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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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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布局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的“能力建设年”。公司牢牢把握“能力建设”核心主线,以“打造国际一流的能源与环境综合服务商”为发展目标,深入构建低碳电力、生态环保、天然气、数智服务“四核业务”梯次化发展格局。全年在各界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任务: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4.30亿元;归母净利润21.03亿元,其中低碳电力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18.21亿元(包括煤电业务6.91亿元、气电业务7.93亿元、水电业务-3.16亿元、风电业务4.76亿元、光伏发电业务1.77亿元),生态环保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9.16亿元,天然气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2.04亿元。
  1.低碳电力
  2025年,公司新投产装机容量共186.5万千瓦,其中:气电116.79万千瓦;风电16.09万千瓦;光伏发电51.12万千瓦;垃圾发电2.50万千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控机组发电装机容量为2,559.40万千瓦,其中煤电601.90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452万千瓦以及在新疆、河北、内蒙古地区的149.90万千瓦,占比23.52%;气电1,021.93万千瓦,包括在广东省内的965.93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非洲加纳投资建设的56万千瓦,占比39.93%;水电101.3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广西和云南等省区,占比3.96%;风电399.04万千瓦,占比15.59%;光伏发电316.43万千瓦,占比12.36%;垃圾发电118.80万千瓦,占比4.6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比76.48%,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36.55%,所属燃煤电厂所有机组均实现烟气超低排放,指标实测值优于国家标准。
  2.生态环保
  2025年,公司成功中标西宁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深耕环卫一体化业务,成功中标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兰溪市城区及开发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汕尾市海丰中心区(附城镇、城东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等18个环卫类项目;坚持轻重资产结合,成功中标化州市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运营服务项目、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智慧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等轻资产项目。此外,为优化战略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成功引入5家国内头部投资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募集资金人民币50亿元,为公司发展环保业务注入重要的战略资源和资金支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广东、广西、湖北、福建、浙江、河北、山东、辽宁、青海等省区建成投产固废处理厂45座(含厨余项目),业务拓展至环卫、餐厨、工业废水、污泥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回收等领域,投运的综合固废日处理能力达到53,115吨(其中餐厨、生物质、污泥、建筑垃圾等日处理能力达到7,765吨),较2024年底增加2,600吨/日,增幅为5.15%,其中在深圳区域综合固废日处理能力16,300吨,助力深圳在全国超大型城市中率先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2025年,公司累计完成垃圾处理量1,514.74万吨,同比增长8.3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已核准,对应日处理能力为10,475吨。公司具备固废处理研发、设计、设备制造、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产业链能力,主编、参编城市固废处理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83部,项目单体规模全球领先,排放指标优于欧盟标准,打造了行业最优的“深圳标准”。
  3.天然气
  2025年,公司进一步夯实城市燃气、城市高压管网、LNG接收站和天然气贸易业务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布局,产业协同和规模效应进一步体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经营广东惠州、潮州、新疆巴州、克州、浙江舟山、河北赵县、湖南湘乡等城市燃气供应,控股8家城市燃气公司、1家燃气增值业务公司、1家天然气贸易公司和1家综合能源公司,参股3家LNG接收站、1家LNG销售公司和1家高压支线管网公司,居民用户近120万户,工商业用户近2.3万户,燃气管网约8,000公里。2025年,公司燃气板块实现销售气量40.09亿标准立方米,同比增长19.85%。
  4.数智服务
  2025年,公司完成数智服务板块整合,深能源(深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入驻深圳河套科创中心园区,着力培育打造“产业技术化”载体,抢占数智服务市场高地。数智化转型方面,高标准编制“十五五”数智化转型方案,明确发展路径与行动计划。公司一体化财务平台覆盖面持续扩大至217家企业,司库系统在深圳市国资国企中率先全面上线,推动财务管理从“后端核算”向“前端决策支撑”转型。数智化建设方面,深化管理数字化、产业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能源”工作,在高邮风电、酒泉光伏等5个场站成功应用新能源功率预测大模型,提升了新能源发电经济效益。综合能源方面,光明国际汽车城智慧能源项目成功入选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双库,深圳会展中心“光储充放检”一体化项目成功投产,为深圳建设超充之城贡献深能力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注:报告期内,按相关规定在计算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时考虑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6月1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4065号),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5深能源MTN001B”“25深能源MTN001A”“24深能源MTN001”“23深能源MTN002”“23深能源MTN001”“21深能源MTN001(碳中和债)”“20深能源MTN002”和“19深圳能源绿色债01(19深能G1)”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5年6月1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0591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1深能01”“21深能02”“22深能02”“22深能Y1”“22深能Y2”“24深能Y1”“2 4深能01”和“24深能Y2”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5年7月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编号:CCXI-20251848D-02),评定“25深能YK0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5年12月1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2025年度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54926M-01),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6年2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60527D-01),评定“26深能Y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6年3月3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CCXI-20260849D-02),评定“26深能Y2”的信用等级为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电力行业情况
  202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并完善现货市场和中长期市场交易及价格机制。该通知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这一改革有助于新能源产业的市场化发展,稳定企业收益预期,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并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202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动态优化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完善多层次市场化消纳体系,强化省间互济与需求侧响应,提升新能源消纳空间与系统调节能力。
  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3,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工业用电量65,6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2025年,全国发电量104,1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其中,水电发电量14,6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火电发电量61,71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8%;核电发电量4,8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风电发电量11,2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1%;太阳能发电量11,7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8%。
  2025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9,589.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7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8%;第二产业用电量5,506.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工业用电量5,441.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1%);第三产业用电量2,285.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626.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6%。2025年,广东省发电量7,53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5%。其中:火电4,96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7%;水电34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0.9%;风电38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03%;核电1,2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太阳能发电量5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1%。
  (二)公司经营情况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上网电量631.62亿千瓦时,年度垃圾处理总量1,514.74万吨,天然气销售量40.09亿标准立方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4.30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1.03亿元,每股收益0.31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19.4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3.29亿元。
  2.装机容量情况
  ■
  3.电量电价情况
  ■
  4.发电效率情况
  ■
  5.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
  ■
  6.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
  (三)重要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342,962.22万元,同比增长5.38%,主要由于报告期内电力及环保等板块新增投产项目,售电量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3,445,222.44万元,同比增长4.05%,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新项目投产致使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6,012.54万元,同比增长5.2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加大研发项目投入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36,403.63万元,同比增加275.43%,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完成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偿还债务减少。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4月3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人数4人;通讯表决方式出席1人)。李英峰董事长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刘石磊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欧阳绘宇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刘石磊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危剑鸣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文明刚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钟若愚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傅曦林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文明刚副董事长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文明刚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妈湾公司原1号、2号机组及万寿酒店相关资产核销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湾公司)拟对原1号、2号机组及相关资产和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甲29号万寿商务酒店(以下简称:万寿酒店)使用权进行财务核销,本次资产核销处理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人民币9,996.52万元。
  1.核销资产基本情况
  (1)妈湾公司原1号、2号机组
  妈湾公司原1号、2号机组始建于1992年,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妈湾公司将2号机组资产按报废处理、对原1号、2号机组基础以上部分的设备、电缆和建(构)筑物资产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董事会八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8))。2024年9月,妈湾公司对原1号、2号机组及相关房屋建(构)筑物部分报废资产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于2024年12月完成交易。截至2025年12月,妈湾公司对原1号、2号机组及相关房屋建(构)筑物已基本完成资产清理工作。
  妈湾公司原1号、2号机组及相关资产共计20,153项,以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为准,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216,760.20万元,累计折旧人民币195,397.58万元,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497.76万元,账面净值人民币6,864.86万元。妈湾公司拟对上述资产予以核销。
  处置原1号、2号机组及相关资产合计收入人民币18,091.04万元(其中地上机组资产税后收益人民币17,120.69万元,地下基础拆除收益人民币970.35万元),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人民币2,489.39万元(含暂估未结算的合同费用);评估基准日至处置当期计提折旧人民币894.73万元,处置完成当期账面净值人民币5,970.13万元。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可实现净收益约人民币9,631.52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2)万寿酒店使用权
  万寿酒店使用权的账面原值为人民币5,941.97万元,200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391.97万元,已摊销人民币258.77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1.23万元。由于妈湾公司已终止租赁,拟对万寿酒店使用权予以核销。
  本次资产处置收入为收到的利益补偿金人民币656.23万元,处置净收益为人民币365万元。
  2.资产损失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规定,本次资产核销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人民币9,996.52万元,同时增加公司资产总额及净资产人民币9,996.52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3.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妈湾公司对原1号、2号机组及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2)同意妈湾公司对万寿酒店使用权进行核销,并按实际处置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中财务报告相关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此项议案获得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作为评估对象的章顺文独立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傅曦林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以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关于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6年的预算目标方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0.04亿元,售电量为632.32亿千瓦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1.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190万元。
  2.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03,342,043.54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1,947,330.3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本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公司2025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50,367,372.4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97,622,088.5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97,622,088.56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4,757,389,916股。
  (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4,757,389,9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61,182,386.56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761,182,386.56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6.19%。
  (四)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因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2.91亿元、人民币88.78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14%、5.16%,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公司于2021年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须根据国资监管要求予以更换。公司按照要求组织审计机构招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
  安永华明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至2020年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婷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至2020年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思伟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制造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文佳女士和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婷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与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审计收费。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较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费减少11.6万元,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与上一期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华振已连续5年(2021年-202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要求,主审、参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家企业年审业务不得超过5年。公司于2021年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根据国资监管要求须予以更换。公司按照要求组织审计机构招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毕马威华振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毕马威华振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安永华明与毕马威华振进行沟通,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目前双方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后续将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持续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查阅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后,对安永华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一致认可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请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190万元。
  2.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30万元。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524352 公司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公司债券代码:524705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Y1
  公司债券代码:524744 公司债券简称:26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会议还将听取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1.00-3.00已经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年度报告》。
  (三)提案2.00-3.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至12:00,14:30至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模版详见附件二)、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当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模版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
  2.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应确保合格资料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或电子邮箱,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本次会议指定联系人。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 2026年5月20日)14:00至14:30,携带相关证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六)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电子邮箱:ir@sec.com.cn;传真:0755-83684128;联系人:施诗。
  (七)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27。
  投票简称:深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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