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4月16日(含当日)起调整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1、将“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原表述: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除上述事项外,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 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修订 上述修订内容在本基金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一并修改。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4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因工作需要,增聘魏玉敏女士担任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