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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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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4、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工程物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估计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6,039.3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5.8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385.8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有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
  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el5SY6Qn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陈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学芳,独立董事吴小丽。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el5SY6Qn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华燕
  电话:0575-87605817
  邮箱:kuaijiyiban0502@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掉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进一步深入和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因素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2、交易期限与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外汇掉期、外汇掉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平台
  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6、可行性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套期保值交易的金额、期限、币种与所对冲的真实风险敞口不匹配,可能导致部分风险未能覆盖或产生新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产品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设置风险限额,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三)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含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应选择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
  (四)外汇风险动态应对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强化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监测、评估风险敞口,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六)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审计。
  四、会计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合作单位限定
  境内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
  (四)投资品种和期限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理财产品。
  2、为控制风险,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等)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3、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资金来源
  上述用来购买理财产品的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受市场多种要素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4、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履行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控股)
  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驭”)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1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4)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智驱”)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轩兴”)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08月02日
  2、注册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俞佳乐
  4、注册资本:玖仟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驭为公司全资股子公司。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二)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02年06月17日
  2、住 所: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陈锋
  4、注册资本: 伍仟捌佰壹拾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万安智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万安智驱100.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05月20日
  2、住 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9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4、注册资本:贰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智轩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智轩兴66.79%的股权。
  7、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目前未签订授信担保协议,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为满足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企业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控股子公司智轩兴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智轩兴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营运成本,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安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郅科技”)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公司存续经营,安郅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公司承继。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名 称:浙江安郅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CPJ7RKXF
  (3)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店口镇湖中路3号-1
  (4)法定代表人:陈锋
  (5)注册资本:13,190.825688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时间:2023年6月2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安郅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安郅科技,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安郅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安郅科技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等将全部由公司依法承继。
  (三)合并基准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四)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五)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
  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2、安郅科技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6年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新增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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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驭”);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万安智驱”);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智轩兴”)。
  公司2026年新增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6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敞口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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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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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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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顾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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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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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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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收费10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万元。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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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9、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和7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0575-89007574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0
  2、投票简称:万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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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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