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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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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9,833,727.66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1,743,806.55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188,121.31元,相应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8,188,121.31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10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4,209,165.0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108,494,355.8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9,441,532.13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3,149,859.2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9,441,532.1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为体现对广大股东的回报,经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等因素后,公司决定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363,776,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13,28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年至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32,513,280.00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长远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12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系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01%。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共达”)、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固”)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豪晨”)、Gettop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预计将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共达、上海树固、浙江豪晨、马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相关主体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如未来公司实际运营中对外担保超出上述额度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上述担保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单位:万元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签订担保协议的,公司将按照担保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义务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在额度有效期内未签订担保协议的,则担保额度失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担保额度、实施时间等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合并的全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梁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MACU8AW353 成立日期:2023年8月1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458.3334万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龙祈路8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共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共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竺素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2QY65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66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668号202室-14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光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仪器仪表、照明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汽摩配件、机电设备、通讯器材、新型膜材料、黏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树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树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惠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C4D2MT6G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343.75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龙祈路800号生产楼二楼2#综合办公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豪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豪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GETTOP 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共达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L2023LI08431 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76,000林吉特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淡杯工业区淡杯路85号 经营范围:其他电子应用部件的进出口、消费电子产品的制造、其他电子应用部件的制造 2、股权结构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完成)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马来公司为公司二级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马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共达、上海树固、浙江豪晨、马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该等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故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5,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20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互换、利率掉期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3、交易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且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业务期限自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市场风险、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及技术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同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述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且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业务期限自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及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互换、利率掉期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2、交易场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银行以及具有外汇套期保值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坚持汇率中性管理理念,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汇率和利率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会产生交易投资损失。 2、金融机构违约风险:选择不合适的交易方可能引发套期保值业务的履约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责任与分工、审批流程、操作要求等规定,能有效控制交易风险,禁止操作无敞口背景的对冲业务。 2、坚持汇率中性管理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交易金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均依据正常的贸易背景及外币负债。 3、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5、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台账,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际结售汇情况进行统计、台账登记,并定期跟踪交易实施情况。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真实、公允地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18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抵押担保、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商业汇票贴现、贸易融资、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出口保理、国内保理融资、福费廷、出口信用证保险项下押汇、打包放款、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意见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的所有文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2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总经理傅爱善先生的辞职书,总经理傅爱善先生因工作内容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从事相关工作。为保证相关工作平稳交接,前述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傅爱善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止,傅爱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8,300股,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傅爱善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曦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简历见附件),同意聘任傅爱善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简历见附件),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简历: 杜曦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南开大学微电子及固态物理在职硕士。曾先后在摩托罗拉半导体及汽车电子、英飞凌汽车半导体、Allegro微电子及景芯豪通半导体等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企业运营、供应链、研发及产品管理、市场战略开发和营销经验。现任公司总经理,个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杜曦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傅爱善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信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大中华地区销售总经理等职务。在海信集团和歌尔股份任职期间,在技术和市场拓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电子及声学行业管理实践经验,以及众多的客户资源。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傅爱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3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曦先生、傅爱善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杜曦先生、傅爱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19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公司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年终奖金。绩效薪酬以业绩为基础确定,年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如本办法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15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梁龙先生、邱士嘉先生的辞职书。梁龙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在下属子公司从事相关工作;邱士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梁龙先生、邱士嘉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备性,在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梁龙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邱士嘉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止,梁龙先生、邱士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梁龙先生、邱士嘉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情况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选举辛付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非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杜曦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简历: 杜曦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南开大学微电子及固态物理在职硕士。曾先后在摩托罗拉半导体及汽车电子、英飞凌汽车半导体、Allegro微电子及景芯豪通半导体等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企业运营、供应链、研发及产品管理、市场战略开发和营销经验。现任公司总经理,个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杜曦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辛付东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多年电子制造行业工厂运营及业务单元全面管理经验,在制造体系搭建、工程设备技术与团队管理方面具备深厚实践积累。现任公司生产制造部负责人。个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辛付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曦先生、辛付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杜曦先生、辛付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2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韦感的一致行动人韦豪创芯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韦豪创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韦豪创芯已持有公司股份1,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韦豪创芯与一致行动人无锡韦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84.80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 2、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韦豪创芯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韦豪创芯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韦豪创芯的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综合考虑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韦豪创芯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8、本次增持不基于韦豪创芯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0、相关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22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2026年1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智驾”)、爱芯元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芯元智”)、安测半导体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安测”)、宁波市融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融感”)、厦门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四合微”)、湖南加一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加一”)发生采购产品、销售产品和房屋租赁等类型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预计将不超过人民币14,025万元。 (二)关于本次新增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拟新增向关联方宁波智驾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本次新增完成后,2026年度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225万元。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及增加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关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不超过”均含本数。 二、关联方介绍 智驾汽车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智驾汽车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圣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KFN1J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2.7761万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兆龙路1688号4号9-1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人民币458,832,799.76元,净资产人民币119,236,654.37元,营业收入人民币293,045,426.48元,净利润人民币-133,015,058.79(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周思远先生控制企业的参股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智驾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新增向宁波智驾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以市场变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付款及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21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14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共达电声”)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共达电声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做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共达电声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乔锋智能、奥海科技、致尚科技、思瑞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共达电声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大族数控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贺志雄,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共达电声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雷柏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国机通用、华恒生物、交建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签字注册会计师贺志雄、项目质量复核人熊延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11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由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予以回避表决,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同时上述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进行委托投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0、11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6、联系方式:0536-2283009 7、传真号码:0536-2283006 8、联系人及电子邮箱: 宋颖女士:gettop@gettopacoustic.com 9、本次股东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5”,投票简称为“共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6-0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减值测试结果及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减值测试结果及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延伸产业链,同时有效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之间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问题,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等审议通过,公司与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签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0,1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无锡韦感持有的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感芯”“标的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补偿约定 (一)业绩承诺期间及承诺利润数 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无锡韦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无锡韦感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即2023年-2025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818.43万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前述净利润以公司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目标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据为准。 (二)业绩补偿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实现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的,无锡韦感将按照净利润实现数与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额对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在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 (三)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并聘请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若出现如下情形,即: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无锡韦感累计已补偿金额,则无锡韦感应对公司另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如下: 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无锡韦感累计已补偿金额 上述“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为《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的目标公司交易价格(即人民币20,100万元)减去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目标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增资、减资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四)补偿方式 公司董事会应在业绩承诺期末根据专项审核报告,按照《补充协议》中确定的现金补偿金额,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无锡韦感,无锡韦感在收到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减值测试结果及补偿金额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352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届满,无锡感芯承诺期2023年-2025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计算)为人民币316.28万元,未达成业绩承诺期业绩,应补偿金额为3,502.15万元。主要系所处市场行业竞争加剧、项目推进延缓等综合因素影响。 (二)减值测试结果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出具的《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139 号),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353号),经审核评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锡感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080.00万元,较前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标的公司交易价格(即20,100万元),减去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增资、减资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减值人民币3,020.00万元。 (三)补偿金额 根据业绩补偿公式计算,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人民币3,502.15万元 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无锡感芯的期末减值额(即人民币3,020.00万元)<累计已补偿金额(即人民币3,502.15万元),因此无锡韦感无需就减值部分对公司另行进行补偿。 四、业绩补偿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韦感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将补偿价款足额支付至公司账户。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与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是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减值测试结果,并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做出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352号); 4、《公司拟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139 号); 5、《关于无锡感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353号)。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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