:
  薪酬构成:基本薪资+绩效薪酬
  基本薪资:不超过2025年度的薪酬总额*50%
  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的业绩情况,从公司当年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提取不超过2%的金额进行奖励。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并授权董事长执行。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情况发放相应薪酬。
  2、鉴于公司年度报告最晚将于次年4月底前披露,故前述人员的绩效薪酬分次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绩效薪酬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先发放一部分,另外部分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评后支付,绩效考评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薪酬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3、独立董事津贴可按月度、季度或年度等形式发放,具体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定于2026年5月7日下午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但股东授权有明确投票意见的除外。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审议提案1、4、5、6时,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郑婷燕、邱逸远 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 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03”,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除回避表决外,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填写对应股数。
  2、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及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以及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交流
  4、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郑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副总经理林娜女士、董事会秘书黄志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6年4月24日前(8:30-11:30,13:30-16:00)
  (3)联系人:郑婷燕、邱逸远
  (4)电话:0576-85125002;传真:0576-85126598
  (5)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所关注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安排
  1、活动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郑阳先生,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志强先生,独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吴冬兰女士、张莉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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