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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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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36,794,747.11元,公司暂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和光伏发电。轨道交通业务由城轨车辆造修及新制式轨道交通组成,城轨车辆造修集中于成都市场,业绩受当地建设进度及提货周期影响较大;新制式轨道交通聚焦旅游及成渝低运量市场,项目推进缓慢,尚未实现突破,固定成本费用对公司业绩拖累明显。桥梁功能部件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新筑交科实施,产品包括桥梁支座、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主要应用于铁路和公路领域。光伏发电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实施,晟天新能源坚持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为主,探索"光伏+牧业""光伏+渔业""光伏+农业"等发展模式,截至2025年12月已在全国投资建设20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1,757.32MW(含在建项目),其中运营电站1,256.71MW,在建500.61MW。
  行业发展方面,城轨市场已从大规模建设期转入平稳运营期,审批门槛高,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趋缓;桥梁功能部件行业与铁路、公路建设密切相关,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及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光伏行业因2025年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全面转向市场定价,长期将倒逼技术进步、推动产业链成本下降并加速低效产能出清,但短期受区域电力供需、市场结构及消纳能力等因素叠加影响,项目结算电价存在阶段性下行压力,直接影响存量项目盈利水平及增量项目投资决策。
  公司磁浮业务因技术转化效率低、长期未能实现市场突破而持续亏损,桥梁功能部件业务虽为传统主业但竞争加剧、业务调整尚未取得预期效果。面对上述经营压力,公司已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剥离磁浮和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注入资源优势明显的清洁能源资产,实现主营业务整体转型,从根本上改善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资产质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年4月18日,四川天府新区智慧城市运行局出具《登记通知书》,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完成100%股权无偿划转工商变更登记,成为蜀道集团全资子公司。2025年5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四川发展(控股)持有的公司66,113,7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0%)已过户至蜀道集团,过户日期2025年5月16日。本次权益变动后,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6,113,7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0%,并通过四川发展轨交投资持有公司122,33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0%,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4.50%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所持奥威科技35.9092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经评估备案的评估值人民币36,136.00万元为交易价格,向四川发展(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引领资本转让所持有的奥威科技35.90929%股权。2025年9月30日,奥威科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确认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引领资本已根据双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6,136.00万元。
  3、2025年6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川发磁浮100%股权、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筑交科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1月7日,公司审议通过重组草案等相关议案。为进一步提升重组后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质量、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发布公告,决定取消原定股东会并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及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重组事项。在此期间,公司会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鉴于多龙铜矿周边电网薄弱,公用电网短期内无法满足矿山大规模用电需求,为保障其建设期和运营期稳定供电,2025年12月22日,公司与西藏宏达多龙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西藏多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保障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拟由公司在多龙铜矿周边投资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保障项目,打造矿电融合试点。2026年1月21日,公司以货币资金5,000万元在西藏阿里地区全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办妥工商注册,由项目公司先期开展本项目前期工作。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3日以电话和邮件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凤岗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为董事王思程先生、冯树庆先生和独立董事谭洪涛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6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年报全文见2026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6-016)刊登在2026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上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5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9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0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11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夏玉龙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贾秀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贾秀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在本次会议结束后就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详见2026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和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卫德佳先生、谭洪涛先生、唐岚女士将向股东会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6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6-015),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8.00、提案10.0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 9: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6年5月6日17:30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已备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审计机构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1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91人。
  3.审计机构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业务收入:6.92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为87家上市公司,收费总额为0.74亿元。涉及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1,000.00万元。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邱晓波
  邱晓波,上会合伙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新筑股份、华塑控股、瑞奇智造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邱晓波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泳之
  王泳之,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先后负责多家国有企业、金融企业、新三板挂牌及各种类型行业公司的审计和咨询等工作。
  王泳之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
  吴韧,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上会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6家以上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费用
  公司2026年审计费用共144.80万元,与2025年审计费用持平。其中财务报告及与年报相关的各类专项审计费为124.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2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我们结合2025年度审计情况,对上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上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夏玉龙先生回避表决。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注:1.除领取固定津贴的独立董事之外,上表所列其他2025年在任、离任董事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由2025年基本薪酬和2025年预计绩效薪酬构成。2025年实际绩效薪酬以考核后核定的薪酬为准,目前尚未核定。
  2.上表所列2025年在任、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由2025年基本薪酬和2025年预计绩效薪酬构成。2025年实际绩效薪酬以考核后核定的薪酬为准,目前尚未核定。
  3.夏玉龙先生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完毕后已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
  (三)薪酬发放标准
  1、董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对应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薪酬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发放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结合行业和当地工资水平拟定。
  (4)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12万元/人/年(税前)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比例。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其中:基本薪酬标准根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根据经营情况可制定中长期激励计划,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另行确定。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当年度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可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岗位或分工调整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按相关制度规定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同意出任副总经理的承诺函》;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郑宇先生简历
  郑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重庆国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三峡绿动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阿坝县蜀道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乌鲁木齐市蜀清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郑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57,046.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88,373,770.98元,实收股本769,168,67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前期投入较大,承担了较高的财务成本,但产出效益不及预期,特别是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未实现商业化应用,业务长期亏损,严重拖累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导致主营业务未能产生足够利润覆盖期间费用,进而出现持续亏损,并造成公司资本结构失衡,资产负债率不断走高。公司2025年亏损1.68亿元,使得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增加。
  三、应对措施
  (一)全力推进重组并深化产业协同
  全力推进磁浮、桥梁功能部件业务退出,蜀道集团清洁能源资产注入,实现主业向清洁能源领域转型,从根本上改善经营状况,提升资产质量;深化蜀道集团内部产业协同,整合优质资源,推动特色场景与清洁能源深度融合,加快打造示范项目,增强发展后劲。
  (二)持续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经营质效
  围绕清洁能源主业持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产质量;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与子公司的融资互动,形成融资协同效应;推进司库系统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统筹政策资金申报,争取补贴支持;严控三公经费。
  (三)适时以公积金弥补亏损
  根据《公司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必要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依法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57,046.6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208,740.0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公司未分配利润-1,688,373,770.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36,794,747.11元。现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相关指标如下:
  ■
  2、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夏玉龙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夏玉龙先生因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申请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完毕后即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在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一切职务。夏玉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且参加完毕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后即生效。辞职后,夏玉龙先生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
  截至目前,夏玉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辞职后,夏玉龙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夏玉龙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夏玉龙先生是公司自创立、上市到产业转型以来的主要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陪伴并见证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公司及董事会对夏玉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同意提名贾秀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变更的议案》,同意聘任贾秀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在本次会议结束后就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辞职报告(夏玉龙);
  (三)《关于同意出任非独立董事的承诺函》《关于同意出任总经理的承诺函》;
  (四)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贾秀英女士简历
  贾秀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曾任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等职务;2011年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曾任新筑股份董事、财务管理总部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新筑股份总经理、财务总监兼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贾秀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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