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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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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借款。
  2020年11月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2020年12月11日,法院裁定批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0年12月31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8)。
  根据重整计划或双方协商约定,上述债务均采用留债展期方式进行清偿。利率按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确定,每半年清偿本金并结息,六年共十二次于2026年12月20日清偿完毕。
  2025年4月22日,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将上述债务的清偿期限在原留债展期计划的基础上延长至2029年12月2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5年6月起,公司未能足额偿还新协议下到期应付本金。2026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12月23日和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2025-087)《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经友好平等协商,公司与中建投就债务清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本年度分七期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3,773.88万元。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已于2026年4月15日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工作。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5731Y
  成立时间:1989年3月1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秦群
  注册资本:34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批发Ⅲ类、Ⅱ类: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对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和咨询服务;批发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建投股权结构:
  ■
  经查询,截至本报告日,中建投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中建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债权人):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
  债务重组金额:本金3,670.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债务为公司于2017年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建投借款产生。
  自公司重整后,前述债务均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或双方协商约定,采用留债展期方式进行清偿。利率按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当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确定,每半年清偿本金并结息,六年共十二次于2026年12月20日清偿完毕。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已按期足额偿付6期留债本息。2024年6月起,公司未能足额偿还到期应付本金。2025年4月22日,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将上述债务的清偿期限在原留债展期计划的基础上延长至2029年12月20日。2025年6月起,公司未能足额偿还新协议下到期应付本息。2026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平等协商,公司与中建投就债务清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和解协议书》。约定在本年度分七期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合计3,773.88万元,其中本金3,670.29万元,利息103.59万元。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提交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之日起生效。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其他情况说明: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取得债权人同意。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四、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债务重组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一)《和解协议书》;
  (二)董事会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2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独立董事江泽利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吴吉林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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