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前提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80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乔兵、叶宇凌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邓乔兵回避表决。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4月14日为授予日,以20.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104.531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乔兵、叶宇凌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邓乔兵回避表决。 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4月14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4.5317万股,约占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600万股的1.8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4月14日为授予日,以20.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104.5317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5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7)。 3、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80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14日,并同意以20.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104.5317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年4月14日 2、授予数量:104.5317万股 3、授予人数:80人 4、授予价格:20.42元/股 5、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外籍人员。 3、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除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人员。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14日,并同意以20.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0名激励对象授104.5317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4月14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04.531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2.50元/股(2026年4月14日收盘价) 2、有效期:1年、2年(授予之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0149%、16.8238%(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938%、1.3271%(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激励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同时将根据各期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进行摊销。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本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 2.本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相关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5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7)。 3、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4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80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80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本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 2、本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相关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