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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之和的尾数若不一致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结余0.15万元,已全部注销结转。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中,包含了应付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费用,故调整后投资总额安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5,835.14万元进行列示。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06,195,234股减少至406,183,234股,注册资本由406,195,234元减少至406,183,23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事实,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手续等事宜。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0.34元(含税) ● 本次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210,068.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62,805,044.2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确定。 基于公司2025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83,234股,库存股2,777,219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37,158,045.1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627,238股,支付现金55,124,396.68元(不含交易费用)。据此,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192,282,441.78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80%。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数据及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年度股东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中《外汇衍生品交易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含15项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1至15项子议案。 上述1至15项子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1至9项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详见《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十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其支付方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按照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薪酬,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按季度发放。 2、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50%。 本议案含15项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1至15项子议案。 上述1至15项子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1至9项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社会治理(ESG)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2)及其全文。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暨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全文。 (二十一)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一2028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彭志恩先生、褚义舟先生、褚定军先生、邱培静女士、王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十五)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苏为科先生、陈应春先生和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十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4:00一16:00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在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01-5.09、6.01-6.09、7、10.01-10.05、11.01-11.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01、5.02、5.03、5.04、5.06、6.01、6.02、6.03、6.04、6.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桐本投资有限公司、天台铂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台铂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5.01、6.01议案;褚义舟回避表决5.02、6.02议案;褚定军回避表决5.03、6.03议案;邱培静回避表决5.04、6.04议案;李金亮回避表决5.06、6.06议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奥锐特药业,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3:5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才兵 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传真:0576-831709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商业银行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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