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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6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关于股票解押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获悉建新集团将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根据《通知》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所持股份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76,000万元。在不超过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和2026年2月28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矿”)与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通达支行签署《乌海银行循环借款合同》,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500万元。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5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巴音镇 4、法定代表人:李红桥 5、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5720199783M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城先生。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东矿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息,包括本金(含承兑、贴现、担保的金额)、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间: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如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自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东矿提供担保,有助于东矿的业务发展并满足其运营资金需求,东矿的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40,41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4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49,913.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06%。除对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城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4人,代表股份799,382,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3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784,310,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5,072,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士龙先生及王羽先生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277,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9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7,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27%;反对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2%;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表决结果:通过。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277,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9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7,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27%;反对9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2%;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表决结果:通过。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277,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9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7,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7%;反对9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2%;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表决结果:通过。 4.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281,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3%;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81,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2%;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7%;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表决结果:通过。 5.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275,0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9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5,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5%;反对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4%;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表决结果:通过。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277,4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7,7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4%;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5%;弃权10,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7.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9,273,4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14,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73,7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9%;反对9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5%;弃权14,5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士龙、王羽 3、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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