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各方签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激励协议、股东协议等协议。 ● 根据协议约定,各方确认首笔股权转让款的付款先决条件已全部成就,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合计12,000.00万元。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战略聚焦主业,迅速回笼资金、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转让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新能源”)合计31.698%股权,其中21.698%股权转让给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东利”)和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人才基金二期”),交易对价为23,000.00万元;10%股权转让给东尼新能源核心管理团队新设的员工持股平台用以股权激励,交易对价为3,335.6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东尼新能源的股权比例将由65%减少至33.302%,东尼新能源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后,子公司东尼新能源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章程修订等议案。各方陆续签署相关协议,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权激励协议、股东协议、承诺函等。 经各方确认,首笔股权转让款的付款先决条件已全部成就,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收到首笔股权转让款合计12,000.00万元,其中湖州东利5,217.39万元、湖州人才基金二期6,782.61万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